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促进法的心得体会模板6篇

时间:2023-07-01 作者:dopmito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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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促进法的心得体会模板6篇

教育促进法的心得体会篇1

对于家庭教育,自己觉得生活也好,工作也好,家庭也好,就是尽本份三个字。真理总是隐含在朴实无华的点点滴滴之中,所以教育孩子,我们注重尊重孩子的主动性,给他一个尽可能有张有驰,相对自由的`成长空间。同样,小树不修不直溜,当孩子由于天性不能换位思考的时候,我们也会及时纠正,力争在教育方面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孩子和小朋友一起玩的时候,别人的玩具他想要一起玩,他的玩具就不想分享,这时候,他妈妈总是问他,为什么别的小朋友的玩具,你要分享,而你的玩具,为什么不能和小朋友一起分享哪?这时候,孩子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孩子妈妈,我记得有一次是这么循循善诱的,孩子妈妈问,儿子,我给你出个脑筋急转弯好不好,孩子说好啊,她妈妈说,你看过年了大家团聚,有一大桌子美味佳肴,可好吃了,但是家里只有一捆很长很长的筷子,怎么办,才能让每个人都能吃上这些好吃的哪?孩子说,这可怎么办哪,就在那里低下头来,静静的去冥思苦想。一会时间,孩子说,有了妈妈,可以让每个人夹着她身边的人最爱吃的菜,另一个人也同样给他身边的人夹,这样就不怕筷子长,每个人就都可以吃好吃饱了。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太多了,家庭教育是平淡而又润物细无声的。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家庭,平平常常的教育,但是我们珍惜孩子生在这么一个伟大的时代,是党和国家,学校以及幼儿园老师,为孩子日积月累,无私无我的辛勤付出,才真正给孩子们支撑起一片灿烂的星空,这里感恩幼儿园的老师们,你们真的是辛勤的园丁,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共同努力,每个孩子就像一个花朵,越开越鲜艳。

教育促进法的心得体会篇2

自从有了娃,听到最多的就是给孩子立规矩,这方面有专门的书籍,有专家的讲解,还有过来人父母的许多经验之谈。而给父母立规矩,却没怎么听说。当然,也有许多书籍、文章,告诉我们怎样去做一名合格的父母,可是,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愿意去学、都能学会。

昨晚,听了我们学校徐晓彤老师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的讲座,一个小时的时间,干货满满。徐老师从法律条文的重点,到多年经验的分享,将枯燥难理解的内容娓娓道来。其间穿插着我校学生的日常照片,网络视频案例,让我作为一名普通家长能够听得入神、听得明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在本法中明确了父母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尤其是家庭教育的九种方法和六项内容更是直观具体,徐老师在讲座中逐条解读,供渴望成为合格家长的父母们学习品味。这部法律,就像是给我们做家长的立下规矩,在教育培养孩子的过程中,父母的本职是什么,父母又有哪些行为规范。

只有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回过头看,才会发现作为家长,自己是不合格的。想想看,家长平时的工作重心是培养孩子的好习惯,还是纠正不良习惯呢?现在有很多家长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与孩子的不良习惯做斗争上。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长给了孩子许多不良的影响,使得孩子走了许许多多的弯路,而任何弯路都会影响孩子的顺利成长,都会在孩子的心灵中留下一些痕迹。如果家长能够提前学习,那么孩子的成长就会少走一些弯路。

从这个角度来讲,并不是每个家长天生就是合格的。正如讲座中徐老师提到的,不合格的家长不是没有文化的人,而是不懂得家庭教育的人。通过这次学习,我感慨颇深,为人父母之路确需这样坚实的理论指导及行为准则,这既是给父母立下的规矩,也是帮助父母事半功倍的家教良方。我觉得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认真学习,细细品味。

教育促进法的心得体会篇3

?家庭教育促进法》,这个新规的意义主要在于通过法律规定,完善教育制度,落实教育方针,注重家庭教育以及家风建设,从而推动民风以及社风建设。新规准确定位了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实施责任主体为未成年人的监户人,一般是父母,支持责任主体包括人民政府儿童工作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等。新规在过过去的保护体系基础上,应指引了家庭教育方向,进一步完善的制度、细化了各方面的责任,从而为未成年人获得良好家庭的教育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此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父母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这也意味着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将大大的提高,孩子的成长不能仅靠学校教育,家长不应是孩子成长教育的旁观者。是通过法律为大众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的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以此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也是通过法律为家长提供了有效的指导性意见。

作为一位四年级学生的家长,就我个人而言自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后,自我反省其思想和方法应该纠正。正确树立家长和监护人形象及影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所以在孩子学习的同时,家长更应该加强自我学习,优秀的父母才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孩子。结合社会发展培养和影响自己的孩子,发扬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注重家教,家风教育,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全作文吧面发展,增强兴趣爱好,引导审美追求,增进科学探索,促进身心健康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能力。良好的品行品德才是做人的根本。

二是监护人的责任。负责养育被监护人。教育被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教育权利;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帮助被监护人。以前,我认为孩子送到了学校有老师教导就可以了,因为孩子最听老师的话,但是现在我明白了,家长要积极投入到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中,孩子成长的路上,与老师肩并肩一起走,信任每一位老师只有和老师一条心,多沟通交流。才能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越来越好,让孩子先成人再成才。

三是强化社会协同。要求通过各村、政府、学校、公益机构等渠道大力宣传,培训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作为家长我们应该积极努力学习和配合,争做一个合格负责的未成年人监护人。

四是家庭教育的职责。做父母的应当教训小孩子的顾虑别人的安宁;做父母的须禁止小孩子作伪;教小孩子服从;教小孩子爱人。

五是强化家庭教育的学习和研发。家庭教育管理部门不明确;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知缺失;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能力不足;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存在脱节现象。

今天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在今后的教育中,如何能真正做到“依法带娃”却任重而道远!作为家长我们必须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与学校共同努力,使孩子身心健康快乐的成长!

教育促进法的心得体会篇4

英国作家萨克雷说过,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道出了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性。我国思想家陶行知曾说凡人生所需之重要习惯性格态度多半能够在六岁以前培养成功。揭示了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应及早抓起的必要性。

此刻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是家中的小太阳,家人对孩子的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给孩子吃最好的、穿最好的,帮孩子做一切需要做的事情,最大限度的满足孩子的要求,从不在孩子面前说一声:不。祖辈、父母过分的溺爱娇惯,造成孩子以自我为中心,适应潜力较差,任性,怕苦等问题。从开学初教师的上门家访及调查问卷中发现,小班大都幼儿在家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少家长很重视对幼儿的认知教育、智力开发,把幼儿行为习惯的培养则以孩子还小为理由而包办代替或不予以纠正,在幼儿发展中存在着认知潜力跟行为潜力不跟谐性、不一样步性。不少幼儿在表演节目时还很自信,但一旦让他们去独立完成一件简单任务时,就显得不知所措。有的幼儿尚未构成用餐、入厕、倾听、玩玩具等方面的基本行为习惯,如果任由这一状况发展下去,幼儿行为方面的问题将越来越多,幼儿的不良发展将不可避免,对今后的一生都将产生不良的影响。

3~4岁是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跟学前教育阶段是幼儿构成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时期,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养成比知识的获得更重要。而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构成的事,要培养一个人良好的行为习惯,务必从小抓起。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要比知识的获得重要得多,养成良好的习惯是一个人独立于社会的基础,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的工作效率跟生活质量,并进而影响他一生的成功跟幸福,能够说,习惯是体现一个人素质的重要方面。小班是幼儿从成人呵护中逐步走向独立生活的重要阶段。小班幼儿的许多行为尚未建立或定型,可塑性很大,因此,小班阶段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具有更重要好处。

教育促进法的心得体会篇5

初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我的感觉是,其实这部新法,一定程度上就是想帮助家长缓解我们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焦虑症”,引导我们更多关注孩子健康成长中真正重要的方面,明确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促进政府和全社会在家庭教育理念更新和方法优化上投入更多资源,给予不同情况的家庭分门别类的支持,比如单亲家庭、委托监护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等等。这部新法规定了家庭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类社会机构的责任与尽责方式。可以说为市场上的资源,无论是盈利性资源还是公益性资源,流向家庭教育这个领域树立了风向标,为持续提升家庭教育对于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国家庭普遍的“父母素质”和家庭和谐程度表明了政府的态度。

借着跟大家一起学习这部与我们家长和孩子都息息相关的新法,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点感受。既是学习法条的体会,也是一直以来和家长朋友们交流中形成的想法。首先,我们家长必须在自己的心里,给家庭教育一个明确的定位,科学地理解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树立鲜明的界限,不要缺位的同时,注意不要越位,该守住的阵地要守住,该给孩子的空间要给足,该交给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的要交出。

我一直坚持认为: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辅助,换言之,我们家长不是老师的眼线和助教;家庭教育不是赢在起跑线的竞争与押宝,换言之,孩子的快乐童年时光不是我们为自己的焦虑买单的成本;家庭教育不是拼爹烧钱的阶层分水岭,换言之,昂贵的教育方式未必科学,理想的教育未必需要花钱;家庭教育不是衡量投入产出比的投资决策,换言之,我们没有权力替孩子决定他应该喜欢什么,他应该在什么领域投入自己的热情和精力。

在这个最初的认知边界圈定之后,我们可以结合学习新法,看看我们应该在家庭教育的观念和方法上,有哪些优化提升。第一,新法再次告诉我们:家庭教育,陪伴是最坚实的基础。新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就是“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我们都知道,陪伴,是最长情的表白,陪伴本身就是很好的教育。父母的陪伴,是孩子安全感形成的基础,也是亲子间信任的源泉。有了足够的陪伴,孩子才能放心地在父母的关注下大胆探索世界,向父母表露自己的喜怒哀乐。有了足够的陪伴,父母才能细致地观察孩子,了解孩子的思维方式,洞察孩子的发育敏感阶段,找到恰当的与孩子沟通的方式。有了充足的陪伴时间,聪明的家长和更聪明的孩子,一定能找到属于彼此的最快乐的高质量陪伴方式。

第二,新法提醒我们,家庭教育要以“当下”为本。教育当然要面向未来,但更根本的是要服务今天,给孩子一个完整、健康、快乐的童年。新法第五条第一款“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第十六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第十七条“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个很多人看来还很先进的理念——童年不是成年的准备期,儿童不是为了赢得将来的竞争而生活。“鸡娃”家长最大的问题就是,忽略了孩子身心发育的阶段性特点和规律,片面地将成长看成一条跑道,于是为了将来而牺牲现在,还美其名曰“都是为了你好”。新法尊重孩子与成人不同的特点,尊重每个孩子的独特性,给了孩子平等的发言权,这是我们家长应该认真反思的地方。

第三,幸福快乐的能力,应成为家庭教育的追求。新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第十七条第三款“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健康细胞,幸福能力是未来一个人最重要的人生核心资产。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也不是对未来社会竞争的押宝。我们可能无法预测哪门学科在未来更有价值,哪个专业在今后更容易找工作、收入更优厚、社会地位更高,但我们能确认,获取幸福快乐的能力,一定是陪伴孩子一生的重要资本,也是将来我们可以放心地让孩子独自上路的关键因素。那么这个能力,应该在家庭教育中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

第四,共同成长是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应有的态度。新法第十七条第八款“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这句话简直就像是猴叔说的一样。多年来猴叔一直到处呼吁:我们不敢妄言教育,我们要与孩子一起快乐成长。我相信所有用心用情的父母都会发现,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从孩子身上学到的,很可能比我们教给孩子的还要多得多。而且我们自己必须不断进化,不停升级我们的知识技能包,不懈学习,持续成长,才能努力跟上孩子的脚步,才有资格被我们的下一代带进由他们创造的更加美好的未来。在孩子面前,我们真的没有指手画脚的底气和导演、设计他的人生的资本,我们可能要在甘当人梯的基础上,学会随时放空自己,随时向孩子学习。

教育促进法的心得体会篇6

近期,国家颁布家庭教育促进法。此消息一经颁布,大家更重视家庭教育的问题以促进教育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更重视教育问题,学校建设日新月异,硬件设施迅速改善,实现花园式校园。师资力量雄厚,智慧课堂、远程教育都已经实现。但是,教育质量却差强人意,很多孩子反而更加不愿意主动学习,丧失好奇心、沉迷电子游戏,和孩子的沟通成了最大的问题。

孩子是家庭的一面镜子,家庭教育的缺失和不足,已经成为孩子教育成长的短板。很多父母并没有做好要做父母的准备,孩子就来到身边,没有做父母的经验,打着爱的旗号,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而忽视孩子心灵成长的需要,又或者说过度保护孩子,让孩子丧失了自我认识、自我探索的权利和机会。只有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辅相成才能发挥最好的作用,实现孩子健康成长的目的。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希望全民重视家庭教育。千人千面,找对教育孩子的方法;

其次,参加家庭教育智慧父母知识学习。家长让孩子们参加补习班,又有多少人愿意参加家长补习班?最好的进步,是家长和孩子共同进步;

三,懂得和孩子一起成长。做父母对任何人来说都是考验。大家每天面临的问题也是新的,新的问题就需要新思维去解决;

四,社会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推广工作,让更多人学法懂法用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孩子成长的合法利益和诉求。

五,杜绝家暴违法行为,别再以爱的名义伤害孩子。

全社会行动起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孩子教育兴起的时代,我们时逢盛世,赶上一个好时代,只要全民努力,教育发展指日可待。教育兴,民族兴,国家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定会到来。

家庭教育本是一个复杂的话题,以上为一点浅见,与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