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清晰明了、严谨可靠的调研报告,能够为后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调研报告通常包括对特定主题或问题的深入研究,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工程类调研报告7篇,感谢您的参阅。
工程类调研报告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质量安全方面突出问题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
2.工程建设实施中质量低劣、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等问题。
二、调研项目:
1.水利建筑,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的防洪、水库除险加固、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3.扩内需项目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
4.其他建筑项目。
我市工程招投标工作和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招投标方面:
1.有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不高
目前,我市上还存在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为承担项目而
无原则地迁就招标人无理要求的现象,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据项目法人反映,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工作态度傲慢、工作不主动,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偏高等不良现象。
2.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脱节
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2部分,但二者在实践操作中却存在脱节问题。一方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而招标代理机构缺乏施工整个管理过程的经验;另一方面,承包合同管理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又没有参与招标工作,造成了招标工作与合同管理不同一个主体,没有连续性,形成了脱节,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是不利的。
3.存在挂、靠投标的不良现象
目前,我市建筑市场还存在一些私人工头靠挂靠公司,以公司名誉进行参与工程投标的现象。同时,也存在一些建筑公司,专门靠他人来挂靠,从中收取一定管理费以赖生存的现象。由此衍生出的间题是:一旦中标,原投标书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被偷偷更换,造成个别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迟迟不到位,不能有效地履行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职能。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及时到位,将给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工作造成很多麻烦和困难,让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打了折扣并存在隐患。
四、改进建议
1.依法招标。
为保证我市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对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以及工作开展情况、收费标准及依据、单位信誉等基本情况的跟踪等。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的监督,主要是对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串通招投标、歧视排斥投标、违规评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借,督促和检查工程各项目单位按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完成施工招标投标工作。
2.熟悉文件合同。
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要重视并及时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有关合同,必要时专门成立合同管理小组,组织合同学习,才能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尽快地履行管理职责,
尽量减少合同管理工作的问题,减少因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的麻烦,使工程施工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差异,基本符合招标阶段要求达到的目的。
3.出台政策。
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顿内建筑市场,杜绝挂、靠投标的不良现象。招标投标管理站将中标的施工单位在投标中承诺的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及时到位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内容进行实地考核,对原则上违反原投标承诺的、没有派遣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管理的、实际存在挂靠现象的施工单位采取限时限制参加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并予以通报,以维护招标投标工作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为确保我市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质量安全方面:
通过本次专项调研工作后我们认为,建设工程项目是一种特殊产品,它的质量水平高低事关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必须从体制机制完善的角度进行考量,正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1.从政府监管层面看,作用发挥尚不充分
我市建筑质量安全机构权威性的不足对监管职能的发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其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及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方法、手段与当前建设工程规模大、标准高、分布散、专业性强的情况尚有一定距离。
2.从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看,责任意识需加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是建设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但少数建设单位考虑较多的是经济利益和工程进度。个别单位“低价中标”后,往往是尽可能的节省建设成本,忽视安全质量投入、压缩工程造价、降低使用建材的标准、随意压缩工期、分包转包给施工单位时不注重对方的资质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个别建设工程招投标后不按有关价格规定签订监理合同,不顾成本压低监理价格。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应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由于监理方受聘于建设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同时监理人员的待遇较低,人才流失严重,技术能力不强,造成一些建设项目中的监理单位难以对工程实施有效的监管,无法发挥监理应有作用。同时,现行市场准入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和严谨的规范操作,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3.从关键环节看,竣工验收管理需完善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建设工程于20xx年4月开始实施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不利于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此项工作。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着力于抓源头、抓事前、抓控制,在当前城市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须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新的体制和机制。
(一)制定实施细则,增加法规执行的操作性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建设工程管理,我国已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增补、修订了大量的技术标准,但从实际情况看,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议有关方面根据“建筑法”,抓紧制订有关工程质量、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行政法规,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工程质量行为责任制等纳入法制轨道。同时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引用技术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款和专门的标准化机构或社会组织制定发布的技术标准,实行“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
(二)充实管理机构,提升政府监管的权威性
在当前建设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监管程序较为复杂的大背景下,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的监管职能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就我市而言,主管部门的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与全市、我市的建设状况相匹配。
(三)完善问责机制,强化质量安全主体的责任性
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控制是建设项目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通过本次调研工作,建议市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安全责任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对建设单位这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核心责任主体的监管,重点抓好建设单位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不间断的开展诚信建设。同时改进监管方式,抓住招投标、建材质量、监理等重点方面进行强化管理。“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建议市有关方面制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进行制约的具体操作性实施细则,明确权力义务,细化责任标准,对压缩工期、降低建设标准、使用劣质建材、监理不作为等情况尽快明确处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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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调研报告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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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场镇建设,更好的推进**镇的社会经济发展,促进金沙村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调研组深入金沙村就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调研,形成了以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镇金沙村位于我镇场镇周围,是**镇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该村地理位置优越,是我镇新农村规划集居点之一。该村有11个村民小组,农户450户,现有人口1386人,耕地725亩,是我镇茶叶产业示范村。近年以来,经过该村广大村民的积极努力,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由于该村有11个村民小组,村民居住分散,彻底改变该村村容、村貌的任务迫在眉睫,广大村民迫切要求尽快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使村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二、新农村建设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出租土地收回未得到解决。新农村规划的土地现目前已出租给个体户发展产业,但个体户目前不同意解约,双方赔偿事宜未谈妥。
(二)部分村民不同意出让土地,导致整个土地征用进度缓慢。新农村建设采取统拆统建的方式,部分村民要求提高土地出让价该问题现未得到解决,致使整个征用土地赔偿未予以进行,部分村民未领取到土地款,意见很大。
(三)部分村民要求自建房屋。我镇新农村建设实行统拆统建的方式进行,而部分村民要求在自家土地上进行自我修建房屋,这与我镇新农村建设规划不符合。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成立新农村建设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组织金沙村村委会与承包个体户进行解约磋商,根据土地出租合同相关解约赔偿协定,对于合同解约赔偿问题进行磋商,达成赔偿协定。
二是组织调解小组,对于村民进行劝说,按照指定的价格进行土地出让,并同时准备土地款,对于签订了协议的土地出让户进行先期的赔付,安抚村民,保证稳定。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我镇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各方面规划详情进行解释,并把统拆统建的长处告诉准备自建房屋的村民,劝解他们按照规划进行统拆统建。
四是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水平,对于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坚决扼杀在萌芽阶段,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特大事不出县”的矛盾纠纷调解原则。
工程类调研报告篇3
一、研究内容: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规避招投标、虚假招投标等问题。
2.工程建设实施中质量差、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
二、研究项目:
1.防洪、水库除险加固、排水、灌溉、水力发电、引水(供)、滩涂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水利建筑、水利建设工程。
3 .扩大内需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
4.其他建设项目。
我市工程招投标及质量安全问题。
三.投标:
1.一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差。
目前,我市仍有一些招标机构承接该项目。
无原则地迁就招标人的不合理要求,违反了招标的公平原则。据项目法人介绍,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工作态度傲慢、工作不积极、项目服务质量低、收费高等不良现象。
2.招标工作与工程合同脱节。
工程施工招标和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但在实践中两者是脱节的。一方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由招标机构完成,缺乏整个施工管理过程的经验。另一方面,监理单位主要负责合同管理,监理单位没有参与招标工作,导致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主体不同,没有连续性,与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脱节。
3.存在挂靠招标的不良现象。
目前,我市建筑市场仍有一些私人工头依靠公司声誉参与工程投标。同时也有一些建筑公司专门靠别人打电话,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来生存。由此产生的问题是,一旦中标,原投标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将被秘密更换,导致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在个别项目施工过程中被延误,从而未能有效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管理职能。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及时到位,会给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工作造成很多麻烦和困难,使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保证打折扣,存在隐患。
四.改进建议
1.依法招标。
为确保我市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公正、客观、有效,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以及跟踪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收费标准和依据、单位信誉等。加强对工程招标活动(包括招标、开标、评标、中标)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和借用泄露机密、串通投标、歧视和拒绝投标、违反评标等违法行为。,督促检查各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按时完成施工招标投标。
2.熟悉文件和合同。
监理单位的项目法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及时关注和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必要时,应专门成立合同管理小组组织合同学习,以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尽快履行管理职责。
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管理的问题,减少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的麻烦,使工程施工合同与原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区别,基本满足招标阶段的要求。
3.出台政策。
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内部建筑市场,杜绝挂靠招标的不良现象。招标投标管理站将中标施工单位承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及时到位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内容,对原则上违反原投标承诺、未派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留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施工单位进行限制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并告知其, 从而维护招投标工作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为确保我市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创造有利条件。
五.质量和安全:
经过这次专项调查,我们认为建设项目是一个特殊的产品,其质量水平关系到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目前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还处于发展过程中,必须从完善制度和机制的角度考虑,正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一些不足。
1.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来看,这一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我市建筑质量安全机构的权威缺失,对监管职能的发挥有一定影响。与此同时,其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以及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方法和手段仍远未达到建设项目规模大、标准高、分布分散、专业性强的现状。
2.从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来看,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是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少数施工单位更多考虑的是经济效益和工程进度。单个单位& ldquo低价中标& rdquo后来往往尽可能节约施工成本,忽视安全质量投入,压缩工程成本,降低建材使用标准,随意压缩工期,分包给施工单位时不注重对方资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个别建设项目招标后,不按有关价格规定签订监理合同,不计成本降低监理价格。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处于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中,但监理人员因受聘于施工单位而处于弱势地位。同时,监理人员待遇低,人才流失严重,技术能力不强,使得一些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难以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目前的市场准入制度缺乏统一管理和严格的规范操作,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3.从关键环节看,竣工验收管理有待改进。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建设项目于__年4月开始实行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许可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不利于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这项工作。
六.改进建议
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就要抓源头、抓推进、抓控制。在当前城市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新体制和机制。
(一)制定实施细则,增加法律法规实施的可操作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补充和修订了大量的技术标准,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ldquo《建筑法》。立法的目的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议相关方遵循& ldquo《建筑法》。抓紧制定工程质量、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工程质量行为责任制能够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引用技术标准和专业标准化机构或社会团体制定发布的技术标准中的相关强制性条款,并贯彻执行& ldquo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结合& rdquo系统。
(2)充实管理机构,增强政府监管的权威性。
在建设规模大、项目多、监管程序复杂的背景下,相关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的监管职能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就我市而言,主管部门的工作岗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全市和我市的建设状况相匹配。
(3)完善问责机制,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控制是建设项目的核心,是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通过此次调查,建议市政当局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安全责任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核心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的监管,特别关注建设单位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不断开展诚信建设。同时,以招投标、建材质量和监管为重点,改进监管方式,加强管理。& ldquo《建筑法》。《省级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建议市有关部门针对缩短工期、降低施工标准、使用劣质建材、不担任监理等情况,尽快制定具体操作性实施细则,限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明确权利义务,细化责任标准,明确处罚措施,确保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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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调研报告篇4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4月6日到17日,我们就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并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入户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乡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查找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的问题,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把科学以展观进一步引向深入。
一、我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的基本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获得安全、卫生、放心的饮用水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我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及《20xx—20xx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县共有24.2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血吸虫疫区为13.75万人,苦咸水4万人,水量、用水方便、水源保证率不达标为6.45万人,计划用5年时间加以解决,20xx年解决3.19万人,20xx年解决4.2万人,20xx年解决4.62万人,20xx年解决6万人,20xx年解决6.19万人。我县20xx年、20xx年共解决了7.39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但随着该工程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如何确保农民吃上安全的饮用水,真正享受到农饮工程的实惠,还需要进一步思考。
二、我县的现状
(一)、供水方式
我县农村饮水供水方式主要有3种:一种是通过现有自来水厂进行管网延伸。全县22个乡镇中,只有陈汉、北浴、柳坪、趾凤没有自来水厂,复兴、洲头一个乡镇有2—3个水厂,通过现有水厂进行管网延伸进行集式中供水是我们农村饮水安全解决的主要方式;二种是山丘区水厂不能覆盖的地方,通过打大口井的方式,兴建水塔式、无塔供水设备,让农民吃上自来水;三是山区通过引泉,修建高位蓄水池的方式,让农民吃上自来水。
(二)、供水水源
我县农村饮水工程的供水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源主要是长江、湖水、水库、两大河流等,从长江取水的主要为洲区3个乡镇,从后湖取水的主要为沿湖的7个乡镇。
三、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饮用水水源超标问题
随着工业废水、城乡生活污水排放量和农药化肥用量的不断增加,许多农村饮用水水源受污染,饮用水水部分指标超标。根据县病控中心对我县20xx年实施的两批人饮工程检测发现,存在水质问题的水厂主要是沿湖、沿江地区,占被测水厂的.60%以上,特别是在枯水季节沿湖地区水质存在问题尤为明显。水质问题主要表现为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总数超标、水质硬度偏高及含有肉眼可见物等。水质存在问题的原因除了水源地受污染外,一方面是水厂片面追求利润,在消毒、净化上舍不得长成本,另一面是水厂制水设备老化,制水工艺落后。
(二)、水源地缺乏保护
根据《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取水口的上下游应设一定的保护范围,防止水源污染。可是,我县乡镇许多自来水厂的水源地根本没有设立保护区,有的即使设立了保护牌也是形同虚设,乡镇政府也很少在水源保护上进行投入,企业更是舍不得投资。
(三)、水厂建设规模小,原设计供水能力明显不足。
我县乡镇自来水厂大多在20xx年前后兴建的,大多是私营企业或私营股份制企业,由于当时条件所限,饮水工程建设标准不高,设计供水能力小,对后期发展估计不足,随着人口的增长,工业生产的发展,生产和生活用水量大幅增加,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推进,管材的质量和行不能满足要求,导致我县一些农村生活饮用水严重不足,时常发生间断性供水。
(四)入户费、水价上涨无序。
我县各乡镇自来水厂的入户费,因各自来水而异,最低乡镇与最高乡镇相差近千元,近两年,各水厂利用国家农饮安全工程实施的契机,相继抬高入户费,你涨我也涨,相互攀比,现大多水厂的入户费在1600元左右,比原来上涨400—500元。供水水价也由原来的1—1.2元/吨上升到1.5—2元/吨,而且有的水厂还规定月最低消费额度。无序的增长,间接加大了农饮安全工程的投资,增加了农民负担。
四、解决我县农饮安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为确保我县农饮安全工程今后的顺利实施,让老百姓喝上安全、卫生、放心的自来水,真正享受到农饮工程带来的实惠,必须彻底解决我县各水厂存在的问题。
(一)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水质的保护。
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要求,根据我县水环境重要条件及水源保护要求,合理依法划定各水厂取水口的水源保护区,明确保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防止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水环境和饮用源。
(二)、完善水质净化措施,强化饮水消毒和管理工作。
目前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滞后,水质净化措施、检测
工程类调研报告篇5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取得用地手续就开工建设。
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交通、城建部门道路改扩建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就施工;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新建项目在原有土地上建设,目前没有任何土地手续;还有一些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采取长期租赁的方式把建设用地从农户手中取得后随即开工建设。
(二)勘察设计违纪违规乱象多。
检查发现有的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和方案未经上级专业机构审查认证就施工;有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聘请的设计单位无资质,致使勘察设计定点出现了不到位的问题,不但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而且延误了工期;有的投资五六百万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竟然与个人签订设计合同;有的单位为了争取建设项目获得上级部门批准,先自行找单位进行勘察设计,而一旦项目获得正式批复,就难免为项目的实施埋下了因设计不周出现变更多、现场签证多的隐患。由此出现工程中标价与实际造价相去甚远的情况。
(三)招投标行为不规范。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只是仅施工项进行了招标,而对已达到招标条件的设计、监理项目未进行招标;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规避招标,将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漏报项目减少投资规模,致使结算价比中标价高出许多;有的建设单位以抢进度、降低工程成本为由,把应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式,自己内部研究选定施工单位;个别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未招标。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的代理机构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差,操作不规范,程序不到位而发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未按规定的招标时间进行;有的代理机构因利益关系甚至成了招标人的代言人;有的专家评委八面玲珑,与代理机构关系密切,也看招标人眼色行事,不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标。
有的施工企业招投标时采取低价投标的策略,而一旦中标,就在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材料价格上做文章,利用气候、地质条件等自然因素加大索赔;部分施工企业之间相互出借资质证书和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挂靠有资质企业投标、转包、分包。
(四)质量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多漏洞。
1、未办理规划许可就开工建设。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就开工建设;有的建设单位为了部门利益,擅自调整建设内容。
2、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就开工建设。
这种情况发生在为数不少的建设项目上。有的项目甚至竣工了建设单位也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
3、监理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差。
有的建设项目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监理人员无监理资格证书就上岗;有的项目监理机构是由两人组成;有的监理人员还是一马双挂印,兼了两个甚至三个工地的监理。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有的总监几乎未到过施工现场,监理资料上的总监签名还是监理人员代签的;有的监理日志不全,有的甚至无会议记录。
4、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项目建设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为项目建设服务,但是检查中发现,不少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都是临时从机关或者下属单位抽调的,由于筹建处人员自身管理水平和能力所限,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程序,未按设计方案要求施工,随意增加变更也未发现。此外,有的项目中标人、承建人不一致,甚至还有违规转包、分包的现象。
(五)安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临时架设的电线不符合安全要求;有的建设及施工单位未提供安全资料;有的建设项目没有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六)财务收支不规范,资金违规使用现象多。
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擅自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标现场直接收取投标保证金(大额现金);有的建设单位用收款收据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凭据,或以建筑材料发票抵冲工程款,导致了施工方漏缴税款;有的建设单位项目竣工后还迟迟未作财务决算;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预付款直接付给施工方的项目部;有的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单据下未附三方签字的工程量清单。
(七)征地拆迁困难制约了项目的实施。
一些项目施工方已进场很久,但因建设用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赔偿问题致使项目无法开工;有的项目甚至因拆迁户百般阻拦,建设单位不得不做出大的变更。
(八)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
为数不少的建设项目存在着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其中省市个别项目存在着应配套资金到位迟的现象。地方财政不少应配套的项目资金不是不予配套、即使配套了,也是拨付时间一再拖延。检查中发现有的建设项目已经竣工,应配套的资金也未拨付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九)超概算投资较为普遍。
有的项目因本身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粗略,中途变更较多;有的建设单位批少建多,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导致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工程造价失控。
二、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项目建设单位法制观念淡薄。
有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对政策法规把握不准、理解不透、部分建设手续未办理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扰乱了建设领域的正常秩序。更有甚者,个别单位在熟悉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心存侥幸,刻意隐瞒,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导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频频发生。
(二)项目工期时间要求紧。
有些工程项目是省市下达的重点建设项目、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民生工程项目,县上已公之于众,要求承办部门或单位不得讲任何条件,限期完成任务。这样以来,如果按正常渠道办理各项审批手续,那么在期限内就根本无法完成。为此,建设单位不得不删繁就简,匆忙上马,违规施工。
(三)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拨付资金与实际需要资金存在差距。
检查发现不少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致使工程款不能按合同支付、工期拖延甚或工程质量差。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建设资金仅限于工程主体的完成,前期配套资金要求地方财政提供。而前期配套资金相对较大,实际上地方财政运行困难,很难保证项目配套资金。因此,项目建设前期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所需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很难筹措到位,致使建设单位宁可接受罚款,也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还存在着机制、体制不完善的'问题。
如不少单位特别是卫生、教育部门的基层单位,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目前所在地原来没有任何土地手续。再如有的项目尽管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但由于追究机制不完善,加之局部利益、小团体利益在作怪,因此也就不了了之。
(五)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隐蔽性高而现有监察监管技术力量薄弱。
在工程建设领域,有形市场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较为隐蔽,其往往是在有形市场外一对一地进行,很难被抓住把柄,就算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一些异常行为,也可以凭目前法律法规的漏洞轻易搪塞过去。相比之下,目前的建筑体量越来越多,建筑层越来越高,建筑结构越来越复杂,建筑新材料、新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这就给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机关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机关的执法力量不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薄弱,许多环节管理不严,在工程建设的管理上专业水平不高,致使违法建设行为不能及时纠正,往往出现即使明知违法也没法查出的现象。
(六)管理力度弱化,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力不强。
由于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主体是政府部门,建设事项又属于政府事项,政府自己管自己,造成内部控制制约力度大大减弱,尤其是在客观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在某些方面的积极协调下,管理部门开绿灯,没有了制约监管项目运作单位就名正言顺“省略”、“后置”建设程序。
(七)征地拆迁困难制约了项目的实施。
一些项目受用地条件的限制,不能按期动工;还有部分项目受用地影响进展缓慢,不能按建设工期顺利完工。征地拆迁难度大不仅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还影响了地方的对外形象,
三、意见和建议
通过仅几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项目建设中的许多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和纠正。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了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了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减少和彻底纠正,使“阳光工程”充满阳光、“民心工程"体现民意、“实事工程”体现实效、“放心工程”让人放心,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
(二)加大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力度。
县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安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项目建设中的管理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对各自审批的环节严格把关,保证审批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现基本建设程序无缝隙管理体系,杜绝因管理断点而形成漏洞。 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通过督查督办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从而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创新方式、完善举措,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要采取过硬措施,真正解决征地折迁难题。灵活运用各种手段,除现金补偿和搬迁安置等方式外,还可以实行“土地换保障”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生活及养老的后顾之忧,缓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冲突。要严格 按照征地拆迁工作条例规定,及早做好规划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让受影响的项目早日建设完工;对肆意阻扰征地拆迁工作的,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保证征地拆迁工作正常进行。
(四)切实加强在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和季度投资计划,克服各种因素的影响,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实行重大项目工程“终身负责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严肃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针对建设项目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特殊情况,一是纪检监察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督查落实制度,既要加大检查力度,还要加强沟通协作,经常性地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存在的根源,制定可行性措施,使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协查督办制度。要以县专治办为协查督办中心,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安监、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为协查督办点,将存在问题按行业主管范围划分、分解,充分发挥专治办的协调作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通信息,形成资源共享。三是在完善机制、体制上下功夫。上述相关部门要在坚持落实目标责任、制定完善业务规范、监督关口前移上出新招,创新工作方法,出台一批覆盖全局、配套完备、规范性强、约束有力的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从根源上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此外,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惠农利民项目,有关审批或监督部门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与承担项目建设的单位及时沟通、联系,主动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以求取得项目建设既合法合规,又进展顺利如期完成的双赢局面。
(六)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
凡政府投资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而且还要对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竣工决算等进行全程监督。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积极开展效益审计;并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推行跟踪审计。
(七)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针对建设项目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再搞下不为例,要分清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新出现的问题,是主观因素造成的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区别对待。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程类调研报告篇6
论文关键词:曲靖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建设 成绩 问题 对策
论文摘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作为一项国家级公益性文化创新工程,由于科技含量高,需要一定的经费投人,在实施过程中,必定会出现一些问题和困难。通过对曲靖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调查,分析了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探讨了下一步的建设对策。
为更好地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20__年4月18日至21日,共享工程云南省分中心举办了全省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培训班,来自全省15个州市、67个县图书馆的馆长及工作人员参加了这次培训。培训后,曲靖市支中心和尚未建立的3个县级支中心,以及30个乡镇农文网培学校的建设工作全面展开。为了准确掌握曲靖市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情况,为当前和今后的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曲靖市图书馆通过发放书面调查表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地调研了全市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发展、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
1曲靖市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概况
1.1文化共享工程曲靖市支中心建设的前期准备情况根据《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__年度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云文社x201田to号)和《曲靖市文化局转发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__年度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曲文社〔20__]12号)等文件要求,曲靖市图书馆及时针对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
1.1.1场地。目前已将三楼报告厅重新装修成办公区域,将原办公区域打通后,把一楼的少儿外借和少儿阅览室搬到三楼,原少儿阅览室用于建设电子阅览室;同时,将一楼少儿外借处书库改造为中心机房。
1.1.2场地环境改造(含机房、电子阅览室装修)。一楼电子阅览室和中心机房用地已做到远离电气管道、高压线路、变电所、电波微波发射塔等设施,光线充足。目前正在进行电子阅览室和机房的装修,待装修结束以后即可配置电脑桌椅。
1.1.3防雷系统。由于曲靖城区不属于雷区,且图书馆馆舍建筑较低,目前正在咨询如何进行防雷系统的建设。但机房、电子阅览室里的机柜、ups和计算机电源均能做到接地。
1.1.4供电。按照要求已经将30kva交流电接人到电子阅览室和机房。
1.1.5防火器材。按照要求,电子阅览室和机房配置了相应的干粉灭火器,制作了禁止吸烟的消防警示标志
1.1.6防盗设施。根据实际情况,机房和电子阅览室安装了防盗门窗,现准备在院内安装监控探头等设备。
1.1.7电话及互联网接人。互联网目前使用的是铁通l0m光纤,已将光纤接人器移至中心机房。
1.1.8专(兼)职人员配备。已考虑配备2名管理人员,1人为专职,1人为兼职,两人均精通计算机设备应用。
1.2曲靖市6个县级支中心和41个乡镇农文网培学校的建设情况
曲靖市按照共享工程云南省分中心的要求,在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中实行市级支中心、县支中心、乡镇农文网培学校三级架构。但是,由于尚不具备相关条件,目前仍由共享工程云南省分中心承担资源整合、设备维护指导、人员培训等任务,待今后条件成熟后再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分级管理。
目前已建成的6个县级支中心均能正常开展活动,能有效利用设备,制订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和措施。除沾益县以外,各支中心都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富源县政府提供了7万元的财政经费用于工程正常运转;宣威市、罗平县分别解决了2万元的运行维护经费,其中罗平县财政将2万元经费列人了每年的财政预算。
已建成的41个乡镇农文网培学校均能正常开展活动,能有效利用设备,制订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其中95%以上的农文网培学校都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80%以上的农文网培学校每年都有2-3千元的运行维护经费,都利用设备开展了1-3期农民培训。
2曲靖市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主要成绩
2.1各地党政部门均高度重视,齐抓共建基层文化阵地
曲靖市文化局高度重视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与支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建基层服务点,用好有限的资金,让设备和资源充分发挥作用。
2.2基层文化单位增强活力,积极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为群众服务
从本次调研的情况可以看出.尽管近年来曲靖市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种种困难,但各县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仍坚持开放,为群众服务,其中公共图书馆基本做到了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的开放时间和开馆时间同步。如马龙县图书馆依托文化共享工程资源,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活动,举办了图书馆宣传周、电脑知识培训和未成年人专题知识讲座;罗平县图书馆利用文化共享工程平台,在寒暑假针对广大中小学生开展了“推荐百部爱国主义、科普类影片”活动,举办了思想道德建设专题讲座,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陆良县图书馆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服务力度,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的管理,对未成年人进人电子阅览室的,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才予登记、办卡上机,且严格规定上机时间,监督他们的阅览内容及范围,城保他们文明、健康上网;陆良县三岔河镇文化站利用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充分挖掘镇、村图书阅览室的潜力,开展“读书、爱书、用书”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读书学习环境。
2.3利用丈化共享工程况固文化阵地
在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中,公共图书馆纷纷抓住机遇壮大自身实力,建立电子阅览室,不仅促进了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也促进了图书馆的自动化建设。如马龙县图书馆20__年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基层站点后,积极争取5万余元经费购置了电脑,组建了小型电子阅览室,后来又争取2万余元经费购买了图书馆自动化管理软件,现正用于图书书目数据库和读者信息库的建设。与此同时,目前已建成的大部分乡镇农文网培学校通过配置文化共享工程设施设备和丰富的信息资源,使以往缺书少报的文化站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与活力。
3曲靖市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主要问题
3.1对文化共享工程的重视不够,一些地方领导仍不了解文化共享工程,认识有偏差
在本次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的领导还未真正了解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内容和意义。各地普遍反映,目前文化共享工程还基本停留于部门行为,光靠文化部门难以推广文化共享工程。截止目前,各县把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列人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也是屈指可数。 3.2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云南是西部省份,经济发展较东部地区较为滞后,文化投人相对不足。曲靖市有不少县市的财政本来就十分困难,再加上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村原先征收的教育附加费、计生费、土地税、农业税等税费有的停止征收,有的全部上缴财政.造成乡镇一级财力严重不足,没有多余的钱投人文化事业。据各地反映,维护一个农文网培学校的正常运行,一年至少要2万元(包括宽带线路、设备维护更新、水电、办公、活动、交通费),而大部分乡镇文化站没有固定经费来源,直接造成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宽带线路费没有保障。每个服务点宽带线路费每年少则数百,多则上千,一旦中断不能上网,只得关闭服务点。二是设备老化无法维修、更新、升级。三是缺少活动场所,影响服务。此外调研中还发现,一些乡镇文化站由于经费和场所限制,文化站都设在政府院内,一旦要建设农文网培学校,群众出人就会不方便,导致服务面过窄。即使是县图书馆,本身经费也不足,很难拿出更多的资金投人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即便政府解决了设备购置的问题,但每年的宽带运行费和设备维护费还是一笔难以承受的开支。
3.3缺少懂管理、懂服务、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
调研中发现,乡镇文化站普遍缺少懂技术,特别是懂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人员。尽管共享工程云南省分中心一直坚持对基层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但是由于时间紧、内容多、人员素质不高,基层人员通过短期学习很难掌握相关技术。这就容易造成出现设备故障以后,由于省级分中心技术人员无法下基层进行“手把手”指导,小故障往往变成大故障的问题。另外,基层管理人员多为兼职,顾此失彼,刚人门又调走,工作不稳定,也不可能把大部分精力用在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上。
3.4现有的适用资源和特色资源严重不足,缺少吸引力
现有的文化共享工程海量资源中真正适应广大基层群众需要的资源仍然不多,主要原因有:一是资源覆盖面过广,但针对性和适应性较差,一些农业科教片并不适宜在各地推广;同时,曲靖本地群众爱看滇剧和花灯,但现有的戏曲资源多数是京剧、折子戏,当地群众不感兴趣。二是版权制约使得影视资料、名家讲座等群众喜爱的资源太少。三是现有的系统还不稳定,视频图像质量不高等。
4对今后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都熟悉文化共享工程
要自上而下,切实加大对文化共享工程的宣传力度,取得社会的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建议由共享工程云南省分中心统一制作文字和视频宣传材料,尽快发放到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基层服务点,向各地领导和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还可要求各县级支中心和农文网培学校的电脑全部将文化共享工程网站设置为首页。总之,用一切手段使文化共享工程家喻户晓,深人人心。
4.2明确政府行为,加大财政投入
目前,国家已明确公共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属于公益性事业,这就意味着政府必须加大投人。建设文化共享工程,必须加大国家和省级财政的专项投人,并辅之以州市、县、乡镇各级财政的经费补助,明文规定并督促地方各级财政拨付配套资金,切实保证各级支中心、农文网培学校的设备维护更新、宽带线路、活动开展等日常费用。
4.3加强培训,稳定队伍
文化共享工程各级支中心要以人为本,不断壮大技术力量,招聘专业人员,培养技术骨干。乡镇农文网培学校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能够承担基本的教学和服务。同时,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基层人员的待遇,使他们安心工作。
4.4因地制宜配里设备,提高建设质童
目前,文化共享工程国家管理中心配置给各级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的设备基本是相同的器材设备,而实际上,各级支中心今后还存在资源采集和资源加工的任务,迫切需要配置相关的设备。同时,基层服务点要下基层开展服务,而现有的服务器并不方便,所以应该配置笔记本电脑、大容量硬盘以及dvd刻录机。此外,各地购置电脑等设备时,应考虑选择当地有1-3年保修期的品牌,以减轻维护工作;在视频资源制作中,不宜过分考虑电脑播放的流畅性而过度压缩数据,可改为刻录光盘进行播放,以保证投影播出效果。
4.5实施共建共享
通过这次调研了解到,曲靖市各乡镇文化站实施的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程,普遍未配置电脑、网络、投影设备。为此,各乡镇文化站建设农文网培学校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文化共享工程的设备进行配置,实现优势互补。一旦文化共享工程和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程两个工程实施共建,加强协作,将大大增强建设实力,避免资源浪费,实现互利双赢的目标。
工程类调研报告篇7
根据学校安排,我们于20xx年5月27日到长沙进行参观实习。这是一个让我们了解建筑的好机会,让我更深一步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差别。
这次建筑实习短短一日,但我所想所见所感比之前在学校学习的知识都要多的多。当我离开校园,离开书本,真正去体验建筑时,我才发觉他的魅力,热闹繁华的商业步行街,充满现代式的高楼林立,中国传统特色的八角楼,清新优雅饱含文化韵味的大学城。而且沿途不断的跟同学老师讨论,交换想法,收获极大。有什么了解建筑的方法比身临奇景更好呢?
我们正在经历一个艺术不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实用事物之附属品的时代,我们日益懂得欣赏音乐、绘画、雕塑及文学,他们都给我们带来了真正的欢悦。我们把艺术的享受掺和于日常生活之中,,并在所有的用品、衣着乃至食品中引入了美工设计,然而,仍然有一种艺术欢悦的渊源很少为人所察觉,一种凡是有人居住的场所均能遇到,一种我们芸芸众生每天路过却茫然无知的作品,这就是我们周围的建筑,建筑的艺术。
中国艺术基本上是装饰性的。建筑即为各种艺术之母。中国的装饰艺术也在装点建筑中达到其顶峰。这也是中国高度发达的建筑室内设计可以适应于更实际的现代用途之原因。色彩组合成为建筑整体中的组成部分。丰富多彩的装饰细部以及遍布于柱头、天棚、托梁、斗拱、墙沿上的装饰图案受到了普遍的赞美。在充满现代感的繁华步行街上,偶尔穿插入中国传统式的窗式花格,会让人有在竞争激烈的都市拼的太久而要到恬静的小园中修养下身心的感觉。这也体现了建筑的装饰之美。
谈到中国建筑,你或许已经发觉中国对世界的建筑宝库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正如中国人作为一个有古老历史的民族以其伟大的绘画,精美的瓷器和刺绣丰富了世界美术一样。在中国建筑中,你看不到希腊建筑的壮丽和罗马的建筑的豪华,然而,中国建筑以其独特的风格形成了一种真正的艺术——不是一种考古学中死去的艺术,而是一种活生生的实在的艺术,他满足建筑学的各种要求,并具有建筑学的各种基本要素,即:实用、稳定及美观。
在几大要素中,我还是习惯把实用作为基本原则,观看每栋建筑,第一眼也许看到的是他的美观与否,但当你将自己融入到建筑中,你则会体会到实用的魅力。
步行街的某大商场,放眼望去,外观应该是没的说,但进入其中,想找寻一个卫生间竟要花费十几乃至二十分钟的时间,这样的建筑不禁让人有华而不实之感。
现代和传统建筑的混合物现在在中国大多数城市中均能见到,就在这座城市中我们就看到传统式的八角亭建在现代式的高楼楼顶,试想,留着清朝大辫子的皇帝穿着现代的流行服饰上朝或街头男孩穿着清式官服跳劲舞会是什么样子!这是违反优秀建筑最基本原理的一种罪恶。本来一个单独的八角亭会让人有心旷神怡的感觉,而一座流行的现代建筑也会让人有壮丽豪华之感,但两者这样堆砌在一起,总让人有不伦不类之感。