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法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2-12-09 作者:lcbk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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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法心得体会6篇

保护法心得体会篇1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本法中提到的五项权益和优先权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将被赋予五项权益

原文: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此 文来源于文 秘 家 园侵犯。

解读: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权利没有做专门规定,只有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解释,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参与权是指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失去监护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实际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发生突发事件优先照顾未成年人

原文: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解读:草案重要的修改就是增加了“优先”二字,体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的原则。未成年人优先的基本含义是,对他们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都应该把未成年人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主任于建伟称,在法律中明确未成年人生存、参与以及优先保护等几种权益,应该说还是第一次。突发事件中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规定可谓优先原则的具体化。

作为教师每一天都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应该放在首位!因此,有时间就要读!

保护法心得体会篇2

随着现代中国的不断崛起和发展,我们国家的经济逐渐强大起来,我们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体高。可是在经济发展中我们国家同样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其中最致命的就是我们的环境保护问题,这已经是严重影响我们国家继续发展的重要原因。科学家们一再呼吁,地球的环境危机包括:温室效应、野生动植物的灭绝、热带雨林的滥伐、垃圾大量制造、有毒废弃物的污染、空气污染、水资源的污染等等,整个生态环境的岌岌可危。人们如果再不自觉自醒,从个人、家庭、学校、社区来推动环保运动,保护我们自己居住的地球,那么地球能源将日渐枯竭,我们的后世子孙亦将承受这代人类所种下的恶因。

人们习惯将垃圾分成四类:

(1)有机垃圾:又称湿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或厨余垃圾。包括:瓜果皮、蔬菜皮、变质食品、剩饭菜等。

(2)无机垃圾:又称干垃圾、可回收垃圾或可再生废弃物。包括: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布料)等。

(3)有害垃圾:又称危险废弃物。包括:废电池、过期药品、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等。

(4)其他垃圾: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以及垃圾处理的方法及每种方法的优缺点。

同时人们也看到了垃圾分类回收后的经济价值,如:每利用1吨废纸,可造纸850千克,相当于节约木材3立方米或少砍伐树龄为30年的树木20棵;每利用1吨废钢铁,可提炼钢0。9吨,相当于节约矿石3吨;1吨废塑料再生利用约制造0。7吨塑料原料;1吨废玻璃回收后可生产一块篮球场面积的平板玻璃或200克瓶子2万只;用45000吨废食物加工饲料,可节约36万吨饲料用谷物,可产生100万吨以上猪肉。

那么我们又能在生活和工作中做些什么呢?

一、环保工作,就从日常生活做起

小孩的饮食习惯多是大人养成的,市面上流行的碳酸饮料、速食店里炸鸡、炸薯条、高热量的汉堡、甜食、巧克力、糖果等食品,迎合孩子口味,大人又常以方便或小孩喜爱为理由,提供这类食品给孩子,这么输掉孩子的健康,可不划算!速食、小吃都提供现代人吃的方便,但是动手制作健康、环保的食物,带环保餐具,虽然对自己是不太方便,对环境却是大有帮助哟!

二、参加资源回收的活动

积极推动资源回收再利用,赋予它们新的生命,在这个过程中,互相激发参与者的想像力,鼓励家人共同创作,拉进家人之间的感情,一举数得,唯有亲手做过的人,才能深刻体会环保的重要。

环保工作最能达到效果的就是从自身的生活做起,由亲子互动中,教导孩子物尽其用,体认省吃俭用的美德,期许自己成为环保小尖兵的责任使命,对生命与全人类的生活赋予特别的永续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意义。

二手货跳蚤市场的推广,让资源再利用,旧爱变新欢,不但教育孩子要惜福,珍惜每件物品的缘分与功能,并且推广环保观念,让可以回收再利用职权的资源,物尽其用,减少垃圾量,减少物品的制造量。

建立垃圾资源回收观念:一起来协助做废塑料瓶、废铝罐、废铁罐、发泡塑胶容器、含水银废电池、废纸等等的回收工作,因为这些资源的再利用,可以大量减少地球自然资源的开发,别小看了这些举手之劳。

三、多参加生态保育团体的活动

当我们的土地被过度的开发,表面上人们的物质生活是获得了一些好处,但是代价却是付出家乡美丽的风景,以及风景中的自然生态,生态破坏后的天灾人祸也会接踵而来。人类失掉与大自然接触的机会,内心产生烦躁不安的空虚感,在都市业林里行不到真正的休息、滋养,在物欲的追逐之间,罪恶滋生,人类原始的生命力与创造力离开大自然越来越远。如何积极带领孩子,走入自然、享受自然、保护自然,让世世代代的子孙都能有机会一窥地球的美丽风貌,探知自然的奥妙,领悟生命的意义,得到大自然的启示与灵感,让这片土地继续美丽,充满自然生机,这是我们这一代每个人严肃不容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我们的权利。

四、树立简单生活的消费观念

教育孩子“一饭一物,当思来处”,在生活中多思考减量、重复使用、回收、再生、生态、公平等原则。可以依下面的例子来实行:

1、居家整理整齐、有序,让生活中可以方便找到需要的东西。家人的起居作息不会受到杂物乱放的干扰,又可减少因为找不到东西而乱买东西的浪费。孩子成长过程中,慢慢养成物品归类的能力,从小养成收拾、整理东西、物归原位的好习惯,自然可以避免找不着东西的情形,不但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物尽其用。

2、孩子的玩具、用品太多时,家长可以订定“一进一出”的规定,并且尽量参加环保回收的活动,以物易物交换玩具,减少因占有欲望,而造成的环保问题。

3、孩子画画、写字纸张的使用,也以正、反两面节俭使用为原则。

4、减少购物时包装的浪费,以自己带购物袋为佳。

5、选择较耐用的、本地出产的产品,避免交通燃料的浪费。

6、多用手帕、抹布,少用会造成树林滥伐的卫生纸。

如果我们人人都有绿色环保观念,并且真正从生活中落实,那么给下一代一个青山常在、净水常流的美丽地球,应该是可以期待与实现的愿望。

保护法心得体会篇3

最近,学校进行了《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我们当然也不能落后。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学生都应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努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保护法心得体会篇4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班级管理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保护法心得体会篇5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保护法心得体会篇6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