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有个我作文6篇

时间:2023-03-29 作者:lcbkmm

为了写出好的作文,你在生活中会怎么积累素材呢,我们写作文可不能当成任务随便应付,平时的写作锻炼都是为了在考试中有更加稳定地发挥,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书中有个我作文6篇,感谢您的参阅。

书中有个我作文6篇

书中有个我作文篇1

吾辈喜爱读书,尤爱宋词,最爱易安词。

初一时,偶闻一同学介绍易安词,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她。从此,小小的身影常在书城的诗词专柜游荡,家中的书柜满满地放上了素雅古朴的易安词,易安诗词赏析,读着它们,我觉得,我在这书中,找到了那个属于北宋,属于诗词的文艺的自己。

爱易安词的行为,从略读其词,到购买其书,又到大篇地背诵一字一句,我开始用定数学的时间看书,用背英语的时间背(宋)词,我开始在中大量地套用易安的词句,不管它是否与文意相融。我迫切地想要展示我对易安的了解,我对易安的喜爱,却又偏偏在考试后,接到了扣10分的低分(满分30)祸不单行,由于大量时间的浪费,数学、英语也纷纷落下。

我似乎在易安词中找到了那个我,事实上,却迷失了真实的我。我又一次捧起了易安词,却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为什么,我自以为在收中寻找到了那个存在于文艺世界的我,却又发现那只是一个放大的虚像而已。

我就这样读着书,带着迷茫,真到那一天,那位同学请我起来回答关于易安《醉花阴》一词的内涵的问题我却词穷了。我站在那,支支吾吾却什么也答不上来,我感觉我大脑一片空白,我感觉我对这词的理解是一片空白。我小声地挤出几句套话,尴尬地在那位同学失望的眼神中坐了下去。

我自以为了解透彻,却只看到了表面,那书中的我,并不是真正的,书中的我,而处于表面的我。

从那天起,我不在大量地背诵易安词,而是把这些时间用在退步的学科上。偶有闲情,便抽出一本《漱玉词品析》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读上一篇。每次,仅读一篇。

一篇,足矣。我反复地品读这一篇分析的原词,我反复地阅读着这宋词背后所覆盖的故事,我反复地推敲这一篇中作者的用词拟句,我反复地吸收这一篇中所蕴含的美到令人心碎的词句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我需要花费是以前背五篇宋词的时间来欣赏这一篇文章,然而我却收获了比以往更多的心灵上的果实。

一本《漱玉词品析》,花了一个月才读完。每天最多两篇,余下的时间分给学习。再有时间,也不会再向下看,而是反复品析今天的两篇中析包蕴的千年的历史沉淀。

又到月考,我仍在中写到易安,却明显地感觉到用起来得心应手。每次,并不是刻意地去写这句词,而是水到渠成地在结尾处轻柔地带上一笔,漂亮地写下一个句号。

成绩出来,比以前得分高了许多,更令人欣喜的,是英数二门又赶了上来,

我想,我终是明白了这读书的方法,我想,我终是用正确的方法,找到了躲在易安词间那另一个文艺的自己。

今天,又一次翻那本已被翻开了无数次卷了边的《漱玉词品析》,熟悉又遥远的汴京繁华街道静静地浮现在眼前,我轻呤着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看,看到了一朵带露痕的淡抹梅花开在易安的黑发上,她回眸,正大仙容,咦,那转角处的熟悉身影,是谁?是我么?是穿越千年我在书中的那个我么?

书中的我悄然回首,与捧着书的我静静对视。

是的啊,这书中,有个我。

书中有个我作文篇2

我有一本心爱的书,它里面是情节正是我想要的,那个故事写得很生动、很逼真。我从小就想过这样的生活。

它这本书有两个主人翁,一个叫孔东东,一个叫孔西西,孔西西是班长,他们不是兄妹,只是同学关系。他们无意中调制出一种可以使人变成一个豌豆大小的小人儿,也可变成一个成年人的药,这种药就叫做酵母汤。

他们也找到了这种药的解药——就是臭豆腐,他们变小后,只要吃一块臭豆腐就可以变回原来的大小。我小时候就想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因为每当我被父母责骂时,我可以喝下酵母汤,变小后就偷偷溜走,也可以变成一个成年人,穿一些漂亮的衣服,去一下自己想去的地方,不用受父母的拘束。

它这本书的情节居然和我小时候想的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是他们很大胆,他们进入贼窝帮助警方调查帮助警方破案。

孔东东变成成年人后,帮助一位妇女冒充她五岁女儿的爸爸。他带着他的“女儿”去麦当劳,他为了扮演一个成年人,他点了他最讨厌的饮料——咖啡。

孔西西变成一个少女,去商城买连衣裙、高跟鞋、项链、耳环,把她没穿过的、没用过的,一次性买了下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士。

“酵母汤密码”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我一点也不腻,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

书中有个我作文篇3

说起来,给人带来深刻影响的,一向陪在人身边的,好像就是书了。

白的纸,黑的字,很平凡,力量却巨大。我也是个爱书的人,实在是迷极了那些字里行间所传达出来的浓浓情感,甚至有时也会被那些书中偶然出现的浓墨重彩的一笔激荡到久久不能释怀。这是读书入了迷,也是一种被称为“代入感”的东西。将自我代入这个故事,为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似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人们总是不喜欢以杯具结尾的故事,那总使人为之伤怀好一阵子。

在我的认知中,似乎从小就被灌输了:什么样的年纪读什么样的书的道理。身边的人都在读着那些笔法老练,语句深奥的中外名著。我却在那个作业堆满桌前,墙壁上贴着“为中考而奋斗”的午时,突然想起孩童时期最爱的《安徒生童话》,想起那只不受欢迎的可怜的丑小鸭。

小时候似乎是细心脏最为脆弱的时候,一点点小的伤害都会让我崩溃。三四年级时,捧着彩页标音的《安徒生童话》的我,仅仅是因为看到了丑小鸭被兄弟姐妹们嫌弃,被农妇追打,就难受得不行,最终嚎啕大哭。仿佛那些针对着丑小鸭的嘲笑和打骂都是针对我的。那时的我,只记得那种好像被全世界遗弃了似的绝望,连那最终的结局都记不清了。那之后,再翻开《安徒生童话》,都会细心翼翼地绕过《丑小鸭》。那种难受清晰得至今都让我心有余悸。

稍大一些,怀着对结尾的畏惧,我再一次翻开了《丑小鸭》,然后强迫自我不去关注丑小鸭悲惨的遭遇,于是自然而然地,将自我代入了鸭妈妈这个主角。看着自我的孩子们即将破壳,满心期待与欢喜,到最终看见那个又大又丑的丑小鸭,即使心怀疑惑,可还是会对它像对待其他孩子一样。因为孩子是母亲最大的骄傲。

最终一次看到《丑小鸭》,它是以课文的形式出此刻我眼前,这次我注意到了那个赶走丑小鸭的农妇。她曾是我小时候厌恶得咬牙切齿的主角,可也许是因为长大了的原因,我开始不那么厌恶她了,因为我在农妇的身上看到了我自我的影子,甚至说,许多人的影子。自古以来,美的事物让人喜爱,丑的事物从来都仅有被人忽视的份,甚至有时候,丑陋的外表也是让人厌恶的。何况这个丑的东西还闯了祸呢?这样想,似乎也就是人之常情了呢。备受欺负的丑小鸭,受欺负的根本原因还是丑,而成为了漂亮的天鹅的丑小鸭却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与赞美。安徒生给了这个童话一个十分美丽的结尾,却也揭露了这个社会以貌取人的本性。残酷,可怕,也真实得让我们哑口无言。

那个午后,我又回顾那个故事,最终我还是把自我代入到那只丑小鸭。历经着种种磨难,渴望着完美。谁不是渴望着完美呢?只是丑小鸭没有放弃追寻美的脚步,才最终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了最美的惊喜。所以,不要被困难打倒,大步向前走吧,丑小鸭在苦痛过后才变成白天鹅的呢。

其实不一样的年纪,对于同一本书会有着不一样的认识,不一样的发现。好的故事值得你反复地去读,即使是一篇童话故事。

于是就像这样在自我编织的场景中,找到自我,升华自我。书中的“我”不停地切换身份,而我在努力追寻她。也仅有她,见证了我的成长,明白我想要的答案。

下一个故事中,我,又是谁呢?

书中有个我作文篇4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古往今来,多少文化名人对书籍有着高度的评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更是说明了书的重要性。

我常常觉得,品读一本书时,并不仅仅是对语言的一种欣赏,而是透过书本,看到作者的内心世界。也能够说,一本书中,凝结了作者的心血,而书中发生的事,也能够是我的事。

在读《鲁宾逊漂流记》时,我仿佛进入书中,和鲁宾逊一齐出海,一齐流浪到孤岛上。刚开始,我体会到了鲁宾逊的失望,可是他并没有放弃求生的信念,顽强地依靠自我,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我学到了一种顽强拼搏,不放弃的勇敢者精神。

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汤姆叔叔一齐努力奋斗,在数次被转让后,我也体会到了世态的炎凉,但汤姆叔叔却一向在为别人着想,直到死为止。我学了一种无时无刻为别人着想,不顾自身安危的顽强者精神。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海伦一齐,体会开始时她那种无助、痛恨的心,体会她学习知识时欣喜、欢快的心境,体会她对光明的渴望,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学到了一种与命运顽强斗争,不轻言放弃的乐观者精神。

书中有个“我”,那个“我”融入书中,与故事一齐发展,与主角一同思考,与书中的人物一齐喜怒哀乐。书中有这么奇妙的世界,我最终明白了古人为何如此赞书籍,书籍有它自身的故事,吸引着一个个人去品读!

书中有个我作文篇5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看似只是一本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当你翻开它,并用心去读时,才体会到,书,像一节节华丽而又朴实的台阶,指导我们走进智慧的殿堂。

我爱书,书和我,那是“青梅竹马”啊。记得幼儿园的我还大字不识几个,看爸爸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埋头钻研,我总是蹭过去,用胖胖的小手使劲抢那本书,再往地上这么一坐,嘿呀,一个小知识分子横空出世,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手里的书是倒的。小小的我异常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小时候的我喜欢教师,教师能够天天捧着书。

小学时代到了,我身上便多了一样东西——书包。每一天早上,矮矮的我背着一个黑色的酷酷的小书包,我无比疼爱这只书包,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外表,我更在乎它的“内涵”。每一天回家,我总要细心翼翼的打开书包,仔仔细细的翻阅书籍,把那些简单易懂的知识都装进脑子里。那时流行《老鼠爱大米》,爸妈不在家时,笨笨的我竟然也情不自禁的对着书唱。到那时才发现,书是我的好朋友,我根本离不开它。

时间飞逝,一晃眼就飞到了初中,功课多了,自然书本也多了。许多人到了初中就觉得书本如同干枯的稻草,再没有那份清香了。而我却不这么觉得,我们要学习的,不正是文中的道理吗书,从来都没变过,以前我喜欢看童话书,此刻我喜欢看美文。书以它独有的笔墨之美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沉醉其中。一有空闲,我就坐下来看书,这让我有一种如鱼得水般的简便自在。

书是一杯茶,拥有淡淡清甜,却又带来淡淡的苦涩,那是历史的沧桑,是作者的内心独白。美文,何谓“美”即是好词佳句,当然,少不了的,是作者发自内心的美。作者的灵魂依附在这美文中,文与人混为一体,锻造出流芳百世之作,令人赞叹。瞧!书中那方方正正的中国字不就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吗虽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一个的字,串联在一齐却成了一篇人陶醉的美文,中国字,方块字,好一个“神奇”了得!我爱中国,我爱书。在书中,有黄土高原的雄伟,有江南水乡的柔情。书中记叙了我们中华民族历史的源远流长,我爱中国,我爱书。

书啊书,你怎样这般让我痴迷拉拉勾,许下约定,我们下辈子还要在一齐!

书中有个我作文篇6

漫步江南,折一枝莲,撑一柄油纸伞,走在青石小巷里。忆康桥,追溯多年前,那个女子,一袭素色长袍;漫步于红尘之上。

多期望,多年后,独倚窗前,看那风吹草低头。那年,那日,那个女子,抱一本诗集,走过人间四月天。素雅、美丽,让人着迷,是那样纯,是那样真,洁净的眼眸里,荡漾着一泓清泉。

纤手,提笔,勾勒下过往的事。含蓄、温和的言语,让我们觉得世事是那样波澜不惊,却不知青春就那样在笔中溜去。垂柳又抽出新绿,桥头又有人来往,她像莲,任外界匆匆变换,仍蓬勃着朝气。

桥头,我,远望雾中莲,飘渺不可见,不禁吟起:“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莲生长于污秽中,却洁身自好,素雅端庄。

我,正值豆蔻年华,性风趣。平时大大咧咧,看似不正经,心中怀揣着江南水乡之梦,也想如林徽因那样采撷风景。也期望撑一小船,对着湖面,迎着清风,任思

绪伴着太阳的光晕弥散开来。

书中说,人生是一场美丽的邂逅;我说,缘分有时难以捉摸,不经意的相逢,不经意地回首,才发现,已错过了太多太多。

曾为一朵花低头,为一轮月怅惘,为一首诗落泪,我是感性的。看见书中那白色身影倘佯在康桥,于是愿化为水中浮藻,期待完美,默默守候。那笑,那纯,让我涩涩不敢接近;那善,那真,又顿时温暖如春。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