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院申请书5篇

时间:2023-12-29 作者:M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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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院申请书5篇

仲裁院申请书篇1

申请人:张__,男,1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湖南省__市__号,身份证号码:43_5211____2___。

代理人:姚__ 北京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__经济技术开发区__号,电话:__31-_4______

联系人:刘__ 联系电话:13___31____

法定代表人:罗__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_234元(自____年_月至___2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___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__2_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____年_月至___2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____年_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___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___2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__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__

___年三月十九日

仲裁院申请书篇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xx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xx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xx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xx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xx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仲裁院申请书篇3

申请人:上海_________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嘉定永新_________号_________

法宝代表人:_________

被申请人:陆_________,汉族,1969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区塔城。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嘉劳人仲(20_________)办字第1914号_____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做出的_____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被申请人(陆_________)在申请人(上海安装有限公司)处工作,双方签署过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20_________年4月1日至20_________年3月31日。被申请人于20_________年3月31日自行填写离职申请单,申请离职。在_____庭审时,申请人向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出示了被申请人的填写的离职申请单,被申请人对此也是予以明确确认的。从以上的事实和证据可以看出,被申请人是自行申请离职,不与申请人重新续签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和_____中规定的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二、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做出的_____裁决中被申请人故意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1、_____裁决认定被申请人20_________年1、2月份未发放的1000元为克扣工资错误。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500元为效益工资,该部分工资是按照申请人的经济效益以及被申请人的工作情况而给予是否发放的。但令人遗憾的是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招商工作进行了将近一年之久,却一直毫无进展,为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进行调岗,并且被申请人对此是接受的,因此,申请人不发放该部分的''工资是有依据的,是合理、合法的。

20_________年1月,被申请人陆出勤天数为12.69天其应发工资为1668.03元,但当月陆领取工资为20_________.37元。

2、裁决书认定被申请人20_________年3月份全勤工作错误。被申请人20_________年3月份在申请人处工作天数为11.38天,此项有被申请人以及申请人双方确认的“刷卡汇总表”和被申请人提供的请假单等证据证实,所以申请人三月份得工资为1226.7元。而不是裁决书上的2566.43元。

3、裁决书遗漏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办理车牌,以及被申请人承诺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的事实。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承诺为申请人办理好一张车牌,并且在离职时填写离职申请单时也明确写明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此事宜有被申请人的承诺以及离职申请单证明,并且在仲庭审时,被申请人是予以确认的。而_____裁决对此事一字未提。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仲裁院申请书篇4

申请人:饶xx,男,1968年xx月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xx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住武汉市洪山区xx号。

被申请人:武汉xx有限责任公司,住武汉市洪山区xx。

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长。联系电话:xx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加倍工资16100元;

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xx年6月的工资1610元;

3、裁令被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请人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缴费比例补办补缴申请人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养老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则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偿费22346.7元;补办补缴医疗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医疗保险损失1442.6元;补办补缴失业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失业生活补助费损失2887.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6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在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拖欠申请人20xx年6月份的工资。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被申请人一直拒绝。20xx年6月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费用为条件才为其办社保,申请人拒绝了被申请人的违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拒绝其违法要求为由违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依法提起仲裁。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仲裁院申请书篇5

申请人:a公司

注册号:aaa

住 所:xx市a区a路a号a号楼a室

法定代表人:a

电 话:021-a 手机:a

被申请人:b

注册号:b

住所:xxb发b路b号b中心b层b室

法定代表人:b

电 话:010-b

手 机:b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整元(人民币,下同);

2、被申请人应按照双方合同的规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叁拾陆万叁仟壹佰柒拾元(¥363,170)整;

3、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c公司(以下简称"思迁数码")三方共同签署了第c-c号《c市c股份有限公司交c系统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被申请人d的产品并销售给最终用户(f)使用,申请人作为c的代理商负责签约及收款并提供服务(贸易结算单位)。该合同已于20xx年12月完成项目全部工作,且系统已经过最终用户(f)的验收,同时被申请人已经于20xx年底收到最终用户100%的合同款。

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已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在付款前为被申请人提供了 100%合同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申请人应在 20xx 年 12月 31日前向申请人完成全部合同剩余款项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的支付。但被申请人的最后一笔合同款(¥236,850)一直未履行支付。

申请人已经先后于20xx年7月29日及20xx年12月6日给被申请人发过正式的催款传真(详见附件【 】:c-00d合同账款对账函-ddd),但被申请人未能给出任何回复信息。期间申请从也曾多次以电话形式催款,但被申请人态度不好,也没有还款的意愿。申请人希望能尽快追索该合同款,同时也希望被申请人能按照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支付该笔拖欠合同款相应的违约金。

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确保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购销合同书》,由争议方共同订立;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货款支付凭证及发票,由申请人提供;

3.申请人发给被申请人的催款传真,由申请人提供。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章)

年 月 日

附件目录:

1.仲裁申请书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