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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1
今年,我所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局的中心工作和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专业技术含量;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一、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监督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和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的医疗美容活动。
(二)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伪造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放射诊疗防护卫生监管。加大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力度,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完善放射卫生监管运行机制。
(四)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严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等。
(六)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广告发布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广告发布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严厉查处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
(七)整顿和规范全县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及结扎手术的母婴保健医疗行为,查处违法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查处大案要案。
二、深入开展“四创”工作,加大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
(一)按要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创”工作的宣传。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三)加强公共场所重点环节卫生监督。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单位的再调查,建立专门的集中空调管理档案,重点监督定期清洗、定期检测等。
(四)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对每一个被监督单位做好量化分级评分评级工作,适时调整其量化分级评价等级,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加大对b级和c级单位的监督力度。
(五)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六)加大健康相关产品监管力度。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消毒场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
(七)强化全县集中式供水的监督管理。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开展再次调查,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变化并做好档案的信息更新工作。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严格监管,与县疾控中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__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八)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和自备水源单位的监督力度,做到底子清,档案明,覆盖全。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相关工作
(一)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工作监督,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医务室卫生监督检查,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工作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检查。
(二)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主要做好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专项检查。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重点增强企业负责人及特殊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四、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案件审查工作
(一)加强内部稽查和执法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执法行为的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
(二)加强文书书写,提高案卷质量。按照卫生部新版《卫生监督文书规范》,严格要求,促进各类执法文书质量提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认真评查卫生行政处罚立案案卷文书质量,组织参加全市性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三)加强大案要案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相关情况登记,严格落实快速反应制度,完善查处、反馈机制。加大投诉举报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落实、有回应,突出社会效应。
(四)及时编制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上报,严格遵守检查前及时上报涉企检查备案表。筛选审核上报20__年卫生行政处罚指导案例。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探索更有效的技能竞赛、执法演练、案件评查方式方法,同时加强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稽查制度,加强科室、个人的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效能,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四型”机关活动,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市内争先,县内创优”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六、统筹推进其它工作
(一)加强所务管理。全所干部职工要强化大局和中心意识,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保障工作顺畅运行。继续推进和完善综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资金、财产管理工作。加强接待、文印、车辆、水电和档案管理。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卫生监督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在社会与监管单位的宣教和学习,同时加强向各级网站及新闻媒体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报告卫生监督信息。更新过期、改变的被监督单位信息,及时录入经常性卫生监督、案件查处、监督监测等方面信息,信息报告覆盖率、合格率100%。及时完成市、县卫生局20__年重点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任务,按要求报送卫生监督信息和报表。
(四)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质量,方便快捷地为群众办事。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2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__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3
为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我中心依据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基础,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上级机构分配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能力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水平。
一、具体职责
1.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3.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
4.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6.完成上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7.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具体职责:
(1)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基本资料。
8.做好居民家庭饮用水卫生现场监测及安全巡查记录,每季度五户整理存档。
二、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活动
1.于第一季度完成{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2.于第二季度完成{饮用水卫生安全小常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留有影像资料。
3.于第三季度完成{学校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科普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4.于第四季度完成{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三、做好上级培训及本院内部培训资料整理
1、上级培训:将上级培训通知,培训材料,会议签到,培训影像资料及相关学习笔记整理存档。
2、本级培训:做好本级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材料、培训签到表、培训成绩单、培训试卷、培训影像资料、培训小结整理存档。
四、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监测水平。
2、配合院内专职传染病管理主管人员,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检查,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自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以来,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__年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做的更好。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4
年医监科工作计划
我科室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市县两所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力争在全科室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我科室在医疗市场整顿、职业卫生工作,以及分管乡镇卫生监督工作方面,取得新
的成绩,确保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1、通过与有关媒介的合作,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向全县有关厂矿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资料。
2、开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主要是深入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和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档案;加强对从事高危职业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高危职业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主要是对全县范围内的有毒、有害或从事高危生产企业以及厂矿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三、乡镇卫生执法监督
在认真完成上述工作计划的同时,我科室根据所领导安排的任务,在分管乡镇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将采取抓重点、抓典型的工作方针,重点在分管乡镇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等方面开展循环专项整治。
1、食品卫生工作:主要是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肉及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学校卫生工作:主要是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以及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四、自身建设
我科室将把开展业务培训作为严格规范执法,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作日程,确定每月农历初一、十五为科室学习日,由科室负责人员轮值,宣讲内容涉及“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 、“卫生行政处罚取证” 等方面的卫生执法业务知识,提高我科室卫生执法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县卫生监督所医监科
年元月十二日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5
20xx年新晃县卫生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公正执法、高效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各项卫生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以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紧贴发展大局,着眼民生需求,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体系建设,健全监督体制,增强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管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推进卫生监督体系管理体制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重点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建设,完善被监督单位卫生信息建档,健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及业务系统,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将卫生监督工作窗口前移,功能下沉,进一步完善、明晰、细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指导协管员对管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卫生部《20xx-20xx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住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加强学习新知识。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我所拟于2014年继续举行卫生监督员内部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加强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卫生执法新形象。
(四)严格卫生许可,抓好源头把关工作
1、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核准”的程序操作,并实行电子监察行政审批业务。在审查工作中一是要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资料,二是要认真做好卫生学现场审查。
2、抓好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
(五)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纸质和电子档案。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全年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学校特点,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检查晨检及病因追踪调查工作的落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有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托幼机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检查,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七)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每年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主要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流程、涉水产品索票索证情况等。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每次重大节会活动前监管。二是开展水质检测,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每月抽检一次,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抽检二次。三是对集中式饮用水单位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加强持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
1、依法执业监管。加大对全县232家持证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力争检查频次达到2次/年,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注册情况,以及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等。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试行管理办法》(粤卫[20xx]1号)的文件精神,完善好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
2、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监督,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守法执业意识,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拟1月份与乡镇村卫生站签订《医疗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以推动医疗机构自觉改进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3、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拟9-11月份对我县持证医疗机构一年一次的考核校验工作,实行现场校验制,同时建立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制度和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状况和校验结论,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根据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4、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拟5月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源性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培训后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考核,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诊疗水平和急救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行业信用体系,促进医疗机构诚信守法,规范执业,同时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张贴告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卫生监督动态。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大案要案公告栏,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九)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历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历打击隐藏在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证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不良行为。
3、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4、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药店内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5、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十)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消毒效果监测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2、拟在7-8月份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监测各医疗机构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紫外线辐照强度、治疗室、主要功能室空气是否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督检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医疗单位。
3、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医疗废物的处置途径等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是否符合《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县城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梅州市金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按实际情况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扩大统一回收范围。
(十一)加强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区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卫生执法环境。举办全县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6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20__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围绕我市20__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水平和监管质量为任务目标,以“重依据、重程序、重风纪”为工作着力点,加大行政执法稽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卫生执法质量、效率和形象的问题,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制定考核办法,落实执法责任。实行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把执法责任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具体执法监督员。坚持实行平时督查、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并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评,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以量化评价的方式有章可循,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评记录、结果反馈,年度综合稽查结果要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评优奖罚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各项工作
(一)内部稽查:
1、查文明形象,依照《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等规定,查执法人员语言是否文明、举止是否得体、着装是否规范、服务是否热情、态度是否和蔼、是否积极维护良好的卫生监督员形象。
2、查职责履行情况,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等规定,查执法人员是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3、查工作质量,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查日常卫生监督许可和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是否合法、科学、操作性强;监测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检测项目是否具有卫生学意义、结果评价是否正确;办理案件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做到反应迅速、听从指挥、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4、查廉洁勤政,依照《潞城市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卫生监督员廉政勤政守则》,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无违反“十不准”和其它执法违法情况发生。
(二)外部稽查:
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职责义务情况,重点稽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重大卫生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未受到追究、逃避或拒绝、阻挠卫生监督检查等情况。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特点开展经常性稽查、专项稽查、针对性稽查及年度稽查,并制定具体稽查内容组织实施。
1、经常性稽查:以日常监督工作质量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卫生执法监督稽查。
2、专项稽查:分阶段有重点系统开展以具体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突发事件、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等进行专项工作稽查。
3、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根据举报投诉等有关线索,及时开展针对性稽查。
4、根据20__年目标责任书开展上、下半年年度稽查。
四、时间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稽查。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对执法风纪和职业道德方面,以日常掌握情况和突击抽查为主。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充分认识稽查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要作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意识的重要手段,长抓不懈。要将法制稽查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法制稽查职能定位,分解落实稽查工作职责,灵活选用稽查方法,不断探索稽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开展各项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塑造良好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卫生监督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1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3、 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 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 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1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