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的读后感6篇

时间:2025-04-06 作者:Brave

读后感让我们能够将零散的阅读感受系统化,形成完整的思维脉络,只有在读后感中深刻反思,我们的思想觉悟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长恨歌》的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长恨歌》的读后感6篇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1

我崇尚爱情,因为这个世界就是情与爱的交织,爱情可以帮助我们在心理上逐渐成熟,在爱情发展中,相互督促勉励,成为彼此成长的动力。它不是海誓山盟的大喜大悲,而是生活中的高山流水,轻风细雨。虽然,花前月下,玫瑰芬芳的爱情令人神往,但我认为爱是相知和理解,那些痴情的到徇情化蝶的故事,千古流芳百代长存的爱情更让人感动。因为人世间的痛苦莫过于相爱之人互相分离。

幸福无过于相爱之人彼此相聚。而今日的人们之间缺少了真情,缺少了爱,让人不时地感到几许悲哀!今日的人们体会不到梁山泊与祝英台那种美丽的'凄凉和悲壮,体会不到白蛇与许仙的痴情,体味不出用整整一生等待,相思一个人而不遇的失落,无奈;体味不到在人生的一个小站,两颗心偶然相遇撞出的火花时那一瞬间的幸福。而我,经常在细细品味,虽然有时为他们的爱情感动的泪流满面。

但也很难体味出他们为爱痴狂,为爱付出的代价,只希望爱情真的能是:“在天原做比翼鸟,在地原为连理枝。”

生活在现代飞速发展的社会里,也许这些坚贞的爱情已被人们忽视,也许爱情已成为物质交换的工具。但我个人在心灵深处,仍有一汪清澈的爱情之湖。因为我明白,人生短暂,真情可贵,瞬间消失后,千呼万唤也无法回头,只有珍惜此情,一切都会美好起来。我曾被林黛玉和贾宝钰的缠绵悱恻所感动;为牛郎、织女的深情,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痴情感动的泪流满面,因此,我相信爱是崇高的,伟大的,无私的!

我憧憬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那种荡气回肠的感情,因为人生只有一次,为爱付出一切,我无怨无悔!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2

有人这样说过,二十世纪写作中文的,有三位女性不得不提:张爱玲、王安忆和安妮宝贝。张爱玲是读过的,安妮也略晓一二,但将这三个人放在一起,总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不妥。开始读王安忆的一些散文和短篇,就觉得这人写东西极其细腻,一读便知是个女人。即使写大历史也是用小女人的笔触,将那血腥味、硝烟味、浓烈得化不开的政治情结都融在细细的、实实在在的文字里。

读《长恨歌》前几部分时,有一种错觉:这是小说吗?莫不是散文吧。很少能在一部并非巨著的长篇里,看到作者对弄堂、流言甚至鸽子着如此之多的笔墨。但读后才体悟到,唯其如此,才能真真切切地融入到上海这个繁华之地,才能见识它的宽厚与封闭、高傲和孤独,才能循到王琦瑶们的生活轨迹。难怪她毫不吝惜地占用篇幅去写一件衣服的一针一线。

这部书是写给上海的,写给一个女人或千千万万个女人的。从闺房中普普通通的弄堂女儿,到名噪上海的“沪上淑媛”,再到令人艳羡的三小姐,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如果这样理所当然下去,恐怕就要与张恨水之流的鸳鸯戏文无异了。但命运不会如此地善意,他不会去同情一个不得不让人怜惜的女子,只会毫无偏颇地执行既定的规则。

一个女人,经历了两个时代,在不同的人生无奈地周旋几个男人之间。而她的悲哀在于,她永远是时尚的、不俗的、惹人怜惜的,然后结局便可想而知。阿二、萨沙、毛毛娘舅成了没有结局的结局,再也找寻不来;为她从一而终的程先生死去时不知是否带着一丝牵挂;而她临死看到的几十年前在片场的情景,仿佛是上天的先知先觉,抑或缘定因果。

尤其让我动容的,是王琦瑶四人约定的聚餐。这让我想起《红楼梦》。有人说小资情调太浓了,而恰恰是这以不稳定为大背景的温馨,更为不久的落幕抹上一色难以逃过的阴冷。无声无响,却让人窒息。张爱玲的《金锁记》或《半生缘》也会出现类似的场景,却不会让我联想到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

从头至尾,王琦瑶都没有老去。我们依稀看到,她依然穿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默默地半倚在半新的沙发上,微卷的额发间露出满是落寞的眼神。用一个不算做传奇的传奇,讲述着她自己的故事,关于女人的,关于上海、繁华和命运的。

尘埃落定,繁华不老。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3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生,一口气读完了《长恨歌》,这部描述一个女生四十年的情与爱的长篇小说。手急急地翻动着页面,眼睛在字的海洋里快速扫过,而这一切都是急切的、突突乱蹦的心脏使然!我不喜爱看杯具的人生,然而出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长成在上海弄堂中的王琦瑶风雨飘摇四十年后却是悲悲切切地离开,而且是死于非命,一个她一生都无比生厌和憎恶---上海瘪三的手里!我不禁哀叹:成也一生、败也一生,其实成败都是留作身后他人的评说,对本人,最重要的是:认真地过生活

王琦瑶有过聚焦灯光和眼球的辉煌。上海小姐桂冠的光辉穿过时刻的长廊,甚至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上海余光犹在。刚刚风靡上海的party,会正因有以前的上海小姐而大有人气,尽管王琦瑶只是坐在灯光的背影处看着电视,或者在微风拂面的窗户旁透过舞动的窗帘看着外面的风景,或者在衣服和包的海洋里为舞动的脚步做着评说,为西班牙的拉丁舞在年轻的舞步中的篡改鸣不平、为舞场的乌烟瘴气感到遗憾…她的沉寂、坦然和甘寂寞为浮躁的年轻人们压着场子,使飞速前进的时代有了坐标,也为怀旧的年轻人的一双眼睛构建了着力点;偶然在舞池摇曳她的身影,会让人们怀念旧上海的严谨、刻板还有庄严!透过她考究的衣着、精致的小包、有板有眼的舞步依稀可见当年的风骚!

王琦瑶有入住爱丽舍宫的经历,然而她的大多数时光却是在上海的里弄里度过,她出生在里弄,那里有她的童年和中学阶段的身影,也有她人到中年生活的印记。爱丽舍宫的生活使她的前后里弄生活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对王琦瑶本人而言,童年和中学阶段的里弄生活是自然的,天经地义的,伴随着鸽子的起起落落、上学放学、父亲母亲和家人、报童的叫卖声…这是她的世界,她是属于那里的,那里有她的一切!然而当爱丽舍宫、洋车、金钱和权力创入她的生活时,她选取了投入他人的怀抱、漫长的等待(手粘一块小手帕,歪倒在沙发里,一个供使唤的老妈子陪伴在空旷的大屋子里,一间豪华地、能够供30人party的客厅,如果没有留声机的音乐,就只有自己脚步声的回音了!)、短暂的相聚(悲喜交加的眼泪)、最后是冰冷的金条陪伴她走完了余生。当金条和里弄在一齐时,王琦瑶的里弄生活就不那么自然了,眼前一个世界、内心一个世界;她的背后总是有无数双眼睛在揣测、有无数个手指在指点。正因爱丽舍宫,在普通的上海人眼里是神秘的,有无法言表的感觉和想法。他们是宁愿绕道也不好接近爱丽舍宫的,如果务必经过也是低着头急急地过去的,尽管耳朵在竭力地捕捉里面的声音,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但是脚下是

绝不放慢的,爱丽舍宫的人在他们永远是神秘的,他们总是用揣测和决定他们或她们。在常人眼里特殊的王琦瑶,过着再正常但是的生活,清晨从小贩手中接过盛满牛奶的瓶子,在沙发上织着永远织不完的毛衣或者围巾,看着太阳的影子在屋子里移动着,计划着一日三餐,起居生活,低着头走路,定期地光顾理发店、裁缝店,她懂得什么样的料子是最好的,什么样的围巾怎样样的打法,发式的最佳就应是怎样的…她永远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但是仿佛这世界上就她自己,很少有亲人,也许孤独的外在,恰好是复杂的内心吧!她的房子在里弄但是窗帘、椅垫儿、枕套却留着爱丽舍宫的芳香,她的人又何尝不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呢,里弄的墙面由于年久斑斑驳驳,邻居家的小孩子在过道上玩过家家,随意丢弃的东西横卧着,让她的漂亮的皮鞋无处落脚,洋车是没有办法到里弄里的,路灯也是这天亮明天黑的,整个里弄她好个别。当然她也会把鸽食放到厨房的外台上,她还像小的时候一样喜爱鸽子。

王琦瑶没有认真地生活过,她的一生毁于三个男生之手抑或是她自身一手造成的。(lz13)年轻美貌的上海小姐的魅力折服了第一个男生,准确些叫老男生,他的怀抱向她敞开,当然还有爱丽舍宫,于是少女的王琦瑶成了一只失去自由的金丝鸟;短暂的爱与漫长的等待将青春消耗,飞机失事结束了他的生命,也结束了她短暂的爱丽舍宫历史;里弄的平静难于平静王琦瑶的内心,同样有着一颗寂寞的心的男生慢慢进入她的世界,缠绵的时光留给王琦瑶的只是种到她肚子里的一块肉,悲哀地陪伴着这块肉的长大,爱恨交加,最终还是爱占据了上风,于是给了王琦瑶做母亲的权利,20多年有女儿陪伴,尽管王琦瑶后悔不该陪伴女儿选婚纱、拍结婚照,正因它唤起了王琦瑶做女生最大的遗憾,她虽然为人母,但是却没有法律依据为人妻…第三个来到她的枕边的是个毛头小伙子,像王琦瑶姑娘的年龄…看来她的一生注定是没有同龄人相伴了,王琦瑶的心在空中,总是在期盼中、在等待中,仿佛每一次都是在尝试而不是真正的开始,这样生活一次次地擦肩而过…其实生活没有那么严肃、也没有那么复杂,只是用心在过就能够,理想就应有,但是务必与现实分开,奋斗是就应的,但不是永远,该停下来欣赏风景的时候,不好吝啬时刻,不好羡慕皇帝简简单单的网名

的权威,正因他是以自由换得的、不好羡慕他人的自由,正因自由是放下以后的补偿,生活要自己过,不好刻意的追求也不好苛求!生活原本就是自自然然!不是认命、那是坦然和从容,这份坦然和从容是生活的历练!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4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5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6

也许是我没读懂吧!也许是这本小说思想情感的时代性太明显,一旦离开了那个怀旧的时代,离开了那个压抑的欲望刚刚被解放的时代,就不觉得什么了。

我明显的感到作者对上海文化的了解和对上海之特殊的关注,以及对上海所经历的时代变迁的感受。也明显的感觉到作者对上海在30年代以来形成的那种特殊气质的认同与骄傲,以及这种气质在历史变迁中被压抑的惋惜。作者是站在一个上海人的视角,一个女性的视角,来写上海、写上海女人,写男人、写上海女人的友情和爱情的。她对上海文化气质的感知是准确而细腻的,她对上海女人命运的讲述更像是对上海这个女性化气质的城市由兴而衰的历史变迁的讲述,王琦瑶是上海女人,上海就是王琦瑶。小说中的人物、故事全全围绕着这个王琦瑶在转,而王琦瑶的气质和命运处处体现这上海这座城市的气质和命运。我感觉作者在叙述中的那种语气里分明有一种对过去的怀恋以及对历史变迁的感慨。上海的这种气质在解放以来一直是被压抑着的,但这种气质却是其地其民的文化本性,这本小说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写就,那时上海正在慢慢恢复这种熟悉的本性,作者作为一个敏感的上海作家对这样一种情绪的感知与表达是先知先觉而较细腻深入的,而这种气息在那个年代的全社会也是有共鸣的,我猜想这是这部作品在当时获得巨大成功的部分原因。

但她对女人的故事讲述却让我有点不太明白她的心理,有冲动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分析下这位女性作者内心的欲望冲动。作者作为一名女性,站在她女性的视角下来描述了她所熟悉的上海弄堂里的一个典型的上海女人的人生,她的友情、爱情和命运。上海女人是美丽的、温婉的、真实的、男人都爱的,对他痴情的男人痴情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也许也只为这样的女人吧!对她负心的男人也让人觉得有点决绝,竟然对如此美丽温柔的女人这样狠心。当我提出这个疑点时,我忽然又感到,在世事中不都是如此么?温柔美丽超乎寻常的女人往往命运的悲惨与跌宕亦超乎寻常。女人的美丽是女人的幸也是女人的不幸。男人都爱美丽女人,女人都恨美丽的女人,而谁又知晓这男人的世界里,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在命运的变迁中,心绪是如何沉落的?女作者让美丽的女人负了痴心的男人,却甘愿为负心的男人承受痛苦。这莫非是告诉要告诉所有的读者,对女人痴心的男人没好下场;美丽女人不喜欢痴心男人,更喜欢负心男人?忽然想到,这美丽女人是上海女人,这就可解了,上海弄堂里的漂亮女人,漂亮却虚荣,痴情却现实,柔弱却内心强大。长恨歌里的故事也许不是所有美丽女人的故事,却是上海弄堂里的美丽女人的普遍命运。可见作者的故事还是在描述上海、描述上海的文化气质,上海的弄堂气质。结尾出现的老克拉是改革开放以来,解除压抑后的新上海人,他们留恋怀念老上海的传统气质,但他们对老上海的气质的理解、追寻和模仿都是肤浅而粗糙的,在喧嚣的商业大潮到来之际,他们的灵魂或者迷失或者被冲击得变了形。老克拉抛弃了王琦瑶,而又间接导致其被长脚谋财害命,体现了作者在上海历史迎来新的转机变迁时的一种新的担忧。

作者的笔触是细腻的、缠绵的,亦是冷静的、思索的,大段的白描,传达着间接的体验,这种笔法,虽然语言优美,但比起现代小说中的手法和语言,总让人有点提不起劲。这种语言与讲故事的方法是上海的、是那个年代的,平易浅谈又带着些思索的,对于读惯了现代小说的我来说却有点轻飘飘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