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运营方案范文5篇

时间:2025-12-09 作者:T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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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运营方案范文5篇

服务运营方案范文篇1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食品质量,积极调动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意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三公开(即管理办法公开、管理过程公开、运营情况公开)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食堂的运营模式。

1、学校食堂采用学校领导下的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协商管理模式。

2、教师的饮食按每天的计算价格照实支付(包括米饭),饮食标准不低于每天的肉和蔬菜和汤。学期结束后,对全体教职员实施一次性饮食补助金,补助金额由学校根据食堂的盈馀情况进行研究决定。

3、学生的饮食要按现行价格,保证每天一肉一汤。

二、食堂人员管理责任。

1、学校食堂设置采购人员2人(其中1人采购,1人记账),记账报税人员1人,其他人员参与监管,另设司务长1人,负责食堂日常事务安排和管理。具体分工每学期初经学校研究发布。

2、采购人员严格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定点采购,记账人员必须将采购地点、采购品名、数量、单价、总价记录到位,并要求卖方签字,以保证质量安全。购买者必须立即将当天的账单交给会计负责人。

3、会计负责人在每天吃饭前公布今天的菜价,立即制作账目、报告书,向学校食品指导委员会报告。

4、食堂工作人员集体管理,务必保证师生饭菜品质,精打细算,严防铺装浪费,积极提升服务水平。

5、学校按食堂盈馀情况按一定比例给食堂工作人员集体报酬。

三、管理监控措施。

1、学校成立餐饮领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餐饮委员会)负责实施学校食堂监督。学校集团委员会成员组成:校长室成员1人,中层1人,工会委员1人,普通教职员代表1人。期初学校通过教师会议推荐公示。

2、学校伙伴委员会每学期初与食堂人员签订食堂集体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奖惩方法。

3、学校伙伴委员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食堂经营管理,做好相关记录,立即在教师会议上发表。

4、学校伙伴委员会成员平时要注意收集学生、教师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和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质量的提高。

5、学校伙伴委员会每月向教职员公布食堂盈馀情况和相关帐目。

6、期末教职工伙食补助金和食堂人员奖惩在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协商后发表,由学校伙伴委员会监督执行。

7、食堂净馀额用于鼓励学生饮食状况良好的班主任,改善食堂饮食条件,增加设备,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等。

8、对于学校的日常招待和用餐费用,食堂根据学校提供的标准实际与学校结算。

四、执行方法。

1、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本学期可试行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服务运营方案范文篇2

学校食堂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为了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根据《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部学生食堂和学生集体饮食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特别制定了这个实施方案。

一、实施学校示范管理的目的

通过实施学校示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应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生服务。

二、实施学校食堂示范管理内容

(1)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工作责任。

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负责,是学校食堂管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担由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和管理工作。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营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采用承包商不承包材料的运营模式,不承包或变态承包给个人利益经营。

1、学校派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全面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

购买的原材料由保管员检查后,登记入库。出库材料注册签到,学校每月定期盘点。

3、学校为了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员工都要健康,持证上岗。

4、食堂工作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责任,严格按食谱组织生产,保证时间、质量、量。将生产的食品及时供应给学生,学生吃完饭,立即收纳盛食器具,清洗消毒。负责生产食堂的所有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客餐的生产服务。

(3)规范设施事务,落实规范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学校食堂应设置粗加工室、切割室、烹饪室、准备室、消毒室、更衣室、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有固定场所,具有基本的防尘苍蝇设施,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架,与餐厅配菜室、熟菜室、烹饪室等分开。加工场所地面、墙裙应采用不透水材料构筑,下水道畅通,便于清洗排水。食品粗加工应充分供水,供水质量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的池塘,清洗肉类和蔬菜的池塘。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洗涤食品池分离。

(2)切割间。

切割室需要专用房间,地面需要一定的坡度,容易清洗。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的废弃物立即倒入箱内,当天清除。配菜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清洗、清洗等清洗作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调理室。

加工场所的炉子要保持下水道通畅。炉子上需要排烟罩。炉子的表面和炉子的墙壁经常洗,没有油污,没有灰尘,没有食物的残渣,没有排气罩,工作结束后清洗地板、炉子、工作台和工具,保持加工场所的清洁。

(4)准备室。

有餐桌,成品架。空气消毒设施完善,配备留样冷藏设施和需要冷藏熟品的冷藏设施,有保湿设施,正常运行。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备了完整的苍蝇防尘设施。

(5)消毒室。

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割、配合、烹饪场所分开,以免交叉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种。采用化学消毒的,分别用于餐具的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的残留清洗,各种池塘必须明确表示其用途。

(6)更衣室。

设置洗手池,配备衣帽架和大空间的衣柜和鞋架,有毛巾的钩子和简单的用具。

服务运营方案范文篇3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服务运营方案范文篇4

为切实解决师生中午就餐问题,更好地体现服务育人的办学理念,尽快实现“学校让社会满意,首先从食堂让家长满意开始”的目标,现制定移民小学伙食团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诚信服务、用餐自愿;自愿参与、共同受益。

二、管理体制:

伙食团由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根据需要设立。

1、伙食团长:郎守宏

主要职责:负责伙食团日常安全、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

2、会计、出纳:梁伦泉宗元生

主要职责:

(1)根据缴费情况,每月最后一天将下月各班用餐人数统计表交食堂。

(2)对伙食团收支设立专账,实行每月核算、经核价小组审查后当月公布。

3、保管员:向诗忠

主要职责:对原材料验货、收货、保管、发货及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料使用情况及卫生监督工作。

4、炊事班长(1人)(由在社会上聘请的一名有一定厨艺及管理经验的厨师担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小工的聘任、管理。

(2)每周一公布出当周每天的菜谱;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同周内不重复。

(3)具体负责伙食团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收发放工作。

(4)每天下午2:00将次日所需菜单材料清单交到总务处。

(5)每周五下午3:00与保管员一起提出下周原材料采购计划交到总务处。

5、炊事员:原则上由炊事班长聘请。聘请人数的确定:每100人就餐1名炊事员。

主要职责:按炊事班长的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伙食团的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发放、餐厅卫生的`打扫等工作。

6、核价小组:每学年开学前从教职中推选3名代表成立伙食团核价小组,每月末对食堂收支账务进行审查。

三、原材料的采购

(1)大宗原材料采购

肉、米、油、调料:根据食堂需要定点采购,(必须是区教委中标单位)送货上门。每次采购由保管员验货、伙食团长验称并签字,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出纳才予付款、会计做账。

(2)小宗原材料

时令蔬菜:每天采购一次,采取定点采购,送货上门。每天由保管员验货、验称、签字,当月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出纳给予付款、会计做账。

四、原材料使用管理

使用合理、提倡节约,坚持当天领取、当天使用的原则,由炊事班长根据需要到保管室领取原材料、保管员必须过称、登记、领取人签字,同时保管员及伙食团长要加强原材料使用过程监督,当天未使用完的肉、油等重要原材料,在当天下午3:30之前由领取人交回保管室,避免造成原材料浪费或流失。

五、学生用餐管理

(1)幼儿园、1—2年级:

由各班负责教师按缴费情况核定取饭人数,到指定窗口取饭,在餐厅划分的区域用餐。管理员负责维持用餐纪律、卫生、避免浪费。

(2)3—6年级由该班管理员带领学生到伙食团将饭菜安全地取回教室,按核定的人数分发,同时负责学生的用餐纪律、卫生、避免浪费,及时把盛饭菜桶送还到伙食团。学生爱惜粮食、爱护餐具等,培养学生良好的用餐习惯。

(3)师生均要到伙食团洗碗处洗碗。对不讲究卫生者严格按《食堂管理细则》处理。

六、收费

本着“合理解释、用餐自愿”原则:

(1)每月末由班主任提前一周向学生收取生活费,于每月最后一天(遇星期天前移至上周星期五)将生活费缴给出纳,严禁收费人员截留学生生活费。

(2)每月正常教学时间内第一周为交款期限。中途原则上不再接纳就餐学生,确有特殊情况中途就餐者,按当月收费标准收取就餐费。

(3)收费标准:根据市场行情,在收费前一周公布。

注:教职工按六年级学生收费标准收取,教师子女及临时工子女按同年级学生收费标准收取。

(4)为便于管理、不解决学生临时用餐。

七、健康证

集体办证:

1、食堂所有员工均须经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办证费用先由学校垫付,再从工资中扣出,做满一年者学校全额返还办证费用。

3、伙食团长、保管员体检办证费用由学校负责。

八、每名相关工作人员,由学校制定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落实奖惩制度。

九、功能室设置

素菜加工间一间、荤菜加工间一间、储藏间2个、主食(大米)蔬菜存放间、更衣室一间。

服务运营方案范文篇5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柱县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分步实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车泊位资源,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机制,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停车泊位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

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包括凤城街道、联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学街道集镇区域,按照“分步推进、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进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县住建局(市政)、县公安局(交警)等部门另行确定。

1、道路泊位:滨河北路(便桥—廊桥)、滨河北路(廊桥—鉴江桥)、廊桥—观音洞、北门街(平安小区道路)、凤凰城(水印蓝庭售楼部门口道路)、中心市场路(汽车租赁门口)、电信路(供电局旁中山路—滨河南路)、电信路(电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场路(水东门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中心市场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清江路口)、鸿发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凯旋路(东方国际ktv—金山大道)、凯旋路(家居广场后门—擎天路)、司法局门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门路(老县委门口—物资局)、妇幼保健站门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蓝庭—中山路)、高龙路(滨河苑城—自来水公司旁)、高龙路(农发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凯旋路北段(东方明珠旁)、健龙路(中心嘉园售楼部—水岸星城)、民生商业街(局门口—水岸星城)、永华街(加油站后第二条路)、安居街(凤城街道办门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纪委门口)、新业街(威斯滨酒店后面道路)共计912个停车位,其他路段将根据城区停车位设置和交通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车场:国资公司停车场、体育馆停车场和县影剧院停车场。

(二)收费时间

1、道路路内泊位:7:00-20:30

2、停车场:0:00-24:00

(三)收费标准

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可上浮,经营者可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优惠。

车型分类:12座(含12座)以下客车及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为小型车;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为中大型车;10吨以上货车为超大型车。

1、路内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3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单次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免费停放时段20:30-次日7:00。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2、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2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夜间20:00-次日8:00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

(2)中大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4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25元。

(3)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4)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场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车费。停放超过24小时按收费标准重新累加计费。其他车型停放的按所占车位数计费。

(四)收费方式

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公众号支付、小程序支付、智慧停车app支付。

(五)收费实施时间

1、体育馆停车场、影剧院停车场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开始计费。

2、路内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开始计费。

(六)建设管理模式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天柱县城区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20年特许经营权。由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停车场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实施,并组建管理、收费队伍,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执证上岗。

(七)其他配套设施

1、标识标牌:路内停车泊位,在收费路段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停车场泊位,在停车场入口处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

2、监控系统:路内停车泊位,综合利用公安系统天网工程资源;停车场,按规定加装视频监控设备。

三、政策措施

1、违法停车:对于不按规范乱停乱放的车辆,依法严厉处罚。

2、逃逸停车费:对欠缴停车费的,停车管理员有权要求其补缴停车费,或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对恶意逃避缴纳停车费达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系统将其录入停车管理系统“黑名单”。

3、设备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道路停车泊位设施;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功能。

4、收费保障:在停车收费管理区域使用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停车人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划定的车位,停车入位,依次按朝向顺序停放车辆,按标准缴纳车辆停车管理费。

5、安全隐患:严禁在车辆内放置或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

6、超大型车只能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停放在路内泊位内,避免影响城市形象。

7、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依法建立停车场以缓解城市停车压力。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和县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共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及职责为:

县住建局:制定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确定可建的路内泊位、可经营的停车场、确保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产权无纠纷。

县发改局: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依据的.解释和收费的监督。

县公安局:对天网监控范围内路段发生停车纠纷提供影像资料、加大力度对路内泊位及停车场的巡查,预防治安事件发生。

县市监局: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及执法。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县城区路内泊位、停车场建设过程中的车辆清场、维持交通秩序、制止车辆乱停乱放,提醒告诫多次欠费的车辆。

县委宣传部:对县城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及标准进行宣传、对欠费和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进行曝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用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清除,制止不按规定占用泊车位的现象、按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法。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与各部门共同维持文明城市的建设,保障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执行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发改局的批复收费、做好群众的投诉建议及咨询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为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好项目建设和收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牵头部门要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承担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强化政治责任感,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是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好宣传工作思想引领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凝聚正能量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为城区停车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