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在语文学习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才能提高写作能力,作文可以作为记录我们生活经历的一种方式,留下美好的回忆,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形象的作文模板8篇,供大家参考。
我形象的作文篇1
早晨醒来,望着天花板想自己的早餐该吃什么,直到中午了依然没有结果,于是决定出去再说吧,走到哪、看到什么就吃什么了,只要能填肚子就好。
烦心事很多,心情很乱,理不清头绪,不想去想,也懒得想。听歌吧,买了个mp3一口气下了70首歌,有中文的、韩语的、英语的,抒情的、劲暴的、叙事的,不要流行歌曲,专找好听但不被人发现的,然后放松心情什么都不想,就那么静静的听,品味每字每句!只有这时候是最享受的,没有一丝杂念,不用想任何事情,没有叫人头疼的人事,没有繁杂的社会,没有乱七八糟的人七嘴八舌,很坦然,也很舒爽,渐渐的喜欢上这种感觉,一发不可收拾!
再无聊的时候会上网,和朋友说着不着边际的话,无所顾忌。玩游戏,把不快都发泄到那里,然后梳理好自己的心情,重新回到现实,日子一天天的过,很平静,没有任何大的波澜!不知道自己是原本就很脆弱,还是从那一刻开始变的脆弱了,没有泪腺的人,居然也会哭。总之,很讨厌现在的自己,很没骨气,我不是爱哭的人,努力找回自己。那个对任何事都不屑,爱笑爱闹,从来不为任何事烦心,那才是本来的我!
经常会半夜醒来,很奇怪怎么被窝里还是冰冷的,于是,把被子拉拉再裹紧些,身子再绻一绻,把狗狗再抱紧些,脸贴着它感觉舒适些,再伴着发呆慢慢进入睡眠,重庆的天气现在是高温的,可是在这里,不明白为什么夏天了还会这么冷!
依然是那座城市、那间房、那张床、还有那只毛绒玩具狗狗,抱着它的时候软软的,还是那么舒服,可以安然的入睡,一直以来,也只有它对我没有任何挑剔,没有任何怨言。
一切都没有变,唯一变的只有我自己!
我形象的作文篇2
冰心奶奶说:“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最近我迷上了看书,认识了许多人物。有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走投无路的李从厚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小黑了。那可不是《罗小黑战记》中的小黑,而是《汤小团》系列丛书中的小黑。
小黑是一只老神兽,它带着汤小团等三人瞬间穿梭于书中和现实的世界。在现实的世界里,它平时看似是一只小猫,但在书的世界里,它却能够变成一只巨大的黑色飞虎,也能够变成人形,可谓神通广大。即使在平时的小猫形态下,它的口水也具有疗伤的作用。
小黑它心地善良。它平时看上去对汤小团他们三个人非常的冷漠,但却常常为他们累得大汗淋漓。每当汤小团受伤了,它都会耐心地帮他疗伤。在《汤小团》第四卷《隋唐风云》中,面对饕饕巨兽时,小黑为了保护他们不受伤害,自己挡下了一束致命的激光。汤小团他们毫发未伤,小黑自己却身受重伤。
小黑它沉着冷静。不管情况多么紧急,它从来没有慌张,不会不知所措,而是平静地告诉汤小团他们应该要怎么办。就像第五卷《辽宋金元卷》的章节里,汤小团他们因为因为破坏了燕云十六州的地图,差点改变了历史,遇到了用来警告与惩罚守护者的“时空乱流”。小黑知道这可能会伤害到他们,但他没有惊慌,而是沉着冷静地让汤小团丢出星尘石,避免了时空错乱,也让他们免除了伤害。
虽然小黑是个虚拟人物,但也挡不住我对它的喜爱。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有没有对他产生喜爱呢?
我形象的作文篇3
礼仪是一个已经让人们忘记了的事情,以前人们非常注重这件事,连餐桌的用餐位置也十分有讲究,而对于容貌的整齐,古人也十分讲究,古人常说:“禽兽没有皮毛,就只能为禽兽,人失去礼仪,也就不能算是人了”。古人对仪表的要求不免过于繁琐,其中最重要的,有衣着容貌:弟子规上也要求:“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如果你不想别人对你的`打扮产生不满,那就要穿着得体。也要有行为举止的要求,要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卧如弓。”就要站直,坐稳,行动利索,侧身睡,这四大基本的要点。
而我们现代的礼仪虽然不像古时候那样重要,但基本的行为规范总是有的,比如在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浓妆艳抹,这几大基本要点。可是现代的人只把礼仪放在嘴边,却不放在心上,更不表现在行动中。大街上随处吐痰乱扔的情况仍然屡禁不止。而公共物资也常常被破坏,笔直的电线杆上和干净的墙面或许有小广告的出现。公共汽车,地铁上让座的行为现象越来越少,但是争挤上车的人却越来越多
记得在我小学放学时,我和同学们立刻背起了书包,排着队走出了学校。一个叔叔急匆匆的走了,并撞了我们一下,连一句对不起也没说就走了,我们嘴上不由地说他没礼貌,礼仪依旧这么简单,可却没多少人能做到。
“礼,无以立”。就是说,你不学“礼”,就没法在社会中立足。如果这大街上再也没有脏话、粗话的声音,垃圾筒也下了岗,随处都可见帮助人的身影,到处是欢声笑语,整个世界就都变成了一座“礼仪城”,那该多好呀!
我形象的作文篇4
星期六是看电视的好时间。手里拿着一袋零食躺在沙发上是放松的好时机。但是美好的时光总是如此短暂。抬头看,啊,九点了,该做作业了。
站起来,手握遥控器,手臂与身体成90度角,拇指移向红色按钮,左眼闭上,右眼睁开。遥控器对准电视机上的“红点”。一、二、三就像射击。“咔嚓,”电视屏幕很快变成黑色,我喊道,“是的,十环,哈,这是射击冠军的比赛技术。”“技术真的很先进。你不用走路就可以随意控制电视。这既有趣又省力。”
关掉电视,你就必须做作业。面对各种各样的作业,首先做你的中文,然后写你的作文。手指在键盘上飞舞,几分钟之内,作文就完成了,准备欢呼的“咔嚓”电脑突然黑屏,“妈妈,电脑坏了吗?我的作文还没打完呢……”我急切地问道。“灯也没亮。哦,可能是信用卡没钱了,房子里的电没电了。”我的心在颤抖,看着黑暗的电脑,我觉得似曾相识。一个接一个,“红点”在我眼前晃动。“如果我关掉了红点,我可能已经把作文打完并发给老师了。唉,我自己活该。”
不省电的行为最终让我痛苦。从那时起,看完电视后,我不再想玩“射击游戏”。相反,我有意识地走到电视机前,慢慢蹲下来。拇指在电视机下摸索,想找到电视机的开关。四个手指握住电视的边缘,“咔嚓”一声。不知何故,这次同样的声音让我感觉更愉快。将你的左腿移到电源的前面,你的右腿会紧紧跟随。右手拿着插座,左手拿着插头“一、二、三”直到我看到那银白色闪亮的插头,我心中的沉重的石头掉了下来。我心想:“虽然这次节省的电很少,但每个人每天都在这样做,应该节省多少电?”
要改变自己,你只需要再走十步,这十步也将改变世界。为什么不呢?
我形象的作文篇5
萧峰,是金庸武侠小说《天龙八部》的主角之一。他侠义仗气,是一位大英雄。为什么说萧峰侠义仗气呢?下面我用一件事例证明。
那时,萧峰还是丐帮帮主。有一天,四个丐帮长老却带着不少丐帮弟子挑起了一场内乱,要将萧峰赶下帮主之位。萧峰不慌不忙,一边派人找援兵,一边却慢条斯理地给段誉(萧峰义结金兰的兄弟)一一引荐四位长老,其实就是在拖延时间。没等乔峰说完,就有大批援兵赶来,把叛徒们都绑了起来,一场内乱便这么兵不血刃地平息了。
按照帮规,叛乱之人罪当处死,但如果罪人选择自我了断,那么还能保住死后的名声。眼见执法弟子摆出一排明晃晃的.短刀,一位姓奚的长老便率先表示,自己选择自尽。
奚长老内功深厚,一使劲崩开了绑手的牛筋,伸手就去拿短刀。谁知一股内力突然袭来,将奚长老的手拦在半空。接着一只大手伸过来,一把将短刀拔起,正是萧峰出手阻拦。奚长老面无人色,以为萧峰恨他入骨,想亲手杀他,叹息一声,只等乔峰动手。
可奚长老没等来杀自己的一刀,却见那把短刀已插在萧峰肩头,鲜血四溅。萧峰怎么会插伤自己呢?原来,丐帮有一个规矩,就是帮主如果想饶恕罪人,就得自插一刀。这么多年以来,从未见过哪位帮主愿意自己流血,换叛徒活命的。
在场众人都惊得目瞪口呆,只听乔峰慢慢历数四大长老的功绩,桩桩件件分毫不差,大家这才发现,这豪放不羁的汉子,居然如此细致,每个人的功绩都铭记于心。
这就是我喜欢萧峰的原因。
我形象的作文篇6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从小就爱看书,看过的书更是不可计数,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更是让我念念不忘,如《西游记》的孙悟空、《三国演义》的刘备、《水浒传》的宋江……但我最喜爱的还是《今天我是升旗手》中的肖晓。
?今天我是升旗手》是著名作家黄蓓佳的`代表作之一,肖晓自然是其中的主角,他是一个军人家庭的孩子,穿着整齐,眼睛炯炯有神,身高也出类拔尖,身体强壮、灵活,看上去精力充沛。站姿、坐姿端正,很有男孩气概,活像个军人。
他还是个视荣誉为生命的孩子,做事顾全大局,没有丝毫马虎,是我的好榜样。
六年级时,他好不容易当选了升旗手,他为了把旗升好,和爷爷用最长的竹竿当旗杆,用泡沫塑料做了个滑轮,最后把旗杆和滑轮安在门框上,用胶带加固,还找来纱巾当国旗,借来国歌。机智的肖晓发现真正的国旗是这个纱巾分量的五倍,所以用了正式升旗五分之一的力度,一遍又一遍的练习,直到能做到国歌停,旗也到顶,才安安心心地去睡觉了。
他还有助人为乐的好品质,经常无私帮助同学、朋友。
他坦诚帮助“尖子生”林茜茜康复身体;还和马驭、包郝等同学智抓偷猴贼;热心对待“追星族”祝小娜,让她能在追明星时无后顾之忧;他送给山区怀娃一只和他丢失狗长的很像的小狗,让怀娃不再伤心;他帮助希望小学学生并由此引发“手拉手”活动。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肖晓,他有气概,做事不马虎,助人为乐……如果你想了解他,就快来读《今天我是升旗手》吧!
我形象的作文篇7
想必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人物形象,比如有人欢喜《魔丸降世》里的哪吒,有人喜欢《猫和老鼠》里的杰克,有人喜欢《西游记》里的孙大圣,有人喜欢……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里的白浅了。
这部电视的收视率那是相当的`高啊,连我们班的同学都没有不知道的。一提到白浅,人们自然就是想起九尾白狐。没错,白浅就是出自传说中的九尾白狐一族,是青丘的帝姬。她容貌倾城,美若天仙,是四海八荒第一绝色,再加上身份尊贵,被大家尊称为姑姑。这些妥妥地成为我们女孩子幻想的对象啦呀!
当然我喜欢她,不只是因为她的美貌,我可没有那么肤浅,而是因为她有恩必报。一开始白浅假扮成男儿身向墨渊上神求学,之后她的师父为了救她死了,白浅为了报答恩师便把师父的仙体偷偷带回青丘,以心头血滋养了仙体万年,以保师父仙体永远不腐。她每日忍受刀割之苦,甚至差点为此送命,这种知恩图报的性格我喜欢!
除了人美心美知恩图报外,她还敢爱敢恨。在仙界,白浅为了天下苍生封印鬼帝擎苍,却被擎苍法力反斥封印了记忆,打入凡间,变成了凡人素素。有一天,素素救了天帝之孙夜华,两人相处后互生好感,对着东荒大泽发誓永不相负,但是素素被情敌陷害,被夜华挖去了双眼,素素变得心灰意冷跳下了诛仙台,从此与心爱的人两不相欠。即使丢失了记忆,骨子里却仍然桀骜不驯,敢爱敢恨,这样的女子谁不想做?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有没有产生喜欢上白浅的共鸣?如果有,欢迎随时来找我探讨交流哦!
我形象的作文篇8
我的小舅舅非常厉害,他现在北京清华大学研究核武器的推进器。
据妈妈说,小舅舅小的时候,学习成绩虽不是最好,但也经常考90几分。他小时候玩玩具的时候喜欢观察,有的时候拿着工具把玩具弄散,然后再一一装上去。装上去以后,还和以前一模一样。这一点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他上初中、高中时,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读书也刻苦了。但他会劳逸结合,经常去踢足球。是学校足球队的队员。后来,小舅舅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清华大学。
上了大学以后。读书的时间少了,玩的时间多了。原来,他把做实验当成玩了。尽管时间排得满满的,但他还是挤出一点时间来读书,所以成绩一直很优秀。后来他以优异的成绩上了硕士和博士的连读班。我的小舅舅以五年的时间把硕士和博士都读完了,今年就可以获得博士学位了。在小舅舅的同龄人中,他是学问最多的人。因为小舅舅十分聪明,学东西十分快。他们研究所的领导都认为他有才能,所以向上级推荐,让小舅舅出国。
我的小舅舅有这样的才能,大家可能认为小舅舅是个书呆子吧!不!他不是个书呆子,是一个和大家一样喜欢玩的人。他的玩和别人又不一样,有人是沉迷于玩,可他是把玩当成了一种劳逸结合的运动,当成一种学习的途径。
怎么样,我的小舅舅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