清理工作报告推荐5篇

时间:2025-04-16 作者:betray

一篇优质的工作报告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工作报告一定要写的真实,这样才能得到进步,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清理工作报告推荐5篇,供大家参考。

清理工作报告推荐5篇

清理工作报告篇1

为做好课外读物排查清理工作,我校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成立教材教辅课外读物排查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各处室主任、级部主任、备课组长为小组成员,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图书采买制度、图书监督检查制度等,严把图书入口关。

按照排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了进一步扎实推进清查工作,图书馆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由爱东主任主持并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昝国防副校长做总结讲话,再一次强调排查工作的重要性与深远意义。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图书馆成员将采用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等形式学习排查工作文件精神,优化馆藏图书结构,切实提高图书质量。文件学习过程中,一要坚持精准思维的观点。阅读文件时,一要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二要坚持普遍联系的观点。从横向上看,要全面把握所引政策文件的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须通篇阅读,弄清所引政策文件的目的,切不可一知半解。三要坚持与时俱进的观点。在对政策依据的引用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上,要时刻关注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精神,切不可落后守旧。

二、加强交流,取长补短

为了更好地开展课外读物的排查工作,我校组织图书馆工作人员到各兄弟学校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吸取各学校优秀的图书管理办法及排查工作的相关经验,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及时制定符合我校课外读物的具体排查方案。

三、真抓实干,效能发挥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为使工作做实做细,责任更加明确,分工更加清晰,学校决定将教材教辅与课外读物的排查工作分开进行。在排查小组的领导下,下设以教务处为主的教材教辅排查办公室与以图书馆为主的课外读物排查办公室。

课外读物排查办公室主任:爱东;副主任:彭丽珍、佟鸿霞、杨阳;秘书:张晓杰;成员:图书馆所有老师。办公室将遵照四条剔旧原则与剔旧重点,执行“五剔”“四不剔”“三慎剔”规则。对我校图书进行初选、复选、终选,切实做好馆藏图书及课外读物的排查工作。

四、开展活动,促进排查

督促图书录入工作尽快完成,录入工作结束后,图书馆将采用《中小学图书馆复选与剔旧小程序》与其他软件系统等多种方式开展排查工作。并组织形式多样的排查活动,如与党办联合开展“好读书、读好书暨排查课外读物我先行”主题党日活动。让更多的老师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在活动过程中要及时做好素材资料的汇总存档。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坚持基本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图书的清查和规范化管理,将图书排查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打造学校阅读一方净土,坚决遏制不良信息书籍流入校园,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文化环境。

清理工作报告篇2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各项规定的落实,根据平泉县教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完小校长是完小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了规范收费责任状。

学校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向教师宣传有关规定以及规范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特别是一年级新生家长,让其了解小学收费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我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要求收费,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无违规收费现象。在学校门口张贴了收费公示,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阳光操作。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规范收费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自查自纠,措施到位:

为保证教育收费工作顺利地完成,学校制定了相关规范收费的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定期公布。

2、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情况,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学校不存在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机制,学校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4、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

5、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教师没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清理工作报告篇3

2024年8月7日,接区教文体中心义教股传达省厅《关于做好教材读物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新宇学校中小学课外读物排查小组再次对进校园的中小学课外读物开展全面排查。

精密部署

本次排查活动由教务处牵头,总务处协同,各班班主任大力配合,对学校的图书室以及班级的图书角再次进行了“地毯式”的整改排查,对陈旧教辅、破损书籍进行清理,并做好详细登记。

整改措施

所有问题图书全部下架清理,从记录中删除。

对于后期采购图书严格审核,在规范采购流程的基础上,加强对图书内容的审核,对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图书一律严禁购买。对现有图书将进一步开展详细排查,安排图书管理员不只排查封面插图,还要进一步排查图书内容是否适合,确保学校图书适合学生阅读。

此次排查活动净化了校园阅读环境,筑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图书的清查和规范化管理,打造校园阅读一方净土,不断规范学生课外读物,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文化环境。

清理工作报告篇4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清理工作报告篇5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