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表达自己对书籍的理解和感受,养成写读后感的习惯可以让我们更加关注文学修养和表达技巧的提升,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篇1
看一个人的小说,要从了解这个人开始。欧亨利一生命运坎坷,常与落魄的小人物们在一起,逃亡7年后在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最终成为了和莫泊桑、契诃夫齐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这也大概铸就了他淳朴幽默的小说风格,也让他拥有了宽广的胸怀。毫无疑问,《麦琪的礼物》和《警察与赞美诗》是欧亨利经典的代表作品。
?麦琪的礼物》描写了一对夫妇各自卖掉了自己的宝物给对方的宝物添彩,让人回味深长,它不仅告诉我们真爱无价,更凸显了命运的现实在高贵的.真一爱一面前的冷酷。《警察与赞美诗》戏剧性的结尾让人啼笑皆非却又沉思良久。他告诉我们人终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正可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告诉我们当人想做一件事时,可能必须要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这就是人类的“悲剧”;然而真正积极乐观不会等到这悲剧的发生。的确,欧亨利十分擅长结尾。他经常戏剧一性一地设计情节,埋伏笔,作铺垫,最后在结尾处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使读者感到豁然开朗,柳暗花明,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禁拍案称奇,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被称为“含泪的微笑”。我想欧亨利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结在结尾,让读者在前的似乎是平淡无奇的而又是诙谐风趣的娓娓动听的描述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作者一精一心设置的迷宫,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才照亮了先前隐藏着的一切,给读者一个大大的惊喜。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另一大特色,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一精一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深谙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切身感受过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对穷人是如何无情。因此,他把无限的同情都放在穷人一边。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一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孤立无援,食不果腹,身无居所,苟延残喘,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与繁华鼎盛的社会景象相映照,显得格外刺目,其中隐含了作者对自己命运的愤愤不平。
总之,欧亨利为我们不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作品,更为我们留下了“一粒沙里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的现实主义思想。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篇2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题记
一直以来,我对文学作品不太感兴趣,可能是因为不会欣赏,可能是因为不会品味,但更多的时候是没有去阅读他们的兴趣。
那天放学,我正写作业,妈妈推门进来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孩子,我觉得我有必要跟你讲一讲知识积累的重要性了。”起初我不耐烦,在学校老师唠叨完了回家爸妈还要唠叨,我耐着性子听她说完,然后笑着说:“妈,我记着了,有时间一定去看,你就放心忙去吧。”可能看我态度良好,她也笑了笑,转身出了房间。
放假了,我打开电脑盲目的搜索者,偶然间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于是找到了《荷塘月色》准备“随便”看一看。其实对于《荷塘月色》我早有听闻,但朱自清老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笔下的《荷塘月色》竟是如此的美妙,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查阅了一些关于朱自清老师的资料,原来,朱自清老师是我国近代的一位著名作家。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我想,是不是江浙的秀美塑造了朱先生细腻的文风呢?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先生一九二七年在北京清华园写的。
我想象着他在一个美妙的夏夜,伴着皎洁的月光,嗅着淡淡的荷花清香,那是多么的曼妙啊!
夏夜的荷塘,真是美极了!荷花有袅娜的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美丽的荷花舞姿优美,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了大家!给美丽的夏夜增添了秀色!
读到这里,我仿佛觉得自己也是一朵美丽,羞涩的小荷花,正伴着微风翩翩起舞呢!小金鱼游过来,告诉我昨天他换了一身美丽,漂亮的小裙子,小青蛙跳到我的荷叶上,碰了碰我的小花瓣,可爱地对我说:“哇!荷花姐姐你的裙子真漂亮啊!”顿时,望着眼前的美景,我觉得自己真幸福。
突然,“快来吃饭了!”妈妈的叫声把我从美梦中惊醒了,我恋恋不舍的合上书,起身向餐厅走去。
读完朱自清老师的《荷塘月色》我久久不能自拔,那悠闲而又恬淡的晚间美景深深地将我吸引,如痴如醉。仿佛自己也置身于一片荷塘之中,真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啊!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篇3
很久以前,著名作家萧乾说过:人生就是一次不带地图的旅行。阅读何尝又不是呢?没有船只能像书一样,带我们领略人间万象。《堂吉诃德》教了我如何充实自己的人生。
这本是讲述了一位年过五旬的乡间绅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他非常喜爱关于骑士的小说,到了极为疯狂的地步,于是,他便下定决心要做一名骑士,从此,便带着仆人桑丘,踏上了追寻骑士的道路。终于,堂吉诃德明悟过来
谁能以深刻的内容充实每一个瞬间,谁就是在无限的延长自己的生命。这是库尔茨说过的一句话,我想《堂吉诃德》无疑昭释了这样的一个真理。 唐吉柯德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从而走上了荒诞的骑士道路,做了许多无趣的事,直到最后明悟又有什么用呢?这无疑是给了我们一个良好的教训,让我们能深刻的感受到人生的时间虽然有限,但是如果你合理的将他运用到有意义的事情中,那么生命的价值将会被你无限的放大,甚至成倍,有一句古话叫: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不错,每一个人的生命的价值并不是都一样的,它是以后天应诉决定的,并非以别人为你做了多少事情而衡量,而是以你为别人付出了多少汗水,多少艰辛而计量的。有的人觉得,只要别人能记住我就好了,可我们再仔细想一想,这难道不是自私的行为吗?再者说,事实并非如此,古语有云: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有些觉得帮助别人是很平常的事的人,往往会被人民铭记在心,流芳百世。
做有意义的事情,会使某一些人感到很难做得到,这是因为他在心中所规划的范围太大了,他可能会想:世界?人民?社会?这些都太庞大了,其实你可以简单,对身边的人,家人!朋友 ! 这些都能成为有意义的事情。
生活充实很简单,只要你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瞬间、每一霎那,或是一花一草、一树一木,就会明白:生活,原来这样简单。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篇4
最近读了俞玉萍老师的《完美教室》感受颇深。像俞老师这样的好老师让学生一生受益,家长一生感激。这样的才是真正的,才是先辈们创办的初衷。俞老师,她用全部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诠释了一个老师的光辉形象和崇高魅力。
曾记得,俞老师刚接初一班时,班中的孩子也是两级分化,良莠不齐。但三年的共同学习生活,俞老师用她全部的智慧改变了一切——从她的班中走出的孩子个个活泼开朗,积极上进,心地善良。这巨大的改变是俞老师用心血和汗水浇灌而成的,她带给我的感动是深刻的。
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对学习没有兴趣,只是一种机械记忆、机械学习。于是,课堂小动作、作业不能按时交、老师屡次点名不听讲……这些普遍的小问题在教学中暴露无遗。如何改变这样的现状,俞老师给出分析问题的答案是因为孩子们不专注于事情本身所致。找到了问题所在,俞老师便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他们观念的改变,从细节抓起,坚持为养成习惯而努力。俞老师让孩子们到草地拔草是为了使他们懂得在任何情况之下,人都不能敷衍自己的任务,即使有一万条理由。在任何时间与空间下,人能做好的其实只是手边的那件事。做着这个,想着那个,一事无成。让孩子从早锻炼的跑步中体会专注于跑步这件事情对身体的重要性,让孩子们写作业时,上交橡皮、修正带、修正液,以破釜沉舟的心态对待每一次作业,培养他们专注作业的心态,让孩子们课堂上摒弃杂念,积极举手发言这些同样为了专注每一件当下之事。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孩子们在俞老师的帮助下理解了其重要性。
俞老师的大语文观,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当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在花坛边晨读的时候,他们有的三三两两地交头接耳,有的对着来往的行人指指点点,有的专注地在地上看蚂蚁打架。俞老师没有说他们,只是把各样的姿态拍进了相机。然后,放给他们看,请他们评选出最美的姿势。自然,那些读书专注的孩子成了最美的孩子。看似不经意的评选给孩子留下了深刻印象,孩子们自己了自己。从此,花坛边晨读的孩子成了东洲最美的风景。在排队打饭的餐厅里,俞老师让孩子们做了一回观察员,观察排队同学的表现揣摩他们的心理。他们交流说:有的孩子踮起脚尖一遍遍地数着前面的个数,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塞进窗框里,心里一定是火烧火燎的;有的边和周围的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边瞄着窗口,很无聊的样子;有的不说话,安静地挪动着,但眼神很空洞,茫茫然的样子。他们总结:等饭吃的样子不好看不说,心理还备受欲吃饭而不得的煎熬。于是,他们提出:带着书去看,样子好看不说,还能让自己的心灵平静下来。俞老师提倡读书,读书长的是精、气、神,因此,她减掉了语文中的习题,把时间节省了让孩子读书。
专注手头的事,做个爱读书的孩子。俞老师的完美教室给了我很多的启示。我希望自己也是这样一位践行者,我相信只要行动,坚持下去,总会创造生命的奇迹!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篇5
?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篇6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squo;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squo;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squo;这是雄剑squo;他说。squo;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squo;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