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8篇

时间:2023-05-19 作者:tddiction

想要写好一份合同就必须认真分析双方的权益才行哦,合同是一种规定双方利益和职责的协议文本,在制定的时候一定要做到认真细致,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运输合同8篇,感谢您的参阅。

运输合同8篇

运输合同篇1

托运方(甲方):编号:

承运方(乙方):合同签署地: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36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3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3‰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第十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应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

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托运方:

承运方:

20xx年 月 日

运输合同篇2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_____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各工地散装水泥事宜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半年,即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二条:运输价格表说明:

1、货物运输目的地发生变化,价格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运价包括: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4、以上价格如有客观原因,如油价上涨需双方协商对价格调整。

5、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第三条:运输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在运输当月17日依据甲方供应散装水泥工地签证凭据作为对账依据完成对账,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付现金给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所欠运费按上月实有金额的3%为滞纳金,否则乙方有权停运,并追回所有运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提前一天预报水泥计划及运输计划,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并保证进场道路畅通,以使水泥直达工地。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与乙方结算运费,若不及时结算运费,造成相关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合同终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所有运费。

4、如有新的运输点以补充协议方式对价格调整,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运送准确、及时、安全,工地当天水泥必须当天送到(除特殊情况外)。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水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计量和分量差

以生产厂磅为准,按国家标准的千分之三执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伍万元整。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篇4

篇一:土石方运输合同范本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总量:

(四)合同期限: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

第二条 工程施工内容

(二)工程运距:

(三)装卸地点: 上料点,卸料点 。

(四)运输方式:装料,运料(不含炸药爆破)。

(五)机械车辆:车辆数: 。

(六)计算方式:按车计算。

(七)甲方指派统计结算员: 。

(八)统计结算以双方现场人员签字的票据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一)合同单价:

清运价按每车 元人民币计。

以上价格均为税后净价,乙方不负责税费和开具发票。

(二)运费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1、运费结算办法:以现场甲、乙双方统计结算员签字的单据为准。每二十四小时结账一次,结账日下午三点前结算支付前两日的所有完成工作量的工程款,结款率为100%。

2

(三)本合同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不受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因素限制。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乙方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在贰小时内安排乙方车辆投入正常运行。甲方给乙方实际到场的每辆工程车 元人民币调车费,在工程结束后甲方在工程款内扣回。工程车需加油时,乙方通知甲方安排加油车现场加油,每次结算时甲方扣除乙方之前所欠油款。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车辆进场必备的手续及乙方施工的一切证件,确保乙方设备进场后能够正常运输及运转。

3、甲方保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干扰。凡由甲方安排装运的所有物品,如因超载原因,导致环保、交警、交通、城管、卫生等政府部门查扣,造成扣车停运,产生的罚款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4、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设备及人员遭到社会闲杂人员的骚扰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损坏,甲方应按照实际治疗费及维修费用给予实价赔偿,同时,由此造成的人员误工损失予以赔偿。

5、甲方因拖欠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暂时停工,因此造成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料场至公路间硬土路面的日常维修和维护。

7、工程如遇变更,甲方应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办理施工签证。

8、甲方在乙方车辆入场前一日必须把施工现场整理完毕,包括运输道路,装车现场,保证道路行驶畅通,如运输工作不能畅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9元人民币赔偿乙方;如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导致合同终止时,甲方按每天每车叁仟元赔偿乙方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甲方负责安排乙方驾驶员的住宿。

(二) 乙方责任

1. 本合同签定后,乙方确保在 日内将该工程所需车辆驶入甲方指定位置(上料点: )

2. 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在该合同有效期内合理的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

3. 乙方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或责任人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在合同期内,在甲方无过错情况下,不停工、不旷工、不无故刁难,确保运行正常,确保工期顺利进行,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将给予乙方每天(24小时)每辆运输车 元/辆罚款。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5. 乙方不得私自转卖所运输的物品如发现乙方私自转卖,则给予乙方每车贰仟元罚款,并追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 乙方在合同期确保一切安全,加强驾驶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现一次将给予 元罚款。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和责任,必须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

8.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与总承包方或同一工地其他施工单位私自联系,如有事须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联系,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与总承包方协商,如乙方违约,甲方将对乙方 元罚款,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9.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程进度、作业时间、作业面、运输装卸地点、路线等完成各项装运任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果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乙方所有人员在当地要遵纪守法,如有违法,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 附加条款

(一)乙方根据工程量和工程运距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调配运输车。

(二)工程总车量:以实际情况每天运输推算,须满负荷运输。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运人、托运人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②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

①按约定支付运杂费。②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

③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④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审批、检验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⑤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

②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③托运人拒绝提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或者危险品托运不符合托运运输规定的,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

2、承运人的义务:

①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②及时向收货人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____。

③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④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

⑤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

⑥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⑦货物运输到达后,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获人逾期提货的,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如仍无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有权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予以留置或依法予以提存。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支付给承运人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因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前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c、按________承担赔偿责任;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承运人承担全程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⑤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⑥包装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

第五条双方其他约定: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托运人与承运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托运人与承运人各执份。

甲方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运输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将车号浙a___号(专用于危险货物:___的运输)的危险品营运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 承包期限及承包费:甲方将具有新购车辆的至少51%(20xx年6月30日之前购置的车辆,至少为15%的股权)的股权车辆承包给乙方使用,出资___万元,承包期暂定为___年,即自20 年 月 日起直至报废止。承包费为 元/月。

三、 费用缴纳:各项费用一月一结,乙方必须在次月15日之前将当月各项费用向甲方全部缴清,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当月承包费以及当月发生的由甲方替乙方代缴的其它费用,如保险费、培训费、罐体检测费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故拖欠应缴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元/辆/天的滞纳金,直至乙方付清之日为止。

四、 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由甲方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代为办理,其余险种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投保的,一旦出险,甲方将向乙方追诉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五、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车辆,保证手续办理齐全,各项证件合法有效。车辆业务在行政许可的范围内由乙方允许自主经营。如甲方提供

六、 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合法经营。若乙方违法经营或违法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对甲方的连带处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 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八、 如任何一方起诉,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九、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各项条款。

十、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篇8

托运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____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运到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____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3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____

承运人:(盖章)____

代表人:(签字)____

代表人:(签字)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市区路(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