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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1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生活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2
高中时期看了电影《傲慢与偏见》,感动于达西和伊丽莎白的曲折的爱情,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阅历的加深,当时看完电影的感受也有了进一步的升华。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汀最著名的小说之一,不仅是在当时还是在现代都很受读者的欢迎。作者,简·奥斯汀,是英国最流行的作家之一。她出生在英国一个小乡镇上,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但是在父母的指导下饱览群书,出版了许多文学作品。她的作品之所以在读者中饱受欢迎,是因为她以女性独特细腻的视角描述了一个真实动人的世界,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更重要的是,她的作品里充满了幽默和喜剧冲突。
这部小说最初的名字是“第一印象”,但后来被修改为“傲慢与偏见” 。这本小说的情节是围绕着班纳特家五个女儿的婚姻和爱情展开的。达西和伊丽莎白之间的爱情故事很好的呼应了书籍的标题“傲慢与偏见”。达西在舞会上对伊丽莎白一见钟情。但是他的傲慢的行为使伊丽莎白对他心生厌恶。他越爱伊丽莎白,他就越显得冷漠,以至于伊丽莎白的对他的偏见变得越来越深。在她眼里,达西甚至成为一个阴险的,虚伪的人。随着他对伊丽莎白的感情越来越深,他抑制不住向她求婚了,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伊丽莎白拒绝了他。这使达西黯然神伤。但从那时起,他们开始互相坦诚沟通,他们之间的傲慢与偏见的误解逐渐消除,最终伊丽莎白和达西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标题中的“傲慢”是指高贵富裕的达西,而“偏见”是指伊丽莎白,这个聪慧独立的中产阶级女子。虽然他们都是聪明人,但是他们都存在这些人性的弱点。但伊丽莎白独立并且对于婚姻有自己的想法。她很勇敢,敢于对位高权大的人说不。所有这些优秀品质最终促成了他与达西的幸福的结局。
故事本身是浪漫的,然而故事的背后有着深远的意义。作者不仅是一个成功的故事叙述者,同时传达了一些更深层次的含义,以飨读者。作者通过描写伊丽莎白对大戏的求婚的态度描绘了一个独立自主的先进女性的形象。她勇于追求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此外,在当时并非所有的婚姻都是爱情的结晶,更多是利益驱使所然。正如这本书的第一句话说:“这是一个举世公认的真理,一个单身男人拥有一个吉祥的必须是想娶位太太,”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结婚的前提是男方的经济支持。简·奥斯汀通过对班纳特家五位女儿的处理爱情的描写展示了中层阶级年轻小姐对婚姻和爱情的态度,这也展示了作者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想法:因为对方的财产、地位和财富而与其结婚的行为是不正确的。通过小说,简·奥斯汀想传达的是对待婚姻应认真重视,婚姻应该立足于恋人之间真正的爱。
在这部小说中,奥斯汀用了很多讽刺手法来揭示主题。例如,宾利和简似乎是最幸福的一对,小说这里似乎也没有讽刺他们。然而,他们是当时最典型的情侣——一个漂亮的小姐和一个有钱的男人,这似乎响应了的第一句话。虽然他们两个充满魅力,美丽绅士,但是他们缺乏远见和信心。一方面,简对宾利有着很深的感情,但她从来没有显露,她以为宾利不爱他而独自伤心不采取任何的行动,这表明她没有足够的勇气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另一方面,宾利屈从于别人对简社会地位的的批评。这些都说明了他们的怯懦。如果没有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帮助,他们将永远不会结婚,即使他们彼此相爱。这里,奥斯汀用了讽刺的手法展现了两者的的懦弱。尽管他们穿着艳丽光鲜,他们始终都很软弱,屈从,就像那些受制于人的牵线木偶。
第二对是莉迪亚和韦翰。他们并不是因为爱情而私奔,只是因为韦翰在出逃避债的途中正好多了一个女人的陪伴。在达西帮他还完债并且给了他一笔钱之后,韦翰才同意结婚。莉迪亚甚至很满意这段婚姻,在结婚时还叫上了母亲和姐妹们,因为这样养还能为他的姐妹们“物色”丈夫。因此作者讽刺了那些追求婚姻中情欲和金钱至上的人。
与此同时,奥斯汀在书中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不仅是那些值得肯定的人像达西和伊丽莎白,同时那些充满讽刺意味的人像柯林斯,都刻画入微,所有的人物都那么真实动人。更重要的是,在这部小说中所使用的语言是千锤百炼的。她用幽默和讽刺等艺术技巧,以及诙谐幽默的语言刻画了人物的性格。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独一无二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3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白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白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白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白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白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通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4
伶俐且聪慧的伊丽莎白显然不被母亲本内特太太所喜爱,本内特太 太认为伊丽莎白论端庄标致,不及简的一半;论脾气随和,也不及莉迪亚的一半。可本内特先生却偏爱伊丽莎白,认为她聪明机灵,胜过其他的女儿们。
有着五位女儿的本内特太太“缺乏悟性,孤陋寡闻,喜怒无常”,她一辈子就是希望把女儿们嫁个好人家,每天的乐事就是走东访西,探听消息。
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笔下的风俗小说栩栩如生地展现了当时乡绅们的生活状况,围绕着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虽经小小曲折,但描写的花好月圆的结局总是令人赏心悦目。
思想独立、风趣幽默的伊丽莎白初见达西先生时,便认为他举止傲慢无理,目中无人,不如魏肯先生风趣、低调、待人和气。更因为听了魏肯先生对达西先生的中伤而误会加深,以致于感情的天平倾向花花公子魏肯先生。面对自己家族的遗产继承人柯林斯先生的求婚,伊丽莎白不为所动,她对迂腐、世俗的柯林斯先生毫无好 感,她心目中的爱情神圣不可侵犯,它属于那位能够开启她心窗,拨动她心弦的人。伊丽莎白深知没有爱情的婚姻对她来说是耻辱和痛苦,她绝不可能从中得到她所想要得到的幸福。
而当好友夏洛蒂接受柯林斯的求婚时,伊丽莎白认为大大不可,夏洛蒂却坦诚地道出自己并非是个浪漫情趣的人,只求有个舒适的家,而柯林斯先生完全符合她的条件,婚姻在此时完全成了不缺衣少食的现实堡垒。伊丽莎白显然不同意好友的观点,柯林斯先生能在三天之内向两个人求婚,在她看来已经极不诚意了,而好友关于 婚姻的态度也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伊丽莎白很快感觉到她们之间的信任不再,唯有祝福好友幸福。
宾利先生对美丽善良、贤淑可爱的简一见倾情,他和她简直是天生的一对。每个人都认为简和宾利先生毫无悬念地将结合在一起,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尽人意。宾利小姐的阻挠、达西先生的误解,给这桩原本应该一帆风顺的婚姻蒙上一层阴影。
故事一波三折,先是简的大好婚姻受阻,宾利先生不辞而别;伊丽莎白断然拒绝了达西先生的求婚,虽然他英俊富有,才貌双全,但伊丽莎白无法接受她认为他所具有的傲慢与无理,一意跟随自己心的呼唤;莉迪亚竟然与魏肯先生私奔,多亏了仍深深爱着伊丽莎白的达西先生暗中相助,才得以保全伊丽莎白家族名誉。
当然简·奥斯汀从来不会让有情人难成眷属,达西先生为着伊丽莎白而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伊丽莎白也渐渐意识到过去她的偏见,转而能够接受达西先生。在达西先生修正了对好友宾利先生的影响后,宾利先生重新回到简的身边,抱得美人归。就连莉迪亚也能体面地嫁给魏肯先生,尽管私下是因为魏肯先生收了达西先生一大笔钱。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5
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杯具,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杯具。——题记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一样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感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经过对照与描述,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杯具,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感情,仅有真挚感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感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一样的感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提高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感情,当我明白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明白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感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感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杯具。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6
我很久以前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当然,假如一点好感都没有,那我也就没那种耐心用睡觉时间来看它了)。
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当时社会意识就认为女子无法写小说),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例如世界观及知识的丰富性)。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