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茨比的读后感5篇

时间:2024-04-20 作者:M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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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茨比的读后感5篇

盖茨比的读后感篇1

人们喜欢用一个叫做时代的名词去称呼历史的某段时期,而对时代最好的总结是赋予它属于那段历史最具代表性的某些东西,属于盖茨比的那段时期是爵士乐的兴起,所以也被为爵士时代。

属于爵士时代的东西有很多,不止有禁酒令,还有汽车和电话等。是时代造就了盖茨比[1]这个上帝之子,让他这个农民出身的穷小子也有机遇去成就自己,有能力去和“高贵”的黛西再续前缘。

我曾把自己幻想成盖茨比,并暗自有这样一段内心独白:夜夜笙歌填不满城堡的空荡,高朋满座却没有相识的欲望,纸醉金迷是表象的繁华热闹,那一盏隔着河岸的绿灯才是向往的地方。倘若有一天你光临了这里,我所做的一切才有了它存在的意义。倘若有一天你光临了这里,这一切的繁花似锦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一切都遂了人愿,可惜这遂了人愿都藏于表面。

在尼克的帮助下盖茨比和黛西终于在时隔五年后再度见面,并且参观了盖茨比的城堡,两人也都再度回想起当年,再次双双坠入爱河。倘若一切就如此,也不是不好的。然而盖茨比希望真正拥有黛西,不用偷偷摸摸。

人性经不起推敲,一直如此,一向如此。

盖茨比希望黛西和布坎南摊牌,但愿望没有实现,却让布坎南在黛西面前撕开了盖茨比华丽外衣下流动着的不那么干净的血液,而这也打破了黛西对盖茨比装满爱的“花瓶”。后来一连串戏剧性的事件仿佛也暗示着上帝对盖茨比的爱到此为止,黛西撞死了布坎南的情妇,情妇的丈夫威尔逊误以为盖茨比就是凶手,在杀死盖茨比之后也饮弹自尽。

这一切仿佛只是个梦,所谓的社会名流没有享受过盖茨比的豪华宴会,那些不入眼的飞蛾更没有扑棱在盖茨比搭建起的满天星光的周围,更没有黛西这个人。如果这一切不是个梦,那么在盖茨比的葬礼上却只有牧师、尼克、盖茨先生、猫头鹰眼睛先生以及佣人和邮差寥寥数人,这是怎么也说不通的,哪怕是黛西送来一束鲜花我想这也足以慰藉远在天堂的盖茨比,打破这个梦了。

如果真的是现实,不是梦,又或者非要有一个解释,或许可以引用盖茨比的“生意伙伴”沃夫希姆说的一段话作为答案:“我们要明白,讲交情要在人活着的时候讲,人死就没有交情了。”

布坎南和黛西远走高飞了。

不知道没有黛西的天堂,盖茨比是否还如往昔般站在码头凝视对岸的绿灯?

盖茨比的读后感篇2

在纸上胡乱写画,写作没有头绪,很多立意也没有可以延伸拓展的点,思维混乱且知识点匮乏。所以决定写下近些天读书的感想,静下来想一想,坚持读书,运动可能是我比较自豪的事情了。

前两天又把《了不起的盖茨比》看了一遍,之前一直认为盖茨比能在喧嚣浮华的资本主义世界里,还能保持对黛西的爱,他很了不起。

再次阅读后,对几个点印象极为深刻,盖茨比每年都会让人从大西洋彼岸运来很多衣服,丝绸,法兰绒。黛西来到盖茨比的城堡,盖茨比说“是她让这一切都熠熠生辉,不是吗”?盖茨比开始疯狂的把这些衣服扔给她。丢衣服这个片段,好像在发泄说,你看,这不是你向往的嘛,这些全部都是为你准备的!现在我终于可以正式追求你了,现在我终于可以站在你面前了。傻子一样的`盖茨比,已经过去五年了,在盖茨比眼中这个已为人妻的露西依旧是自己年少一无所有时那个纯真发光的美丽星辰。

逝去的五年在黛西口中呼之欲出,但是最后,却换来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衣服”。也许黛西五年前爱过他,现在她只是想拥有金钱,地位,名誉,且想被爱,最后在名誉地位和危机面前她就出卖了他的爱甚至命。

有人说盖茨比执着于幻灭的美好,才一步步走向毁灭,恰好相反,而是成功后依旧赤诚,相信爱情。

像书中说的那样”如果打算爱一个人,你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她,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羁绊。”当盖茨比转过头询问他的朋友尼克“是她让这一切都熠熠生辉,不是吗?”尼克没说话,在这里我想说,是的。

盖茨比的读后感篇3

学生适合看什么书,我也困惑。阅读经典感悟思想的魅力,锻炼思考能力,我国也有为中学生推荐的经典名著,跟着新课标推荐的书单,我的孩子们接受能力要比推荐书目的要求慢一拍,初中喜欢看为小学生推荐的书目,到了高中,才看为初中生推荐的书。

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中,大加赞赏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真正想认真读一回这本书,因为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高中生的必读书目。

前两天,我在书店遇见一场争吵,一位父亲骂咧咧地要退掉他女儿买回的一包书,理由是,他认为她不适合读那些书籍,并抱怨书店不该为学生出售那些书,书店老板反过来怨那位父亲不管好自己的女儿。我随意看了看,有《意林》杂志社的连载小说,还有一些漫画书,瞬间,我很想知道那位父亲想让他的女儿看什么样的书。

我不了解美国的中学教育,《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美国中学生的必读书,必定有它存在的背景。

盖茨比为了少年时期喜欢的女孩黛西,一路奋斗,最终拥有了财富,并把别墅建在黛西的对岸。别墅里聚会不断,热闹非凡。热闹是别人的,盖茨比是孤独的,他常常在黑暗中遥望黛西家那盏绿色的灯,渴望与心中的女神分享奢华,然而,黛西不是他理想中的女神,她是十足的拜金女,不惜利用盖茨比的感情,最终把自己的过失嫁祸于他,导致盖茨比被杀。盖茨比生前,家里几乎夜夜笙歌,死后却门庭冷落,平时那些凑热闹的人们都远离他的葬礼。梦想与现实强烈碰撞,待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曾经的奢华如烟花般幻灭。

一个痴心的追梦人,一个梦想破灭的故事,中学生应该感受到什么样的心灵震撼?评论家说,它有能力用一段文字抓住一个时代的韵味,一个夜晚的芬芳和一首老歌的情绪。中西文化背景的差异加上我的领悟能力,还因我没能力读英文原版,我在反复感受它到底好在哪里。村上春树本人就担心他的翻译会使小说失去光彩。在他心目中,《了不起的盖茨比》具有独特的美感和韵律,像音乐作品,部分文字更是美得令人窒息。

文学作品成为经典,不仅仅靠它优美的文笔,它必然有独特的思想,对此,村上春树只字未提,或许他知道,读者心中自有标准。

也可以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盖茨比,人人心目中都可能有一束绿光,它存在于看得见却难以企及的彼岸,可能是希望、信仰、事业、财富、感情或种种目标。有梦想,为之不懈努力,不迷失自我,不畏孤独,坚守着出发时的初衷,一直坚持,如小说末尾所说: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曾经从我们身边溜走,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些,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个美好的清晨……

于是,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流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

盖茨比的读后感篇4

一直以来对于美国文学抱有偏见,甚至在读了这本被誉为经典的小说之后,还是难以认同因为村上大肆赞赏的菲茨杰拉德和钱德勒。

说实话,我觉得无论是美国戏剧,诗歌,还是小说,都远不及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大,我本人就喜欢美国电影胜过他们的文学。象美国这样一个被拿破仑评价为,无称帝必要的真正的平民国度,是没有那种属于古老传统孕育下的,贵族的,文人的经典作品的。美国人从他们的英国祖先那里继承了英语民族特有的实用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又屏弃了他们的等级意识,以一种不同于左岸布尔乔亚的打趣的老狄更斯式的对于聪明人和知识分子的不屑和日尔曼语族那种冷峻的实利的态度对待艺术。没有金字塔,没有凡尔塞,没有建筑,没有艺术,有的只是清教徒的实用和理性,仅有的几个散发着一点真正的人文精神和贵族气质的作者都不是受到广大民众欢迎的,美国是马克吐温的美国,淳朴,简单,自然,大度。

有人说过,意大利语适合歌唱,法语适合与女士谈话,德语适合严谨的科学研究,只有什么都不会的人才会去学英语。法国人是一向贬低英语的,戴高乐甚至拒绝讲英语,有个笑话说假如你掉进塞那河可以用任何语言呼救——就是不要用英语。

英语之所以被广泛使用,我想这当然要归公于大英帝国早年的无限辉煌,但是英语也的确具有印欧语系众多的语族中独特的优势。它具有日耳曼语族那种明晰与简练,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易学,是适合所有民族沟通的语言。简单,明了,实用,是英语的特色,是最适合谈生意的语言,所以它就少了拉丁语系那种热烈的感情,缺乏那种栩栩如生的吸引力,比如大仲马的天才,也不具有俄语那种繁复的语法结构塑造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凝重与托马斯曼德语的深沉,所以在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的时候,即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的时候,也少有激情肆意的时刻——那点激情似乎是朱生豪先生给予的,即便在拜仑那里也能够感到一种苏格兰长老派教徒的拘谨。所以英语文学是一种本质上冷静和理性的文学,它最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以为正是那些平铺直叙的不带任何修饰的具有简洁,冷静,散文式抒情的作品。奥斯丁的作品最能体现这种语言的规范与完美。

对于延续了这种风格的美国文学,我以为也是如此。辛克莱路易斯是第一位真正被世界承认的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就很能够体现这种所谓的美国文学的特色。美国小说具有的粗糙和乏味的特点,也是通病,我承认自己不喜欢海明威,不认为他的作品有多大的艺术价值,他更象是一个记者和冒险家,所以我总认为阅读美国的小说还不如读那些早期的讲道集,国会演讲,或者干脆看报纸和电影来的有趣。我觉得英语在美国人那里更加的平民化和商业化,用这种语言写出来的小说也更加通俗和简单。虽然这另人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失望,正象斯汤达所说,对我来说,金钱不是一切,民主的味道过于苦涩。

相信许多人知道伟大的盖茨比是因为那个日本人。不过笔者知道此书和作者是因为早年看过的一捕描写菲茨杰拉德生平的电影,是我很喜欢的派克和黛波拉科尔演的。所以在看了电影之后就跑到书店买了本夜色温柔,说真的看了两遍也不太懂。觉得味同嚼蜡,叙述冗长混乱,过后除了那个诗意的书名就忘了。本书不愧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至今我读到的他写的最好的小说,因为正象他本人所说,他把自己真实的灵魂留在了作品中,即便只是这个优点,它也不会被遗忘。其实,这部小说的的经典之处一是在于其语言的简洁明快,流畅自然,宛如一篇优美的散文,很象是那个时代轻盈忧郁的狐步舞曲的风格,难得的是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种美国东部新英格兰贵族的气质,这种东部沿海老钱的一点点冷淡和南部旧家的优雅似乎冲淡了他的西部牛仔风度。在他的笔下,总是一个忧郁的理想主义者为冷酷的女人和残酷现实摧毁的故事。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盖茨比的读后感篇5

我既是旁观者清亦是当局者迷。

这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们不知从然何去,也不知道追逐是为何人。“梦想”,似乎在近两年的中国被炒得格外火热,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国家在经历经济腾飞之时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纠结。这种梦的美好,时不时的绚烂在隔岸的灯火中,人皆心驰神往,却又都迷失在这花花绿绿和车水马龙。每个人都时常做着大城市的大梦想,出门打拼,“北漂”、“南下”,割舍自己的过去,自己的冗长,亲人,甚至爱情。当牺牲一切心中的惦念,幻化作火光里的一闪。亡了这些有的没的羁绊,然后转而化为一种信念。fitzgerald几次谈及自己的经历,轻描淡写艰难却不忘提及那记忆里最为美好的那段青葱,那个袅袅如卷中仙子的黛西。即便世间一切事物更迭,那一份最初的爱恋就这样不曾废离改变,

我常说,书本里的人物可以在任意时段重新赋予背景人生再次活起来。一本书的现实意义就是在以人为镜的字句间感受,体味一段别人的经历。可能喜欢一本书才会饶有兴致地读下去,才会有和作者一样的共鸣。

我的一个表哥在几年北漂打拼之后选择回到家乡,过着相对不符合其年纪的退休生活。哥说,钱赚的永远没有花来得舒坦。我想吃一碗夜宵要开出几环路,吃完回家半路又会饿,那些大城市的美好无非是用着无数的人的梦想,堆砌出那种霓虹灯的绚丽,灯支酒盏,慨叹着多少人的叹息无奈。

有时会靠在车窗前,看着高架桥下的灯盏闪动,光影在城市的街道上跳跃。嗅着一股淡淡真皮车座的味道,有一种城市繁华皮囊下的一种苦涩。我们的生活,一点一点吮吸着梦想的血液。似乎这样说还有些太过沉闷,负能量满满,但是对未来仍旧要充满希望,前途还是相信有着阳光。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任凭岁月荏苒,记在脑海深处的那个姑娘似乎永远保持着年轻貌美。爱情在欲望的都市和钱欲的时代里,看起来是那么弱不禁风,那么脆弱。他为她不顾一切生存打拼,不惜千金在她窗前歌舞升平,只为她回眸一眼看见那段曾经的时光。然而生活的残酷早已蒙蔽了她的双眼,视野只能局限在金钱和权力。像是被镁光灯吸引的飞蛾,盘盘旋飞在这华亮的聚焦前。那些你侬我侬都被当作幼稚的往事一并交给了冷酷无情的时间。大家说这篇是写梦想的啊,怎么感觉这么现实冰冷。“美国梦”诞生初期,其实人都是这样不知所措,迷茫之中的。那么多人争着抢着来到fitzgerald的宅邸纵情一晚,喧嚣华丽,然而空洞败絮其中。fitzgerald的梦想就是爱情啊,可惜自己心中深爱的那个人是那个旧时光中的黛西啊,那时车马很慢,人与人之间没有顾忌没有虚伪。她还能笑得很甜,没有忧虑,没有杂念,纯净的像是水晶。所以f的梦想是单一空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