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好意向书的同时,我们自身各方面一定都有所提升,我们在起草意向书时,需要强调内容具体,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房屋意向书6篇,感谢您的参阅。

房屋意向书篇1
兹承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x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xx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购下述不动产,承购意向如下:
1、 物业地址:
2、 物业售价:
3、 物业简况:
4、 付款方式:
5、 甲方须于 年 月 日以前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
6、 补 充:
现甲方支付乙方意向金计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按上述条件代为与业主洽谈。若业主同意上述条件则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并由乙方转交给业主,同时业主把产权证交给乙方保存。若乙方在 日内不能以上述条件促成该交易,则意向金应于1日内无息全额返还甲方。若业主同意上述条件而甲方再有违约,则意向金不予返还,由乙方与业主分享;若业主接受甲方上述条件后再有违约,则需另行赔偿等额的意向金,同时承担对乙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承购上述不动产之佣金为成交总价的1%,于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乙方,若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须支付应付中介费的3‰/天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甲方不得私下与该物业业主成交,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佣金的双倍作为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 表 人: 经 纪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代 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业主确认:
房屋意向书篇2
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购房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兹有____人员__________有意向购买,昆明____其下与合作建设的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房源,乙方愿以单位内部认购形式购买,购买享受内部优惠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购房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意向的房源类型及交纳意向金标准:
意向金类型类别房型建筑面积诚意金
第一类高层平层两室两厅70-80㎡以下(含70㎡) 20万
第二类高层平层三室两厅80-100㎡以下(含80㎡) 25万
第三类高层平层三室两厅100-__0㎡(含100㎡) 30万
第四类高层平层两室两厅70㎡以下15万
别墅别墅__________100万车位车位5万
乙方意向房源类型为__________,户型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意向标准为¥__________万元。
每个车位交纳意向金¥__________万元,车位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个。需交纳意向金合计:
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二、意向金事宜:
乙方同意于20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交纳乙方所意向房源的意向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以上意向金,作为乙方购房人的购房保证金,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通知乙方购房人选房前,意向金不退;
乙方购房人购买到房屋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商品房认购书》时,意向金自动转为购房首付;
若由于房源位置、户型、等原因,乙方购房人不能买到该区的房屋时,甲方以不计利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全额意向金。
三、购房优惠:
__________甲方承诺,开盘后乙方可以按市场均价优惠的价格购买耀兴·枫丹白露项目__________的房屋;具体优惠为:别墅按每平方米优价为元,跃层及平层待甲方开盘时,按开盘均价每平方米下浮__%计算。
四、《商品房购销合同》签订及尾款支付
待开发商条件成熟时,乙方应按甲方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及地点,到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按云南省建设厅制定的现行商品房销售范本签订)并按合同约定付清尾款;房屋价格以本意向书为依据确定,其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乙方权利及义务
1、由于本意向书是市场化运作
若乙方在交纳此意向金后未能购买到相应的户型或该区域的房屋时,甲方承诺乙方在选房后15个工作日内,以不计利息退还全额意向金。
2、签订本意向书之日起,乙方购房价格优惠按本意向书之约定不再变更。
3、甲方推荐乙方于20__年__月31日前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商品房认购书》。
4、若乙方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时或按本协议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商品房认购书》的,需书面通知解除约定,经甲方同意后方能解除本意向书约定。
5、在《商品房购销合同》签订后,不允许更名;
6、房源
__________于20__年__月31日交房,延期交房将按照《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处理。
7、乙方自愿服从甲方对房屋户型、楼层、房号的安排。
如有争议甲方有权取消购房资格。
8、乙方购买房屋时的维修基金、配套费、物业管理费等参照开发商和国家相关政策管理规定执行另行收取
9、由于项目19、20为内部认购房源,在整个项目开盘前,本意向书的内容属于商业秘密,不能对外宣传,为避免给甲方或开发商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承诺保守商业秘密。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返还乙方已缴交诚意金,意向金不计利息,并且赔偿乙方购房人
2万元违约金。
2、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偿甲方单位
2万元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仅为购房意向之约定,最终购买条款以《商品房购销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2、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通过补充协议明确;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八、特别申明:
本意向书内容购房人__________已经认真阅读,对各条款清楚明白,并无异议,自愿签订。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意向书篇3
甲方(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鉴于乙方租赁甲方的________ 物业之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一、定义
“年”,指连续365日,不是指公历年。本意向书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________。
三、拟租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
该物业的平面图见本意向书附件。
四、租赁楼层、单元及租赁面积
租赁楼层及单元:____________
该(租赁)物业的面积暂定为________ 平方米。
五、租赁用途
该房屋仅限于用作____________ 业态之用途,品牌限于________________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以及物业管理的规定。
六、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乙方按照本意向书第九条约定享有装修免租期,自装修免租期期满的次日起交纳租金。
七、房屋交付日,房屋交付日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的日期,最终将在租赁合约中确定。该房屋交付的标志是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八、装修免租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为装修及免租期。
九、装修免租期内的费用支付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在装修及免租期内,乙方无需缴纳租金,但仍需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装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等费用)。
十、装修安排乙方应遵循甲方的有关装修设计安排指引并提供其整体设计规划及内部装修方案。乙方有关该房屋整体设计规划及内部装修方案均须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动工。
十一、租金计算方式____
11.1租赁期内,乙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租金计算方式如下:
(1)该房屋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计算方式。
(2)月固定租金按照:____计算。该物业的每月租赁面积的固定租金为:____第 1 年:人民币________元/月(大写:____); 第 2 年:人民币____ 元/月(大写:____)。
11.2首次租金支付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
11.3租赁期内租金的支付时间:租金每____ 月支付一次。
11.4如无特殊说明,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银行账户作为收取租赁意向金的指定帐户:户名:____开户行:____人民币账号:____
十二、其他费用
12.1该物业的每月每平方米租赁面积的物业管理费暂定为人民币____ 元,(大写:____ )。
12.2物业管理费包括正常营业时间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不包括餐饮业的泔脚垃圾清运、建筑垃圾清运费等特殊费用)、公共区域保安费、清洁费、绿化费用、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费用以及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等(其中不包括加时空调费用,单元内清洁等费用)。
十三、其他费用的支付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自行承担其单元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装臵、通信费等其他费用。
十四、租赁意向金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租赁意向金:____
乙方应在签署本意向书之同时或之前向甲方支付金额相当于____个月的租金计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 )作为租赁意向金。本租赁意向金于甲乙双方正式签署预租/租赁合同之同时,自动转化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十五、正式租赁合同的签署
乙方应于甲方书面通知的签约时间内与甲方签署正式的租赁合同,双方应在诚信的基础上就该租赁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并正式签署上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条款与本意向书条款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条款为准。若乙方拖延租赁合同的签署或擅自终止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署,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租赁合同签署的最后期限,或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意向书。若甲方通知的最后签约期限过后乙方仍未签署上述租赁合同,或甲方已经按照上述约定书面终止本意向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已经缴纳的租赁意向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另行出租或处臵该物业。
十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理人、雇员在任何时间都应对本意向书中的条款和内容承担保密责任。未 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本意向书的条款内容或以任何方式用作其他用途。
十七、其他条款
17.1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同时生效。
17.2附件作为本意向书之不可分割一部分。
17.3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4本意向书以中文书写。本意向书英文翻译本(如有)仅作参考之用,不构成本意向书之一部分。本意向书的理解亦不得参考或受该英文翻译本的影响。
甲方(甲方)::___ 乙方(乙方):____
法定/授权代表签章法定/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日期:
房屋意向书篇4
出租方:xxxxxxx
承租方:xxxxxxx
1.物业地址:xxxxx
2.物业用途:该物业只供xxxxxxxx使用。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租赁期限:租赁期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x年xxxx月xx日止,为期xxx年。
5.租金:每月租金为x。
6.押金:共xxxxx个月租金,合计xxxxx。
7.付费方式:每xxxxx个月支付一次。
8.物业管理费:每月管理费用为xxxxxxxx。
9.免租期:xxxxx天,由xxxxxx年xx月xx日至xxxxxxx年xx月xx日止。
特别条约:
1.正式签署租赁合同后,xxxxxxxxxx方即时付给中介方xxxxxxxxxx%的房屋月租金作为中介费用。
2.xxxxxx。
出租方:
身份证编号:
日期:
承租方:
身份证编号:
日期:
中介方:
电话:
日期:
房屋意向书篇5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根据国家____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房______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个月房租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_______%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于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公证处____份,税务部门_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意向书篇6
商品房买卖特别是二手房转让过程中,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转让方和买受方往往会就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订立一份《房屋买卖意向书》。而在标的房屋有多个权利人的情况下,又往往只由其中一个权利人出面签署这份《房屋买卖意向书》。那么,这样的《房屋买卖意向书》的效力如何?下面,就以本人最近代理的一个案件说起。
在该案中,我方当事人是一套二手房的买受方,而该房屋的权利人共有两人。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我方当事人、中介公司和其中一名权利人三方共同签署了《房屋买卖意向书》,约定了房屋价款、支付方式等买卖房屋的必备条款,并约定了半个月后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为确保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如期签署,我方当事人根据意向书的约定,当场向签署该《房屋买卖意向书》的权利人支付了五万元的定金,对方收取了钱款并开具了收据,明确此笔款项为“定金”,同时在收据上还特别声明:“若除本人外,尚存在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的或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出售之权利,则视作本人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署本收款收据。”
但是,收受了五万元后,对方事后以房屋另一权利人不同意出售房屋为由,最终没有按照约定和我方当事人签署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方当事人依据《房屋买卖意向书》的仲裁条款,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申请人为收取定金的对方当事人一人,请求裁定其双倍返还定金,理由是双方已经签订了购房预约合同,其中有定金条款并实际支付了定金,现对方因自身原因不同意签署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立案两个月后进行了开庭。开庭审理时,对方辩称标的房屋系他和另一权利人所有,在另一权利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他一人擅自与我方当事人签署的《房屋买卖意向书》应属无效,故只同意退还已经收取的五万元,不同意双倍返还。
开庭后等待了三个半月,我们收到了仲裁委寄来的裁决书。裁决书认为:本案中《房屋买卖意向书》的性质是我方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之间为未来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而达成的预约合同。如果该意向书成立,双方由此而负有的合同义务是共同促成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但是该意向书产生约束力的前提是意向书可以被实际履行。本案中,该意向书约定内容是未来签订标的房屋的正式买卖合同,必然涉及到对该房屋所有权的处分,获得被申请人和另一权利人两个房屋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是处分该房屋所有权的先决条件。既然意向书的签订是为了促成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而正式买卖合同又必须有房屋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故意向书有房屋共有人一致同意也就成为该意向书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否则,在缺乏另一权利人对被申请人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意向书仅对被申请人产生约束力,另一权利人并无与申请人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义务,这对将来正式买卖合同的有效订立——亦即意向书的实际履行——是法律上的重大障碍。鉴于另一权利人并未委托被申请人代理签订意向书,因此,仲裁庭认为,未经另一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授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房屋买卖意向书》无效。
基于对该《房屋买卖意向书》的无效认定,裁决书自然没有支持我方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主张,而只是裁决对方返还已经收取的五万元。
由于本案实行仲裁,而我国对仲裁裁决尚未规定有实体救济的途径,所以本人在对本案裁决结果持保留态度的情况下,在此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方家,争取对房屋买卖中这一普遍实行的做法在法理层面开展一次有益的.探讨。
本人认为:本案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订的《房屋买卖意向书》合法有效,被申请人在收取定金却反悔的情况下,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
理由如下:
第一,《房屋买卖意向书》不同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两者不能混淆。
正如裁决书所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房屋买卖意向书》的目的是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已经约定的买卖条款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对标的房屋的转让来说,这属于“预约合同”。签订该《房屋买卖意向书》的我方当事人是房屋的买受人,另一方是标的房屋的两个权利人中的一人,他收取了五万元、开具了收据,同时声明在当时情形下可视作其已取得另一权利人之同意。这份《房屋买卖意向书》既然已由我方买受人和房屋的一个权利人共同签署,自然应当对他们两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裁决书认定“意向书仅对被申请人产生约束力”,推而言之则对另一房屋权利人不产生约束力,是对的)。买受方的义务是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和房屋的权利人签署正式买卖合同,而收取了五万元定金的那一名房屋权利人的义务是确保自己和另一权利人共同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正式买卖合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应当说这份《房屋买卖意向书》已经成立并生效,其中的定金条款由于定金已经实际交付而同样生效。
进一步而言,《房屋买卖意向书》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其生效与否不应当受制于其是否已得到标的房屋所有权利人的签署的影响,也不受制于日后没有在该《房屋买卖意向书》上签名的房屋其他权利人是否同意出售该房屋的意志的影响。本案裁决书认为,该《房屋买卖意向书》应当以“房屋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为其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实际上是混淆了《房屋买卖意向书》和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本质区别。因为,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对标的房屋所有权的直接处分,应当获得原所有权利人的一致同意,但《房屋买卖意向书》并非能够对房屋所有权作出直接的处分,故不应当以全体权利人是否同意出售为其生效要件。
第二,本案中不具备认定《房屋买卖意向书》无效的法定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照这一规定,本案中当不具备认定《房屋买卖意向书》无效的法定情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裁决书中,对裁决结论据以作出的法律依据表述为“依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七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查,“《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七条第三款”为“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裁决由仲裁员直接作出”,而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具体指哪些法律条款呢,不得而知。也即是说,这份裁决书中,对依据什么具体的法律条文裁决《房屋买卖意向书》无效,实际上并没有阐述,这又难免让人颇费思量。
第三,认定该《房屋买卖意向书》无效,与社会实践实际不符,并且有害。
按照本案裁决书的推理逻辑,日后在二手房转让中应当如下操作,才能保证《房屋买卖意向书》的有效,并在此基础上确保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即:标的房屋的所有权利人共同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意向书》并共同签收定金,或者至少由其他所有权利人共同委托一名权利人对外签署《房屋买卖意向书》并签收定金。
但是,如果这种要求确实成为法律规定的话,则无疑将极大地增加有关当事人的磋商和交易成本,与目前二手房交易实践中多数只有房屋权利人中的一人对外签署《房屋买卖意向书》的通常做法相悖,于法于理都是弊大于利。正如上海协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刘姓经理所言:“如果这样规定的话,我们使用了多年的《房屋买卖意向书》都是无效的,但这份意向书是在房地局正式备案过的。”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意向书》仅为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而用,应当在实际签约双方间产生约束力,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旦签署即告成立并生效,其法律效力不应受标的房屋其他权利人是否在其上签署或其日后是否同意出售房屋的意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