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写工作总结的时候需要“瞻前顾后”,这样写的工作总结才是有价值的,所谓工作总结是职场人对某一时间段工作情况完成的一个文字报告,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专项医疗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专项医疗工作总结篇1
在去年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基础上,20xx年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在有关厅局的领导下,各级工商机关和各有关部门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创新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配合,积极协作,认真开展了医疗广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现将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工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动员,及时把全省广告监管部门和广告活动主体三方的思想统一到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一是及时转发了有关文件,并结合20__年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和云南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求全省各地广告监管部门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为契机,推动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联席会议单位加强协作,联合开展整治行动。一方面省工商局积极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对媒介、医疗机构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召开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和诚信宣传的动员大会,传达国家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目标、措施,要求媒介、广告代理公司及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并积极参加整治医疗广告的行动,自觉依法诚信经营,逐步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另一方面省工商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开展专项检查;第三是省工商局、省卫生厅共同制订医疗广告诚信宣传的办法,促进广告的规范和市场的净化。
二、规范和创新监管措施,探索规范化、制度化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在半年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中,全省广告监管部门在现有广告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创新监管措施,探索规范化、制度化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全方位和动态监管,做到“四个强化”。
为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降低医疗广告违法率,全省广告监管部门对新闻媒介、医疗机构及其代理公司加强全方位和动态监管,做到“四个强化”,一是治理源头,强化对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作为整治重点;二是卡住环节,强化对广告代理公司的监管,督促广告代理公司健全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广告设计、制作和代理行为;三是堵住出口,强化对媒介单位的监管,督促媒介完善广告审查制度,落实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四是规范市场,强化对广告市场的动态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分局的力量,加强广告市场的日常巡查,全方位地整治和规范医疗广告。
(二)加大“三个力度”,严惩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在整治工作中,全省广告监管部门加大“三个力度”,以严惩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加大“三个力度”,即:加大医疗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力度;加大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公告和曝光力度。
1、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经过多年的努力,云南省工商局广告监测系统于今年5月建成,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随着运行工作的不断完善,我省的广告监测、监管工作将上一个新的台阶,为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上半年,全省集中力量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做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242人次,执法车辆1452台次,共监测和检查各类医疗广告53111条次,查出违法医疗广告2558条次,违法率为4.82%。对查出的违法广告,限期整改1692件,责令停止(或暂停)发布680件,简易处罚和立案查处案件18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10件;罚没金额共计37.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86万元。同时,全省还收缴各类违法医疗广告印刷品46277份。通过加大监测和检查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我省的医疗广告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违法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73个百分点。
2、在全省组织开展以医疗广告为重点的交叉检查,对各地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的情况进行检查。
为对各地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的情况进行检查,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各州、市工商局于四至五月份开展了一次以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为重点的交叉检查,集中检查医疗广告是否出现禁止的五种情形,特别是重点检查是否发布了虚假的医疗广告。交叉检查采取了一听、二看、三检查、四反馈的方式,实行检查与学习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教育与处理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的方法,共检查报纸19份、电视19个频道,广播7个频率,各类广告1903条次,查出违法广告16条次,违法率为0.84。其中,检查医疗广告317条次,查出违法广告10条次,违法率为3.15;检查药品广告90条次,查出违法广告1条次,违法率为1.11;检查保健食品广告60条次,查出违法广告2条次,违法率为3.33;检查其他类广告1436条次,查出违法广告3条次,违法率为0.21。对查出的违法广告,责令纠正12条。全省的相互交叉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检查,有效地巩固了上半年的整治成果。
3、充分利用工商红盾信息网发布监测公告和违法医疗广告公告,提高消费者防范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
省工商局每月对全省监
测情况形成监测简报,并定期在云南省红盾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及时向社会发布监测公告。对违法严重或多次查处的医疗广告,同时在网上予以曝光。各州、市广告监管部门也在当地红盾信息网上及时发布监测公告和违法广告通报。提高消费者防范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落实“七项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共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继续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发挥各部门的行政职能,落实“七项制度”,即:发布违法广告的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广告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广告审查员制度、广告活动主体评先评优违法广告一票否决制度、执法办案协调制度等制度,逐步实现对我省广告的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
党委宣传部门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对工商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及时的指导,并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突出的媒介进行谈话,要求媒介单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六月二十二日,针对《春城晚报》、《生活新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大量发布增强和改善性功能、内容低俗的广告,工商部门多次查处仍屡禁不止的情况,在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共同对四份报纸五月一日至六月二十日发布该类广告的情况进行检查,根据违法量对四家媒介进行排名,并对违法广告及违法媒介依法进行了查处。
新闻出版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新闻形式广告的监管,对报媒发布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予以警告。五月二十五日,针对《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以“专题”的新闻形式发布“海名威”药品广告的严重违法行为,省新闻出版局及时对三家报媒发出了警告通知,制止了该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与工商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对发布内容与审批内容不一致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也对两个部门移送查处的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上半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省工商局移送5个提请查处函,涉及43种药品(含非药品)和12种医疗器械的广告违法,省卫生厅向省工商局移送1个提请查处函,涉及27条医疗广告违法,省工商局均已依法进行查处。同时,为了进一步落实广告活动主体退出机制,省工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共同建立了撤销违法药品广告的审查批准文号和违法医疗机构医疗广告证明的制度,对严重违法的药品和医疗广告实行退出云南广告市场的制度。截止今年六月,省工商局已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请撤销“复方续断接骨丸”等6种药品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同时提请对“美诺骨德”等6种宣传对疾病治疗作用的非药品按照假药依法进行查处。目前省工商局正准备向省卫生厅提请撤销一批违法严重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证明。
(四)坚持惩治违法与弘扬诚信并举,推行医疗广告诚信宣传,引导医疗广告活动主体三方加强自律。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坚持惩治违法与弘扬诚信并举,三月二日,省工商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卫生厅召集云南省、昆明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医疗机构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召开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和诚信宣传动员会,省工商局、省卫生厅联合推行了《关于推进医疗广告诚信宣传的意见》。一是要求医疗广告活动主体三方要严格按照《意见》中规定的“医疗广告诚信的总体要求”和“必须遵循的具体规定”开展自查,并自觉进行整改。二是引导医疗广告活动主体三方树立诚信意识,推进医疗广告诚信宣传,用诚信保护和发展自己。三是以法律为保障,强化退出机制,对继续发布或代理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新闻媒体、代理公司及医疗机构,工商部门将根据《意见》中规定的处罚措施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责令其退出广告市场。《中国工商报》于20xx年5月23日头版头条以“云南:为撤销《医疗广告证明》划线”为题作了专门报道,对这一做法予以肯定。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通过半年的努力,违法率呈现下降的趋势,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形势不容乐观,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对整治工作仍心存侥幸,持观望态度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媒介之间互相攀比,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仍是整治的难点;三是法律、法规滞后和不完善,给行政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是一场攻坚战,工商部门责无旁贷,各有关部门责任重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在巩固医疗广告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广告的整治。在做到“三个强化”,加大“三个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切实落实“七项制度”,即:发布违法广告的新闻媒体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广告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市场机制、广告审查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广告活动主体评先评优违法广告一票否决制度、执法办案协调制度。不断探索规范化、制度化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好云南的广告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项医疗工作总结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南通市《20xx年全市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20xx年全市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我们在去年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基础上,20xx年全县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创新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配合,积极协作,认真开展了医疗广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现将全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共有53家,专科门诊部1家。其中发布医疗广告的共有4家,为如东县人民医院,如东县中医院,博爱医院和建国门诊。
二、主要做法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好医疗服务市场暨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必须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思想,深刻认识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7月初,我局就成立了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卫生局张旭初局长任组长,卫生局医政科王跃成科长、卫生监督所缪卫宏所长,许庆忠副所长任副组长,卫生局医政科及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工作人员为成员。要求全县卫生系统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为契机,推动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联席会议单位加强协作,联合开展整治行动。积极联合工商局,县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分别对媒介、医疗机构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召开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和诚信宣传的动员大会,传达国家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目标、措施,要求媒介、广告代理公司及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熟悉,并积极参加整治医疗广告的行动,自觉依法诚信经营,逐步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并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广告的规范和市场的净化。
二、规范和创新监管措施,探索规范化、制度化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在20xx年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中,我所在现有广告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创新监管措施,探索规范化、制度化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全方位和动态监管,做到“四个强化”。
为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降低医疗广告违法率,我所对新闻媒介、医疗机构及其代理公司加强全方位和动态监管,做到“四个强化”,一是治理源头,强化对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作为整治重点;二是卡住环节,强化对广告代理公司的监管,督促广告代理公司健全和落实广告治理制度,规范医疗广告设计、制作和代理行为;三是堵住出口,强化对媒介单位的监管,督促媒介完善广告审查制度,落实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四是规范市场,强化对广告市场的动态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分所的力量,加强广告市场的日常巡查,全方位地整治和规范医疗广告。
(二)加大“三个力度”,严惩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在整治工作中,我局加大“三个力度”,以严惩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加大“三个力度”,即:加大医疗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力度;加大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公告和曝光力度。
1、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20xx年,我所集中力量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做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执法车辆13台次。
2、充分利用工商信息网发布监测公告和违法医疗广告公告,提高消费者防范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落实“七项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共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我所与各成员单位继续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发挥各部门的行政职能,落实“七项制度”,即:发布违法广告的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广告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广告审查员制度、广告活动主体评先评优违法广告一票否决制度、执法办案协调制度等制度,逐步实现对我县广告的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
(四)坚持惩治违法与弘扬诚信并举,推行医疗广告诚信宣传,引导医疗广告活动主体三方加强自律。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坚持惩治违法与弘扬诚信并举。一是要求医疗广告活动主体三方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自查,并自觉进行整改。二是引导医疗广告活动主体三方树立诚信意识,推进医疗广告诚信宣传,用诚信保护和发展自己。
三、存在的问题
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通过努力,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要求,工商局、卫生监督机构对非法发布虚假信息的医疗广告行为打击力度还是不够,未能有效遏制虚假医疗广告的欺诈和误导患者的现象,各媒体如有线电视台以新闻和专家咨询形式的医疗广告仍然较多。
四、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少数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对整治工作仍心存侥幸,持观望态度的思想依然存在;
二是法律、法规滞后和不完善,给行政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
五、对策及下一步打算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是一场攻坚战,各有关部门责任重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在巩固医疗广告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广告的整治。在做到“三个强化”,加大“三个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探索规范化、制度化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好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项医疗工作总结篇3
一年来,我院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并根据《海港区卫生局20xx年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在区卫生局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并建立长效机制,自觉将卫生行风建设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院20xx年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组织协调
(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一是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二是抓好警示教育。
(三)措施有力,方法得当
一是向院内外重新公布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三是加强药品管理人员职责。四是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政策,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五是加强农合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我院行风工作
(一)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对医院的意见、建议,及时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归纳加以整改。
(二)抓好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三、完善院务公开制度。
我院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对外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对内向职工公开医院重大决策事项、经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药品器械采购等。
四、存在问题
在医疗服务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发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存在着不合理用药的现象长效机制尚需进一步巩固。
五、下一部工作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在加大治理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力度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下列工作,加强院内监督管理,为我镇百姓提供优质的就医环境。
专项医疗工作总结篇4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有效的遏制了虚假医疗广告的滋生和蔓延,效果显著。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宣传、指导与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模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20xx年12月8日召开了市直各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全国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目标、措施、时间要求进行了重点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对个别发布医疗广告量大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采取上门或现场调度的方式进行座谈,分析目前医疗广告的新政策,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危害,了解他们的想法,协助、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按照新规定规范广告内容。同时,加强了与莱芜日报社广告公司的联系与沟通,达成共识,取得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告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布,为开展医疗广告集中清理整顿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加大“三个力度”,严惩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1、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力度。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从医疗广告监测入手,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重点监测医疗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区域和媒体,增强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的敏感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市卫生监督所指定专人对我市范围内印发的莱芜日报、鲁中晨刊、莱芜广播电视报、赢周刊、金点子广告及莱芜电台、莱芜电视台(综合、公共、生活频道)、莱芜教育电视台等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全方位监测,并且坚持定期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全面掌握媒体发布医疗广告动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监测各类医疗广告120条次,查出违法医疗广告120条次,违法率为100%,同时还认真组织人员收集医疗广告印刷品30份,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广告提供了可靠证据。
2、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检查和查处力度。在加大监测力度的基础上,针对医疗广告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教育和处理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对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保院、莱城区人民医院、市皮防所、新汶矿务局莱芜医院、市医院朝阳社区卫生服务站、凤城街道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平安男科(医院)门诊部、博爱门诊部等20余家重点发布医疗广告的单位逐一进行了检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0余项次,责令限期整改20户次,行政警告处罚1户次,现已整改到位18户,取得明显效果。如:凤城街道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大力气撤掉了违法牌匾;平安门诊部、朝阳门诊部、博爱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已停止在各大媒体发布医疗广告;多数医疗机构现正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逐步实现了医疗广告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的净化了医疗广告市场。
3、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公告和曝光力度。
市卫生监督所及时将医疗广告监测结果通过卫生监督信息简报及莱芜卫生监督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对违法严重或多次查处的医疗广告给予曝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震慑违法者。同时,将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广告知识在网上进行公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消费者防范知识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正确引导了消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经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医疗广告违法率呈现下降趋势,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形式仍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医疗广告发布者对整治工作存有侥幸心理,自律性差,持观望态度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媒介之间相互攀比,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特别是莱芜市人民医院准分子眼科和莱芜市妇幼保健院形象广告仍在莱芜电视台继续播出,对报社影响较大。三是外地医疗机构在我市新闻媒体发布医疗广告,对我市医疗机构产生负面影响,我所对其又无法监管,需要工商部门的查处,是整治的重点和难点。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联合执法,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不断探索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好我市的医疗广告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项医疗工作总结篇5
针对近期部分省市接连发生多起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对医疗卫生行业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医疗安全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峨山县卫计局于3月6日至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有关工作整治活动。
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时效,县卫计局制定并印发了《峨山县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卫计局局长为组长的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组织县卫生监督局、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股相关工作人员共7人,先后对全县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随机抽取和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整治活动随机抽取了14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重点督查,督查内容一是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情况的痕迹资料及工作台账进行查阅;二是对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制度,临床服务行为的规范等方面进行督查;三是排查安全隐患,针对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科室,药品流通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以及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执业规范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针对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一要加强培训学习,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三要加强医疗安全隐患监管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对自身医疗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建立台帐,逐条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根据医疗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整改要求,我科对医疗质量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结果及下一步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某些医疗核心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
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会诊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有应付的情况。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不健全,对手术病人的风险评估,仅限于术前讨论或术前小结中,还没建立起书面的风险评估制度。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不合理,抗生素应用档次过高,时间过长。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有的象记流水帐,过于形式化。
2、存在知情同意书告知、签字不规范、药品及一次性高低值耗材等自费项目未签知情同意书。
3、病历均为打印,复制粘贴后未及时查对,姓名、住院号不相符等情况依然存在,字迹潦草,有涂改现象。
(四)个别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中时有“生冷硬”现象,医疗风险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医患沟通技巧不够,对医疗风险估计不足,造成医患沟通不够到位。
(五)专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的满足病人的需求,急救技能尚需要进一步演练。
(六)科室管理不够,问题发现后不能经常性督促整改和落实,造成问题长期存在。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难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科室管理及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三级医师查房和病历书写检查工作,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一周一通报,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同时对专业知识按照年初学习计划逐步学习到位,在科内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培训的实效。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
开展病历书写规范培训,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保证病历的规范书写,及时将住院病历归档管理。
4、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科具体实施办法及奖惩制度,注重监控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情况,禁止滥用抗生素情况出现。
(三)进一步加强科内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及群教活动的要求,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教育。培养谦虚谨慎,不骄不傲的工作作风,立根在群众,服务在一线,立志做一个医德高尚,受老百姓尊敬的医务工作者,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要真正做到将病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不谋私利。
(四)继续加强医患沟通技巧训练,针对病人入院时,医学干预时,病人呼叫时,手术时,特殊检查时,病情变化时等情况进行医患沟通技巧的训练,以增进医患理解,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保证落实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市卫计局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安全风险,近日,我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安全和风险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医院成立由张进社院长担任组长,医疗组长焦建雄、副院长姚建龙、副院长黄慧玲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在院周会、行政例会上多次动员,传达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科室层层动员落实,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狠抓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
此外,医院修订完善了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医疗安全办、医务科、质控科、控感科等部门针对质量、安全和服务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排查各类医疗安全隐患。特别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大对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力度。
检查过程中,要求各科室加强管理,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规范、指南、操作规程,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源头管控,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自2月13开始,3月13日结束,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分析四个阶段进行。活动的开展将彻底整改医疗安全隐患,落实防范医疗安全风险,并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提升医疗质量水平,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优质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