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认真阅读才能写出有价值的读后感,写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内容和作者的用意,提升我们的阅读理解能力,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故乡的山梨读后感参考7篇,供大家参考。
故乡的山梨读后感篇1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的山梨读后感篇2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习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 “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故乡的山梨读后感篇3
我流着泪读完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充满了小男孩比利的童年回忆。
每当我看见这本书稳稳地立在书架上是,我都会不时的想起那个小男孩,想起那两只可爱、勇敢得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那时一个夏天,小男孩比利想买两条浣熊猎犬,所以就想攒钱,过了一年,他攒够了钱,就去买了两只猎犬。比利每天出去都要带上。但好景不长,一年冬天,比利带它们出去打猎遇上了山狮,老丹想都不想就冲上前去,山狮就把它给抓死了,小安慰了救老安,也死了。我想都不敢想如果我是比利,那我该多麽伤心,甚至绝食。我始终不敢相信老丹和小安的.结局会是那样的凄惨,老丹为了救比利失去了生命,小安更加情深,因此也没了宝贵的生命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失去过两只小狗,一只是黄褐色的小狗叫东子,另外一只是黑色的拉布拉多叫黑贝,要知道我是多麽的爱它们啊。
读完这本书时,知道比利和我的遭遇是如此想象我不禁失声,连晚饭都不想吃了。
我哭的原因是因为三点,一是因为老丹和小安是为了主人比利而死,我非常感动;二是知道他和我的遭遇差不多,我很同情;三是看见老安和小安就想起了东子和黑贝,我很伤心。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五只小狗;东子、黑贝、老安、小安还有小龙女。
故乡的山梨读后感篇4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我从哪里来?哪儿是我的故园我的故乡?”让我体会到了作者带着微微迷茫的感伤,对于故乡不同的情感体悟,对故乡的理解与探求。
文中作者一共描写了自己经历过的四个地方。首先是祖籍广东新会。广东新会树林繁密,鸟声阵阵,婉转动听,使我仿佛亲身体会到了那里令人向往的美。接着描写的是外婆家——江南小镇洛舍。那儿流水清澈见底,有着幢幢瓦房,作者在那个地方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然后是出生地——杭州。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畔。水光潋滟,烟雨迷蒙。仿佛眼前被罩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又同时感受到了杭州的'柔美和平淡,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最后到了北大荒的冰雪之地——小兴安岭。作者在那度过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那她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火焰带给她的温暖。
四个地方每一个都很美,都给作者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在作者描写的这四个“故乡”中,在之前我觉得只有北大荒是她的故乡。在这个地方,作者体会到了什么是故乡和故乡带给她的感觉。在之后我明白了作者在19岁时离开了生活多年的杭州去到了北大荒,她在北大荒也找到了归宿,但是她并没有在那里扎根,并没有停下她前进的脚步,而是选择了继续浪迹天涯,去追求她所谓心里的那种远方。
“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在我心中,其实属于作者的故乡并不是广东新会、江南小镇、杭州,也不是北大荒,而是她真正所去追求的那种放飞心灵,安放灵魂,满足内心精神世界的故乡——远方!
故乡的山梨读后感篇5
我的故乡有个挺雅的别号——茅儿荡。有谚云:“茅儿荡,茅儿荡,十年就有九年荒。蛤蟆撒尿也成涝,一下大雨水汪汪。”其自然条件之恶劣是可想而知的了。可是,我家的竹园却长得十分繁茂——因为我家地势较高,更因为爷爷的悉心照料。
竹园紧依我家那座西朝东的茅屋背后,里面的竹子高大粗壮,简直像一棵棵小树。我们在几棵竹子间网上绳子,就成了一张不错的吊床。夏日的中午,我们几乎都在这种吊床上度过,而爷爷奶奶他们,则各搬一张宽条凳,在竹荫下消暑解乏。
春天,竹笋破土而出,那鲜嫩的笋子就成了我们的美味。疏笋的工作都是爷爷进行的`。在爷爷的精心疏理下,竹园越发显得疏密有致,越发旺盛了。新竹蹿得很快,转眼就超过了屋脊,那曾呵护了嫩竹的竹衣自然也就掉下来。竹衣宽大而柔韧,是做斗笠的绝好材料。“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时节,村里的条条阡陌上,都会移动着一顶顶漂亮的新斗笠,为宁静恬美的乡村平添了一份靓丽。
竹园是爷爷的骄傲。竹子的用处很多。亲戚和乡邻但有用竹子之处,只要和爷爷说一声,爷爷便乐呵呵地提着那把磨得只剩一半宽的砍刀,按来人的要求砍出竹子来。园里的哪根竹子该什么时候派什么用场,爷爷早就心里有谱儿了。在我的记忆中,园里的竹子从未卖过一分钱,它们都成了一个个亲情和乡情的使者。
每有亲朋登门,就着色香味俱全的竹笋炒鸡蛋,听着竹园“沙沙”的乐音,看着窗外婆娑的竹影,闻着竹子的阵阵清香,喝着自酿的竹叶米酒,那是爷爷谈兴最浓的时候。宾主其乐融融地交谈,不时夹着爷爷爽朗的笑声,那是一幅令人心醉的风俗画。它,已经深深地印入了我的心田,融入了我的血脉。
爷爷现已过世,茅屋和竹园也早已不复存在。可是,浓浓的乡情和如饴的亲情却始终召唤着我,使我不至走得太远。
故乡的山梨读后感篇6
中国有个很温暖的成语,叫落叶归根。漂泊了一生的人,到了垂暮之年,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过那种享乐于田园生活的恬淡、闲适生活,是有多少人求之而不得的啊。就像作者,自此一别,已是一生。就像无根的浮萍,就算再自由,能游遍千山万水,也始终没有一个最终的归宿,能让他由身到心安定下来。
“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那了无生气,死气沉沉的,是他牵挂了几十年的故乡么?那在远离家乡的日子里,支撑着他的,对故乡的思念,丝丝温热的牵挂,被那阴冷的风一吹,便渐渐冷下去,一点一点断开,最终断成毫无关系的两半。在风下飘摇着。苍黄的天,向老人惨淡的脸色,静静地,冷酷的,束手无策地,看着村庄,一点一点的变得萧瑟。岁月最绝望之处,也就在于看着自己最牵挂的东西,一点一点在眼前衰老下去,了无声息,以至于人们发现不了。当时间将发梢染上已成淡淡的白色时,记忆中的乐土,却再也回不去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但总觉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子里回旋,吐不出口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表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欢喜和凄凉这两个词用得真是好,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站在面前,却相顾无言。当初儿时的单纯的快乐,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欢喜的是再一次相见,凄凉的也是再一次相见。那么多年的.疏离,身份的变化思想的差异,已形成一道厚厚的透明屏障,虽是看不见却也确实挡在二人之间。对方已不再是那个阳光快乐的少年,而
自己也不再是那家境殷实的少爷。这时想起来,他们的回忆那么单薄,仅仅几次见面,却因向往彼此的生活而被牵绊住。那种伸出手,挽不住的美好,就这样溶入岁月的洪流。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渐渐远离了我……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我知道我在走我的路。”少年时的闰土,中年时的闰土,美丽的杨二嫂,尖酸的杨二嫂,故乡的老屋,统统远离了他。这缘分已随着渐行渐远的路,流水,慢慢逝去。如一根本已淡淡牵持着的线,被这岁月,慢慢磨断,只剩下了断了的支离破碎,在两端摇晃,在不能安定,再不能相遇。他还得写他的文章,激国人的愤慨,等回到北京,这牵持就真的断了吧,他还得走他的路。他背负着,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责任,还有唤醒国民的义务。这条路,尚未有人去开辟,只能由他去开辟,两旁的荆棘再次人,也得走下去。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
故乡的山梨读后感篇7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一朝再回,本该近乡情怯的鲁迅,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是如何的一种情感?
在默读了几遍《故乡》这篇后,我渐渐体会到了这种情感。我曾学过《少年闰土》这篇,里面机智伶俐、见多识广的闰土,是鲁迅的朋友。但如今20年已逝,闰土见到儿时的玩伴,称呼的却是“老爷,一个勤劳善良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人。
我又想到了老舍笔下的祥子——老实厚那个活泼善良的祥子,上帝却从未眷顾他,他也终究被社会的苦难所打败,成了一个社会上的行尸走肉。他与闰土的命运相似,社会的.黑暗的摧残,使普通的农民受到压迫,思想上受到了束缚,连儿时的纯真友谊,都在用金钱和地位衡量。
还刻画了另一个生动的形象一杨二嫂,这个女子的言行都流露出一种小市民的斤斤计较、爱占便宜,可笑又可怜,故乡不是记忆里温情的故乡,在黑暗的现实中,变得陌生,变得腐朽。所幸,文中的宏儿和水生,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而鲁迅也在最后提出:“希望本无所谓有,也无所无。”在现实生活里,可以发掘出希望,因此,鲁迅他仍要怀揣希望的火种,同漫漫长夜作斗争,秉烛为明,但以血荐轩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