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与他人分享感受,读后感是一个好方式,读后感若能结合书中情节,必能让见解更具感染力,吸引更多读者的关注与思考,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1
这部小说初中的时候走马观花的读过,只是追求情节,却没有认真体会它的精髓。这一次认认真真的重读,让我受益匪浅。
1.偏见是一旦最初认定就很难改变的一种情感认同态度,它会让你看不清事情的真相。小说里的吉英虽然在我看来被设定的过于完美,但是她看人不分三六九等的平等态度让我很有感触。对吉英给伊丽莎白说的'一段话很有印象,大致意思是,我们并不能证明他是不对的,不能只靠听说来判断他的有罪与否。假使说他不对,就要找出一个证人证明他不对,也要找出证人证明证人的正确。
从吉英和伊丽莎白的身上我学会了要完整的看一个人,不能依靠一两件小事就给他人扣上帽子。
2.英国人的礼节。我最大的感受是英国人的礼节虽然很繁琐,却十分优雅。尽管再讨厌一个人,礼节是必须做到的,话语也都是委婉的。我常被人说口直心快,以后要学着点,倒是不至于这么繁琐和讲究,但是该委婉点,更有礼节一些。
3.小说朴素的语言。现在越来越能感受到鲁迅先生说的小说以简为精的概念是何意了。真正朴素的语言,这才最考验作家的功底。以朴素的语言支撑下来的故事,必定要精彩,这个的确很难啊。可奥斯汀做到了!她的故事情节也不惊心动魄,充满了理智和道德,引人深思。
4.真正的成熟婚姻是以互相的成熟爱情为基础的,不能如夏绿蒂或者莉迪亚那样因为种种原因就将就婚姻。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2
英俊骄傲的绅士达西先生,美丽聪慧的淑女伊丽莎白,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四段姻缘故事,文笔辛辣而滑稽,是小微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哦!有兴趣的同学赶快去图书馆吧!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也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原名《最初的印象》,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
?傲慢与偏见》或许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它“告诉你女性有权过得更好,而不应认为女性理所当然就该怎样”。“反对日常性别歧视”组织的创始人劳拉·贝茨说,是“第一次有人说女性的思想值得倾听”。《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问世。这本书在评论界得到欢迎,沃尔特·斯科特爵士赞扬奥斯汀“笔法巧妙”,“把平凡普通的事务和角色变得有趣”。
?傲慢与偏见》描写中产阶级男女的爱情与婚姻。在奥斯汀之前,18世纪后期的英国小说中有一股女性感情潮流,充满伤心流泪的感伤情调和为忧郁而忧郁的嗜好。《傲慢与偏见》克服了这种倾向而接近于现代生活。她在小说中运用喜剧的手法表达对生活的严肃批评,探索女主人公从恋爱到结婚中自我发现的心理过程。女主人公和达西的婚姻是作者颂扬的“为天下有情人树立一个榜样”的幸福婚姻。
伟大的文学作品有其非常独特的魅力所在,并且发现自己在读文学小说的时候非常地投入,不知所倦。有时竟然抹去睡意,读至深夜。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3
看过《巴黎圣母院》中的凄惨,感慨雨果赐给丑陋却善良的敲钟人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意志;读了《茶花女》里的萧条,叹然小仲马赋予玛格丽特奢靡而又坎坷的人生历练;品着《傲慢与偏见》中的曲折波澜,赞叹个中主人公的恩怨情愁……
人生在世,百年而已,亲情,友情,爱情,自古不变的话题。在这部著作里,作者向我们展示的不仅仅是情与理的纠葛,不单单是爱与恨的绞缠,而是那亘古不衰的理论,经年不变的言语。在这里,我不说伯朗特家大姐姐与绅士的一帆风顺,也不谈小妹妹的离奇悲剧,单是伊丽沙白与达西的分分合合就足以让我们回味,足以让我们流连,足以让我们为之驻足,为之动容!
印象中最深刻的一句对白就是在达西家的后花园里,在那足以媲美法国香榭大道的甬路上,潇洒帅气的达西面对伊丽沙白的质问时所做的回答:“要问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我自己都不清楚,但我知道,在我发现自己喜欢你的时候,我已经走在半路上了…… ”
呵呵,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亲情?什么又是友情?在这部著作里,在这句对白中,我们得到了最好的诠释。陌生男女,从朋友过渡到恋人,是一种缘分的牵引;从恋人走到到夫妻,是一种责任的使命。什么都是纸上谈兵,什么都是华而不实,因为,计划赶不上变化!而当我们走过悠悠岁月后才会发现,什么承诺,什么誓言,在时间的见证下,在历史的洗礼后才会现实出它的本来面目——平凡。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4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5
早就听说《傲慢与偏见》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
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之后,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经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述,反映了几种不一样的婚姻观念。在感情中,究竟是应当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感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我的观点,而是经过几桩不一样的婚姻描述,让读者自我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述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那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述,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主角,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我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
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本事,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明白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确定本事,明白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应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明白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所以而自我的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之后,她明白自我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还有,在简生病的时候,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徒步冒着雨去探望姐姐,耐心地服侍姐姐……总之,在这本书中,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有个性,却又善良无私!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齐,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向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可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之后,他和伊丽沙白抛开门户之见,最终走到一齐了,他们这两个性格几近完美的人,以后互相影响,也许会变得更完美了吧。
总之,看完这本书,感想颇多,无奈文笔有限,难免词不达意,写下些生硬的文字,但愿大家别见笑!同时,提议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完后掩卷深思一下书的主题:感情,到底是应当把什么放在第一位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6
书就是这么神奇,不管你读几遍,都会有不同的感觉。暑假里,我再次翻开《傲慢与偏见》,品尝到除了感情以外的部分,咀嚼到了独特的味道。
作者笔下描绘出了人间百态,我以旁观者的角度看他们或聪明,或愚蠢,或善良,或憎恶。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的人物是威科汉姆。他在麦里屯谎话连篇,几乎欺骗了所有人,连聪明的伊丽莎白都包括在内,这让我感觉不可思议,却又好像在情理之中。
威科汉姆是聪明的,如果他的聪明用在正道上的话,那将会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他撒了一个很大的谎,并且基本上骗过了所有人,可以说是很成功了。首先,他巧妙地抓住了麦里屯的人们讨厌达西的心理,以及傲慢的达西根本不屑于解释的性格,编了一段符合人们认知的故事,取得了人们的信任。
试想一下,如果威科汉姆造谣的对象是彬格莱,那么人们会相信吗?
答案是否定的。正因为达西出场时的形象就是目中无人、高傲自大的,所以人们讨厌他——威科汉姆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使麦里屯的所有人都上当受骗。而这罪恶的源头,就是因为达西的傲慢。
通读全书,我们知道,其实达西是一个理智镇定、知识渊博的人,但他太傲慢了,这一缺点几乎掩盖了所有优秀品质。傲慢的人浑身是刺,没有人愿意接近他;傲慢的人言辞犀利,让我们心生反感;傲慢的人眼神不屑,会无端引起别人憎恨。
在现实生活中,善良的人可以包容别人的傲慢,而心胸狭隘的人则会憎恶别人的傲慢,甚至耍心机手段来陷害别人。虽说傲慢的人并没有做损害我们自身利益的事情,但我们并不愿意低人一等,我们尊重别人,也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一次次敲门并一次次被拒绝的推销员,战战兢兢,努力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产品,只是为了能让自己能多挣一点,好让别人高看一眼;在舞台上画上满脸白粉的小丑,他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逗人笑,也是希望赢得别人对他的尊重;就连在工地上的工人,他们挥汗如雨、勤勤恳恳,我们都应敬佩他们,那傲慢的人又凭什么去傲慢呢?
和达西性格相反的威科汉姆就很讨喜了,从他和伊丽莎白以及最后班纳特先生的话“威科汉姆或许是我最宠爱的一个”中,不难看出他擅于发现并抓住别人的兴趣点,并投其所好,所以每一个人都乐于和他聊天,人们会不由自主地想去接近他。威科汉姆就像天生的演员,恰到好处地演绎着人们最喜爱的角色。这样的人不论身处何时,都有出人头地的可能,因为他们擅于取得信任、创造机会。
有了与达西的强烈对比,威科汉姆以“受害者”的形态使人们先入为主地相信他是善良友好的,也因此否定了达西整个人。麦里屯的人是感性的,但这并不是优点。我们应理性、公正地看待问题,从客观角度辩证地看待一个人。
谁能否认也许在多年后,偶然想起曾经时,摇头叹息,惋惜自己一点傲慢、一次偏见而错过一个重要的人?失去一次难得的机会呢?
我欣赏威科汉姆的聪明圆滑,也憎恨他的种。种恶行。
既然已经选择了放弃职位换取金钱,那么就不要后悔,这样死皮赖脸、没有自尊的人真的很让人鄙视。就像赌徒在输了自己无法偿还的金钱后,选择了逃避,留下妻子儿女来补救自己犯下的错误。不管从法律还是道德上看,这样的人都应受到制裁和遣责。
如果没有办法照顾别人一辈子,带给别人幸福,那就不应该回应别人的感情,这样的人不仅败坏了自己的名声,更是耽误了别人一辈子,让别人一辈子都活在流言蜚语和痛苦中。连狗都能做到的`忠心,人却做不到,真是牲畜不如。
最让我不可饶恕的是威科汉姆利用别人对他的信任,欺骗别人对他的真情,去达到自己的目的。信任和真诚是十分难得的情感,我们珍惜别人对我们的信任和真情,而有的人却随意丢弃,最后众叛亲离,被世人咒骂。
世上有两种极端,一种是特别讨人喜欢,一种是特别惹人厌恶,而威科汉姆正是完美地揉合了两种极端。我们学习他的可取之处,也防止着出现他的恶习。他既是我们的榜样,也时刻警示着我们。
其实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再善良的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其实很多时候,是我们不愿意去找喜欢的人的缺点,也不愿意看见讨厌的人的优点,我们不愿意相信那个阳光开朗的人其实内心阴暗,那个自大傲慢的人其实才华横溢。
借用孔子的一句话,“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来作为我成长进步的法则,我也相信,如果你也能做到,我们将拥有人生全程的美丽。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篇7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丁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丁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