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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读后感篇1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论中国读后感篇2
费孝通先生是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他将自己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长时间实地调查和感悟体会汇成一书,即《乡土中国》。外看薄薄的一小本,却写的深入浅出。《乡土中国》一书分为十四章节,很好地剖析了我们国家最基础的社会。从不同的角度来讲解乡土社会,每个观点熠熠发光,使人受益,让读者更深入了解何为乡土中国,何为乡土社会的特性。可谓社会学的经典之作。
全书开始的主题是“熟悉”,这是礼俗社会最大的特点。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所以“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是的可靠性”。等到了20世纪末时“土里土气”这类在城里人口中频频出现的词汇也反映了“乡土”变化,再到现在许多城里人会选择去乡下居住的现象也体现了社会的变化。
再是“文字下乡”,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在乡土社会中文字绝非必要,所以“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之后是对乡土社会更深层次的挖掘,差序格局以个人为中心,按照血缘亲属等关系的亲疏来对人距离远近的划分,但也有地缘关系的影响。虽然说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ー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ー样。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道德差异,即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但事实上现代社会是看似是一个人情社会,更多的是讲利益,而不是道德礼仪。
从结构上看家是乡土社会中的一个基本单位,由此会产生许多不同的关系链,不同的群体,上升到家庭,单位,组织。作者通过男女之间的感情关系说明了秩序,“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引出礼治秩序,费老说礼治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然后是对权力的分析以及权力与文化的关系。说明人类已经走出乡土性社会。引用文章最后一段话:“从知识里得来的权力是我在上文中所称的时势权力;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
其实这个也可以联系我们自己的生活,如学习,与周围同学朋友的交往等都与之有关系,所以这本书更是渗透到了我们的生活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大量的人口流动与聚集,乡土中国日益减少,但无论如何乡土社会的特质已或多或少渗透到我们的骨子里,传承了下去。
这本书虽只读懂了些表面上的知识道理,但也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好书是要反复研读的,也让我走近了乡土中国来了解她,更了解了自己。
论中国读后感篇3
在这个暑假,我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
整本书以第一人称视角来写的,向我展现了以前的红色中国是什么样子的。当时有很多关于中国的谣传,作者斯诺为了探寻关于红色中国的真相,穿过了国民党的封锁线,找到了一些大人物,或者是一些红军战士、老兵、农民、还有“小鬼”,向他们提问、谈话,说一些关于红军、共产党的话题。
书中的描写都会有鲜明的对比。比如说,那些外国人都在悠闲地喝着酒、打球、闲聊,而在中国却是人间疾苦。被悬赏几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革命者,毛泽东、徐海东、朱德等,却仍然悠然自得地走在街上,像普通老百姓一样;而国民党的委员长蒋介石,乘坐着他的私人飞机大驾光临。穷苦的农民被地主官僚的压迫压得透不过气来,饥荒肆虐、苛捐杂税,致使卖儿卖女成了农民中常有的事,家里的家畜根本卖不了多少钱,或者被没收了,有的农民甚至都没有衣服穿;而那些地主们吃着丰盛的食物,他们享受着荣华富贵,不放粮给农民,过着奢侈的生活,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地主马鸿逵,当时我看他征收穷人的税务就写了整整几行,我不由得大吃一惊,我可以从斯诺写的一些对话中看出人们对马鸿逵的憎恨,也反映了穷苦人民对地主官僚的憎恨。红军是人们可以自愿参加的,而白军却是强制征兵。这些描写令我印象深刻,可以说斯诺与别人交谈的经历非常真实,描写也很细致。
里面还有关于红军的种种。听毛泽东的讲述,就占了几节的篇幅,讲了各种关于政治、军事方面,该怎么做啊,这个和那个有什么关系啊,目前的问题和现象之类的。还有红军每次来到新的地方,都会赶走民团,没收地主的土地,还会进行政治宣传,告诉人民什么是红军,斯诺曾多次问过一些农民和小孩为什么喜欢红军,他们都说:“红军帮助农民打地主,不压迫农民,我们怎么不喜欢?”有的父母就把他们的儿子送去当红军,红军中还有“红小鬼”,他们大多是从贫困的家庭里或是师傅那里逃出来参加红军的'。红军还会设露天剧场来表演,每天都会有远处的农民不远千里赶来,只为了看表演,台下到处都坐满了人,就连毛泽东和毛夫人也融入了人群。他们表演舞台剧,表现一些地主官僚压迫人民的情景,或是日本主义的残忍霸道,台下观众连连称好;还有表演唱歌的,大家也跟着一起唱和。
小时候,只知道以前抗日时期有共产党、国民党、红军、八路之类的,都是在电视上的一些抗日剧里了解的。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更多,知道了白军、民团、苏维埃、南京方面,知道了民团是用保甲政策成立的,知道了红军长征的艰难,还有令人惨不忍睹的饥荒爆发……
通过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关于革命前辈的一些故事,还可以从红军身上,斯诺身上,或是其它方面学到一些优秀的品质和精神。
论中国读后感篇4
在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一书之前,我对中国的总体认识,还是只停留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国基础上。因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在这五千年的文明传承过程中,积累了以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为代表的深厚农耕文化,从而奠定了中国农耕文明史地位。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村生活的了。简单的说,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在我的老家,至今还沿袭着一部分原始的生产工具,比如犁铧、马车、锄头、石磨、水车、水磨、纺车等生产工具,从这些生产工作可以看出,在人类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在部分农村还沿袭着这些古老的生产工具,充分说明,中国具有的乡土性,从而导致乡土文化的根深蒂固。
中国从古至今,许多农民靠务农为生,而且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的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仅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中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至今都是在仁、义、礼、智、信的礼教下前行,并不断在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影响制约中慢慢前行。可以说,文明的进步,离不开生产生活,是在几千年中国老百姓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他们在原始的生产生活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最后战胜自然和一切困难,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耕文明,从而推动中国一步一步向前发展进步。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亲子是双系的,兼指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出生的孩子。这社群的结合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在由个人家担负孩子生育任务的社会里,这种社群是不会少的。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个个别的家庭说,是短期的,孩子们长成了也就脱离他们的父母的抚育,去经营他们自己的生育儿女的事务,一代又一代。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如果家庭不变质,限于亲子所构成的社群,在它形成伊始,以及儿女长成之后,有一段期间只是夫妇的结合。夫妇之间固然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但是所经营的事务受着很大的限制,凡是需要较多人合作的事务就得由其他社群来经营了。在中国是一个讲裙带关系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的因素就是家族。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结构管理,但在社会这个共同体中,家庭势力同样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势力不可小视,充分说明中国的乡土性。
总而言之,要弄清中国的乡土性,就必须要从生产工具、土地、文化、家庭等方面来综合分析研究,找出有中国乡土性代表性的因素。在结合社会学有关理论,充分找出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及在社会治理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而讲清楚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乡土性的国家。
论中国读后感篇5
我觉得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非常应景。但是没想到这是一本特别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但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特别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而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非常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但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能力。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但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当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当然是一个大的团体,但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