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选读后感5篇

时间:2025-03-07 作者:Fallinlove

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文化与历史的交融与影响,认真写好读后感,不仅能巩固我们的阅读记忆,还能培养严谨的思维习惯,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福尔摩斯探案选读后感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选读后感5篇

福尔摩斯探案选读后感篇1

暑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位举世无双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侦破了许多杀人、盗窃的案件,例如“身份案”、“工程师大拇指案”等。福尔摩斯的助手是一位医生,名叫华生,他会为福尔摩斯提供很多帮助。莫里亚蒂教授是福尔摩斯一生的劲敌,他和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一起在激流中消失,这让我非常伤心,这么聪明绝伦的侦探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他能观察到非常微小的细节,然后判断出很多信息。例如在《红发会》中,福尔摩斯看到陌生的威尔逊先生的手臂上刻着神秘的刺青,就立刻判断出他去过中国;还根据他袖子上的补丁判断出他最近写过很多文章,这种观察力真让我惊讶。还有他的超强的.推理能力,仿佛那些案件就像他亲身经历一样。例如在《绿玉皇冠案》中,警察已经抓到了嫌疑人,但是福尔摩斯仅凭嫌疑人爸爸的描述就找到了警察断案的破绽,立马就发现了真凶,而他连犯罪现场都没有去过,实在是太神奇了!

看了这本书,我也很想拥有大侦探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那我就要仔细观察观察,冷静思考,不能人云亦云,在很多事情上要学会动脑筋,这样慢慢的我也会变得很厉害了。

福尔摩斯探案选读后感篇2

我喜欢读书,也读过很多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二》。

这本书是科幻侦探小说 ,整整一本书讲的都是一个案子,案子的大标题是“巴斯克维尔的魔犬”,是分成了十几个部分被破解的,也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写得最好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科幻小说,但也有很多有用的知识,比如观察就是把一个细节放大。里面会教人们一些破案的技巧:一是观察,其实就是把细节放大;二是思考,发现了蛛丝马迹,要认真仔细地想会是谁做的、他为什么这样做。

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两遍了,但他依旧那么精彩,吸引着我想再一遍地去读。我还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迷们也去过伦敦寻找书中的福尔摩斯和华生,可在现实世界并没有福尔摩斯和华生;后来有人在伦敦建了“福尔摩斯博物馆”,为的是让那些寻找福尔摩斯的`人也有个结果。

小作者王昊昀,十岁,钢琴二级,爱好看书、格斗,也是个喜欢照看弟弟的小大人。

这篇小作文虽然略显简单,但文笔流畅;小作者爱看书,记得住,还能简单地描述他的领悟,这在这个年龄段已经是很显优秀了。鼓励就是培养学习兴趣最好的方法,给他点赞。

福尔摩斯探案选读后感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探案选读后感篇4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选读后感篇5

最近我喜欢上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系列的书一共有八本。写的都是华生医生的回忆录,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

主要讲的是华生医生去当了军医,阿富汗战争中有一颗子弹打碎了他的肩胛骨。他和大部分的伤员转到了医院,当他刚刚好一点儿的时候,又染上了印度伤寒症,醒来的时候,他就去了英国。他在英国很快就耗完了钱并遇到他的朋友小斯坦弗,经过他一介绍,认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们合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随后讲的就是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福尔摩斯,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形容他,因此我摘录了书中的话:“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他一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吃过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通常是伦敦的贫民区。在他工作的.起劲时,没有谁的精力有他那么旺盛,但无事可做时,他整天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的眼里就有这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消瘦,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长着鹰钩鼻,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那往外突出的方下巴,说明他是个有很有毅力的人;他的双手虽然斑斑点点,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的痕迹,但动作非常麻利细致。”“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是一无所知。”“最让我吃惊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竟然也一无所知。”“他是一个咨询侦探,同时也是一个爱好音乐家。”

他的探案天赋一目了然,比如你遇见他,甚至你都还不认识他,他就已经靠推理知道了你的基础信息。虽然他给你讲推理过程时你可能觉得这很简单,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但会变魔术的人又有几个呢?并且他还记着一堆稀奇古怪的知识,像各种香烟燃烧后的灰是怎样的。我希望我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有极强的推断能力,并能像他一样淡泊名利,也能像。一样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有自己的一份业余爱好,这是一一般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本书写了很多离奇的案子,讲了许多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事情,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