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自己的作文得到老师的青睐,我们在作文的选材上就要新颖,审明题意是我们在写作文的时候要注意的,这是很重要的,下面是一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自己喜欢的事作文7篇,感谢您的参阅。
自己喜欢的事作文篇1
不善言辞、处世低调的我,看书看报写作是惟一的嗜好。有时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往晚报投稿,过去的一年竟有多篇稿子被采用,是始料未及的。不知不觉就与晚报结下了缘,所以每天早晨等候镇邮递员送来前一天的报纸的那一段时间,是最难挨也是最幸福的。
情于心而溢于外,大有一吐为快之感。于是,写了一篇《等待,是一种幸福》的小稿子,发给了一个“杂文”网站“红袖添香”。
在这篇小稿子中,我就改版后的家乡晚报的各个栏目,逐一进行了介绍,并真实地写出了人们喜欢她的原因。虽然写得朴实,但是真实,充满激情。
发给网站后,点击之高出乎意料:短短七天,点击的人数竟达九千多!好多网友更是羡慕不已我们这竟能出版这么一份“一报在手,尽知天下之事”的报纸。
熟悉的朋友问我,像这篇稿子,这么高的点击率,能拿多少稿费?我笑了,“文章不为稻粮谋”。并不是我清高,也不是我钱多得烧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自娱自乐,有什么不好呢?看到自己写的稿子有那么多人点看,看到许多不熟悉的朋友的留言、评论,能与那么多同仁、前辈推心至腹地地交谈,还不够吗?假如能无意中为家乡的晚报做一次广告,不是更有价值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人喜爱打球,有人喜爱玩牌,有人热衷旅游,有人喜爱看书,兴趣使然,无高雅与低劣之分。各人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是很有意义吗?
尽管文学路很窄,走的人很多,我会一直走下去的。只顾播种不问收获,“文章不为稻粮谋”,权当孤芳自赏,与同仁交流吧了。
自己喜欢的事作文篇2
在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植物、食物每个人都一样,也包括我。我最喜欢雕鹰。因为它不像兔子、狗、等动物那样娇生惯养,拥有母亲的呵护。雏鹰的成长历程,不仅没有家人的呵护,还会经受雕鹰妈妈的严格训练,因此,雏鹰长大成雕鹰时才能够自食其力。
雕鹰有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雕鹰的鼻子小的几乎看不见;雕鹰的嘴巴从侧面看,像一个半圆的月亮;雕鹰翅膀十分大,最大的雕鹰翅膀长2.2米,高40厘米,显得气场十足。
我不仅喜欢雕鹰,还很敬佩它,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雕鹰飞行时间长,速度又快,动作敏捷,堪称为鹰之王。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户外野营的时候,就在我们不远处的小道上,一条黑色的小蛇迅速地想要穿过小道,就当我们惊吓地往后退时,嗖地一声,一只庞大的雕鹰从树上飞流直下,用它尖利的嘴巴叼住小黑蛇,就在我们惊魂未定的时候,雕鹰已经叼着小黑蛇冲上云霄。
其次,雕鹰鹰之所以这么厉害,这背后隐藏着惊人的大秘密。雕鹰一出生,它们的妈妈就开始训练它们。首先他们自己学飞,如果学不会,就没得食物吃,还要受到同伴的嘲笑及欺负。可是不管多坚难,它们都不会放弃。
最后,雕鹰学会飞了,吃了一餐饱饭后,它们的妈妈又要它们从悬崖上跳下来,之后再飞。因为这一项训练,很多小雕鹰都受伤了。其实,雕鹰妈妈也很心疼自己的孩子,但是如果雕鹰妈妈不严格要求,就不会训练出一只只可以飞行千里路的雕鹰。
这就是我喜欢的雕鹰。从雕鹰的成长历程中,我不由得感叹: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果然功夫不负有心鹰啊。
自己喜欢的事作文篇3
只要朝着阳光,便不会看见阴影。只要路是对的,我们就不怕路远。只要做了该做的事无论大小都会有幸福。
自我出生那刻起,我的生活轨迹仿佛早已被安排好了。但青春期的我做了一件该做的事。
“凭什么别人都可以上网就只有我不可以啊!你还说要给我更好的生活呢!这点小事都不让!”在我向妈妈近乎咆哮地说完这些话后,客厅的气氛显得格外凝重。
看着妈妈那扬起的手,我在心中做好了挨打的准备。毕竟我至今还从未违反过他们的决定。妈妈那扬起的手听了听,最终是没落到我的脸上。妈妈慢慢的转过身向房里走去,望着妈妈的背影,我赌气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回到房里,我重重地坐在床上,一把捞过床头的娃娃用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娃娃的脸。望着娃娃那依旧笑得“一脸纯真”的笑脸,思绪渐渐飘远。
想起母亲在我任性发脾气时的迁就,想起母亲为了给我敢时间而剪下的那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想起母亲总是在午夜为我送上一杯温温的牛奶。
想到这些,我不由嘴里轻轻呢喃着“妈妈”想到妈妈回房时那蹒跚的脚步,想起灯光下母亲头上那丝丝银光。懊悔从心里奔涌而来。浴室我决定向妈妈道歉,我怀着那份忐忑不安走向妈妈的房间。
“妈妈,对不起。”我低声说着。望着妈妈那被泪打湿的脸颊,我掏出手帕擦拭着妈妈的脸颊。用稚嫩的方法哄着妈妈,直到妈妈破涕而笑。已经记不清那天对话的内容了,但从屋子里的”多云转晴“可以看出我做了该做的事。
只有我们愿意打开心内的窗,才会看见心灵的宝藏,只有我们打开心内的窗,才会看见门外清明的风景,只有我们愿意打开心内的窗,人间的繁花满树与灯火辉煌才会在眼前铺展开来,尽现华美的风景。
自己喜欢的事作文篇4
正是因为拥有着现在,所以,很多人忘了珍惜。
人们总是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不够珍惜。人们喜欢惦念那些自己没能得到甚至是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的,于是,失望、遗憾、幻想、郁闷等搅扰着那颗驿动而残破的心。于是,人们经常生活得不快乐。根本无法快乐。
快乐的必须是感恩的。感恩拥有鲜活的生命,感恩尚且存在的健康,感恩亲人的不离不弃,感恩时间的相伴相依,感恩天地万物的包容体恤……人啊,需要感恩的东西太多了。
鲜活的生命是由很多的当下与现在串连起来的,连续不断的生活现实有时会让我们疑心日子会一直这样持续下去,用不着格外的用心留意,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都是自己应该得到的。不过是平平常常的日子,庸庸碌碌的片段,有什么值得珍惜和特别关注的呢?
说来也是,生活无非就是睡觉、起床、吃饭、工作、聊天等等,总结归类,就是衣食住行,即使不是精挑细选,而只是退而求其次地凑凑数,竟然也没有什么值得特别纪念的大事或者是与众不同的日子。所以,不免灰心丧气、愚钝麻木着过了。吃饭?凑合凑合就行,用不着费心用力地准备;睡觉?不过是仰面躺下或者是侧身弯曲,打几个呼噜做几个怪梦;
工作?只是为了谋个差事有饭吃,马马虎虎,过得去就行;更不要说那些个闲暇了,上网聊会儿天,斗个地主,游戏闯关,随意打发打发就过去了。家里有事?家里能有什么大事?高兴了应付一下,不高兴了推说工作忙,用心不用心的,事情自然会过去的。这就是咱老百姓的生活,不要心存什么浪漫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咸点淡点苦点腻点,将就着过呗,哪有那么合心称意的。
唉,把生命交给这样的生活,确实是挺委屈的。可是,谁不是这么委屈地过呢?谁都不是神仙佛陀,法力无边。一切还不是上天安排好的?得过且过吧。
那么,让我们看看时间是怎样对待生命的。时间是公平的。不管你的生命形式如何,质量高低,时间一律不紧不慢地走着,从前走向你,现在陪着你,以后还会离开你。时间不会与任何生命同步,时间有时间的节奏。时间也是无情的。时间决不会偏爱某个生命,以至于痴迷地候着这个生命舍不得离开。世上最决绝最干脆的事就是时间离开你的时候。
怎么?你说你以前没有好好过日子,你想从现在重新开始?看看时间的态度吧:离开你没道理,连个冷笑都不会有。也就是说,时间决不会因为我们的麻木不仁和漫不经心就停下来候着我们反思清醒。时间只是默默地记录着你的花费,每过完一天,它就拿着一支无形的大笔在我们的生命簿上划去24小时,于是,我们离死亡又近了一天。
一天一天,属于我们的日子越来越少,而我们还蒙在鼓里浑然不知呢。直到有一天,因为某个意外的机缘,我们突然明白:我们的生命其实已经过完了。剩下的时间虽然依旧是无穷无尽的,但那些都是属于别人的,再没有一分一秒属于自己。我们就是在不经意间耗费完了我们的时间的,没有任何人提醒,即使是生命的最后一天,时间也不肯透露给我们一丁点消息。
也许在我们生命的最后三分钟时间里,我们会突然明白过来,因为,我们终于有了魂不附体的现实经验了。当感觉着灵魂开始一点点地脱离我们的身体,我们急惶惶地看着空荡荡的.四周。我们甚至没有充足的时间去快速回忆曾经的过往,更是来不及和我们最亲近的人儿一一道别,我们自然也没有时间走到窗外最后一次看看蓝天白云。什么都来不及了,我们游离飞散的灵魂和渐渐模糊的意识就是上苍给我们的生命的最后指令。一切都该结束了,一秒钟后生命就会画上句号。这一秒钟,是不是时间特意留给我们后悔的呢?
在这最后的一秒钟里,你会不会觉得自己还没有好好的享受过生命呢?你还没有和家人吃过浪漫的烛光晚餐,没有和爸爸妈妈一起散步郊游,没有在某个周末看一场喜欢的电影,没有穿上最好看的服装去参加朋友的聚会,甚至没有静下心来读读自己从上大学时就暗下决心要细细品读的名著……
可是,没有机会了。对于我们,时间只剩下了远去的背影。
我们曾经以为我们的生活是丝毫不值得留恋的,因为它太过平常琐碎了。一天又一天,我们只是毫无感觉地挥霍着属于我们的日子。既然这样的日子没有任何的特别,浪费了荒芜了自然不会多么心疼。而且,从来没有人因为时间的无端消耗向我们收税。可是,竟然,这样没有品味的生活也是有单据有凭证的,当我们消费完了我们的时间,我们就被这个世界下了逐客令了。
一旦被下了逐客令,时间的俱乐部里就没有你的位置了。生活的大门向你关闭,灯红酒绿的大厅里人影晃动,精彩的节目依然在上演,只是,这些你再也看不到,所有的一切不再和你相关。
那么,如果,我们现在就意识到这个可怕的问题呢?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对待我们平凡甚至是庸常的生活呢?趁着我们还有自己的时间,我们可不可以快快乐乐地享用我们的一日三餐?我们可不可以好声好气、和蔼可亲地和家人朋友同事相处言谈?我们可不可以轻松惬意地享受阳光的拥吻、清风的爱抚、月夜的静谧和夜睡的安恬?我们更加用心的工作、学习;
我们抽出合适的时间看几场自己喜欢的电影;晚上我们铺好了软软的被褥,靠着床头静静地读几页小说;如果哪天有两个小时的空闲,我们完全可以关掉电脑和父母打个电话,约他们到附近的美食店吃个便饭;周末我们可以带着孩子到附近的山上走走,看看被忙碌的生活冷弃了多日的大自然。我们可以在清晨的公园里唱歌晨练,在夜晚的星光下散步思考,在工作累了的时候一边品茶一边听同事讲笑话。
我们的日子很简单,但是我们的心灵很明澈,我们的感觉很欢欣。我们有花心思让我们的日子过得更加有滋有味,我们曾经匠心独运地经营我们的生活,我们规划享受过我们的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设计打理过我们的假期周末,我们呵护自己的健康,也从没有撂荒灵魂,堕落情志。
我们从没有让时间白白地流失,让世界嘲笑自己没有能力旅行跋涉,我们挖掘了该挖掘的,升华了应升华的,尽心尽力地走过爱过。
生命从来都是一过性的,时间更是单向行驶的列车。分分秒秒都是我们在消费,我们不能不珍惜不吝啬。这样,当我们的航程到达了终点,才能够不遗憾不怨恨。面对即将拉上的生命大幕,我们能够心平气和地对这个世界说:我爱生活这个辽阔的舞台,我把生命的歌舞表演得相当精彩,我的剧本即将画上句号,我将再也没有续写创作的权利,但是,我不后悔,我来过,爱过,努力过,享受过,这就是我的生活。
因为爱这个世界,所以,我必须向这个世界告别。我做了我最喜欢做的事,现在,我可以好好休息了,回到无我。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他们的。世界允许你到来,却不允许你赖着不走。世界不属于任何人。所以,在属于你的时间里,做你最喜欢做的事吧。
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阻碍你快乐。
自己喜欢的事作文篇5
伟大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意思是当你做一件您有兴趣喜欢做的事情时,会更主动,更专心,更努力,困难不会阻止你,反而会激发你战胜它的欲望和决心。因为感兴趣,我们会心甘情愿的去付出,在做的过程中,我们收获了极大的乐趣和享受,尤其是战胜一些困难后更使我们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和自信心。
这点我是深有体会的,我喜欢健美操,当小时候妈妈带我第一次去上课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它。每周六都要去学习,老师带着我们练形体、跳韵律操,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可是,没几节课,考验就来了,为了打好基础,每次上课除了练基本操动作外,还要练习横叉、竖叉、弯腰和把杆。同学们坐不下去,老师就用手按住,用力推,疼得大家直叫,好多同学都哭了,我也疼得抹起了眼泪,妈妈看了心疼的说,如果太难受,就别练了。我摇摇头,老师说,坚持几次就好了,我喜欢健美操,我会坚持下去的。终于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终于可以随意的做动作了,看看周围,很多同学因为怕疼不练了,而我却坚持了下来,老师和妈妈都夸我是个有恒心有毅力的孩子,将来会有出息。我也信心倍增。经过几年的训练,现在我都可以代表我们队去参加全国比赛了,还拿过奖。想想现在的成绩,以前的辛苦有算什么呢。
我明白,我最大的动力就是我喜欢这件事情,我愿意为它去奋斗,去吃苦,去流血流汗,而现在,我也终于得到了我梦想中的东西。
自己喜欢的事作文篇6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体会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自己喜欢的事作文篇7
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小狗、小猫、小鸡……而我最喜欢的是鹦鹉。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每天早上是谁去喊你们起床呢?也许你们会说“是闹钟!”“是妈妈!”“是爸爸!”……而我是被小鹦鹉们叫醒的。咱们家每天早上“叽叽!”“叽叽叽叽!”“喳,喳喳喳喳!”的声音此起彼伏、不绝于耳,让我只好起床。
我有三只鹦鹉,一只是虎皮鹦鹉:淡粉色的小嘴亮得能照出人影来,乌溜溜的眼睛对称地贴在小脑袋上,羽毛绿黄相间,上面似印着老虎的斑纹。而另外两只是红牡丹鹦鹉:红彤彤的大嘴巴、黑乎乎的眼睛镶嵌在小脑袋上,脖子上的橘色羽毛像一条围巾,深绿色的翅膀像一件夹克,淡绿色的腹部像一件衬衫,搭配着蓝中带紫的尾巴,一双灰色的小爪子撑着其小小的身子。
它们个性活泼,各自都有着拿手绝活。虎皮鹦鹉对食盆很感兴趣,总喜欢用爪子将食盆打翻,然后用嘴巴将食盆叼起来,再把食盆扣在头上顶着……为了不让它打翻食盆,爷爷奶奶想尽了办法:往食盆里放石头,它就用爪子把石头扒出来;换个大的,它就用爪子抓住食盆的边沿,身体使劲往后仰,结果……你懂的;用铁丝加固,它就用嘴巴把铁丝掰直……而另外两只红牡丹鹦鹉,它们俩个合作起来非常厉害,它们俩能把打结的绳子解开哦!奶奶经常把一根打结的绳子吊在鸟笼中间,逗它们,它们总是很有默契地用喙去解开绳子,而且乐此不疲。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鹦鹉,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喜欢上了鹦鹉呢?要不,你们也养几只,我们还可以交流养鸟经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